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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吃肉!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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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爸,妈,这饭就先别吃了。”

    陈蔓儿的脸色严肃了起来:

    “是陈伯安又弄幺蛾子了?”

    “唉!”

    陈季安叹了口气,又蹲那儿不出声了。

    这人,性子软不说,又矫情,大约是觉得跟闺女说太没面子,他把头一低,当驼鸟。

    “唉!”

    张金花也叹了口气:

    “今天你大伯说了,晚上下工去村委会,他已经申请和咱们分家了。”

    “啊?”

    惊喜来得如此突然!

    “爸,妈,这是好事啊!”

    陈蔓儿不知道陈伯安为什么会出这种昏招,他是笃定陈季安不敢分家吗?

    “跟他一个户口本,他就是家长,我们得一辈子受他制约,就算我们再有理,时间长了村长也会厌倦。

    原本我还想缓一下再提分家的事情,现在他提出来更好!”

    “不能分!”

    陈季安开口,一鸣惊人。

    喵的!

    该出声时不出声,一出声就顶自家人有肺!

    气得陈蔓儿想挠人!

    可无论她怎么问,陈季安就是不开口,她只得将目光看向张金花。

    还是包子妈靠谱,她看了丈夫一眼,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陈蔓儿的爷爷死的时候,留了一封遗书,上面按着手印,将整座宅子留给了陈伯安。

    而且在遗书中还写了,陈季安如果对兄长不恭,陈伯安是有权力将他逐出户的。

    遗书的真假不知道,可是陈季安曾经在其它场合中承认这份遗书的有效性,现在自然不能否认。

    这就扯了!

    按照这份遗书,陈蔓儿一家是要被赶出大院的,没有了栖身之地。

    栖身之地?

    据陈蔓儿的记忆所得,只要户籍在这个村,分家的时候是能得到一块宅基地的。

    而且村里有几处废宅,暂时安置一下不是什么难事。

    “爸,你是不是没有把握养活我们?如果这样,那就由我来养活你们!”

    陈蔓儿说的话铿然有力,可陈季安的脸红得跟鸡血一样。

    “这是什么话?我当然能够养活你们!”

    陈季安好歹是当家的男人。

    “爸,大伯就是拿捏住你的性格,想威逼咱们就范。”

    陈蔓儿给他打了一剂强心针,“现在不比以前了,政府不会让我们无处可住,无饭可吃,你只要别被大伯唬住,就没什么可怕的!”

    包子,不,是陈季安的眼神渐渐有了神采:

    “对,分家就分家!我们不怕他!”

    陈蔓儿笑了,又低声说了两句,然后宣布开饭。

    陈季安和张金花先前心事重重,连桌上的饭菜都没注意,这时闻到肉香,才注意到桌上的蛇肉和另一盘红烧肉块。

    “这肉是什么肉?”

    蛇肉陈季安认识,鸭子肉就不好说了。

    没等陈蔓儿说话,陈月儿就手舞足蹈的把陈蔓儿杀死蛇和野鸭,掏野鸭窝的经过说了一遍,那夸张的,就差把陈蔓儿说成剑仙了。

    芦苇荡是块宝地,陈家坳的人都知道。

    可跟后山一样,虽然他们在其中也能弄点儿东西,可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没一个像陈蔓儿一样,去了两次都没有空手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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