错。
自家小闺女这种走到哪迷到哪的体质,林挽月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顿午饭吃的极为热闹。一家七口人团团围在堂屋那张斑驳的旧方桌前,嘬麻辣小龙虾、啃焦香烤鱼、品醇厚的黄酒。
从峥吃的毫无形象,小嘴被辣成了红通通的香肠。
从风被辣的直飙眼泪,小手却死活不肯停下筷子。
顾景琛稳如泰山的坐在林挽月身侧,骨节分明的大手默默替她剥着小龙虾那层坚硬的壳。
剥出一只白嫩的虾肉就递过去一只,哪怕手指头被锋利的虾刺扎的通红,他也愣是一声没吭。
林挽月连着吃了七八个,偶然一回头,却发现他自己面前的碗干干净净,居然连一只都没下肚。
“你光顾着我干什么?你自己怎么不吃?”
“我手占着,在给你剥呢。”
“你别管我了,先吃你自己的。”
“等你吃痛快了我再吃,我不急。”
从云一边凶残的嚼着大虾壳,一边含糊不清的插了一嘴。
“妈你别管了,我爸在我们家就是个标准的赔钱货,天生干苦力的命。”
顾景琛连眼皮都没抬,目光冷淡的瞥了闺女一眼。
“你兜里的弹弓,没收了。”
从峥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立刻把手里的弹弓死死压到屁股底下,仰起小脸露出一个无辜的甜笑。
“爸!您刚才说的是没收我姐的弹弓,这可不关我的事啊!”
顾景琛语气凉凉的。
“你哪来的弹弓?”
从峥眼珠子一转,咬牙接话。
“那……那我屁股底下这个就是我姐的!”
从云一口辛辣的虾壳差点全喷出来。
“顾从峥!你个没义气的小叛徒!”
饭桌上顿时鸡飞狗跳,闹成了一锅粥。
苏妙云坐在旁边笑的直拿帕子抹眼泪,连连感叹这帮活宝能把活人给气死,也能把死人给乐活。
炎热的午后,苏妙云和徐婉婉在院子的树荫下,把带来的精细大米和京城糕点,按人头仔细分给了几户昨天没赶上趟的穷苦村民。
淳朴的乡亲们死活不肯白拿,有的挑着一竹篮清晨刚摘带刺的嫩黄瓜,有的提着两串自家地里种的紫皮大蒜。
有个倔强的老大爷硬是背来了一整麻袋沉甸甸的山核桃,扔在院子里扭头就走,怎么喊都不回头。
还有一个胆子大的年轻小媳妇,大着肚子抱着一坛子自家精心酿的甜米酒,红着脸非说是专门给顾家老二补身子的。
结果话没说完,就被闻讯赶来的恶婆婆狠狠揪着耳朵一路骂回了家。
林挽月慵懒的靠在斑驳的门框上,看着院里这乱哄哄却热腾腾的人间烟火,嘴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许家峪这几年确实变了模样。
当初下雨就和泥的烂泥路修成了结实的砂石路,摇摇欲坠的土坯房也刷上了一层亮堂的白灰,村民们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也少了以往的愁容,都笑得开心。
遥想当年她才过来的时候,这里可是个连煤油灯都抠搜着舍不得点半宿的穷窝窝。
顾景琛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沉默的立在她身旁。
他盯着院子里那些质朴的笑脸看了一会儿,忽然低低出声。
“这些年你受的苦,值了。”
林挽月轻轻嗯了一声,没多余废话。
有些烂在肚子里的事,彼此心里都有数,不需要长篇大论。
付出了心血,看到这片土地有了活气,便足够了。
此时,远在几百里外的京城东郊机械分厂,烈日当空,正是闷热的午休时间。
顾景国端着两个搪瓷大碗从国营食堂迈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