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26章 烈酒,无私之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酒一逼,额头上全是汗珠。

    吴晔默默颔首,算是认同了此人的说法。

    但他补充道:

    「喝酒所谓御寒,其实是酒精刺激毛细血管扩张,血液循环加快,血液涌向体表,带来短暂暖意。说能御寒不错,可也不能算真个御寒,相反体表血流增加加速了体内热量散失,血管在酒精作用後可能回缩,使人感觉更冷。「

    毛细血管这些概念,吴晔在解剖课上已经说过,学生们接受起来,并不困难。

    虽然他特意指明了喝酒御寒的不靠谱之处,但还是有许多人,眼睛一亮。

    喝酒御寒,哪怕只是酒精起效带来的错觉。

    对於生活在北方的人民来说,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手段。

    上清茅山虽然在江南,可冬天也一样很冷,道士一般都生活在山里。

    对於御寒这件事,他们是有需求的……

    「此酒甚好,就是不知价格如何?」

    那道士对眼前这酒,已经爱不释手,难喝是难喝了点,可用处大呀……

    对於这个问题,吴晔同样笑而不语。

    白酒能取代黄酒,成为後世的主流,可不就是因为它性价比高嘛?

    不与人争口粮,出酒率高,易於保存,这些都是它的优点。

    不与人争粮,等於制作白酒的原料,不会受到官方的控制或者说,太过控制。

    吴晔为何敢将蒸馏酒的秘方公开,就是因为他知道这里大多数人,都没办法靠这个赚钱。

    酒是古代少有的高利润,也要被官方管控的行业之一。

    普通人在家自酿一点可以,做生意那是要经营权的。

    所以这注定不是一个能普惠大众的东西,但技术流传,其实还是能回馈到大众本身。

    酒精的制作,随着吴晔公开技术,其他酿酒的商人,一定会跟进的。

    吴晔明白,如果只凭藉他独揽秘方,酒精的产量肯定上不去的。

    他在未来可能会需要很多酒精,所以与其藏着秘方不放,不如让其他人,为自己生产东西。白酒相对於黄酒高的出酒率,也是它的优势之一。

    当然,这个出酒率,主要指的是以酒精作为指标,如果说出酒,白酒比不过黄酒。

    更高的烈度,意味着只要喝更少的酒,就能达到普通老百姓需要的目的,比如御寒,比如消遣……至於易於保存,这点就更不用说了。

    商品的本质是流通,能够将商品送往更远的地方,就意味着市场越大!

    「这酒,应该会比黄酒合算!」

    得到吴晔肯定的回答,那上清道人眼睛一亮,他朝着吴晔拱手,转身回去。

    众人看他的步履,已经有点摇摇晃晃。

    这麽猛?

    大家瞠目结舌,一时间不擅长喝酒的人,已经不敢试了。

    但依然有许多人上前,尝了一下白酒的风味。

    有人喜欢,有人不喜,众人的评价不一,但大多数人都认可,作为一种烈酒,吴晔的蒸馏酒技术,已经十分成熟。

    而且,先生传授蒸馏酒技术的原因,并非造酒。

    而是酒精!

    酒精消毒,荡秽,而且高度的酒精和白酒,还能当成助燃剂。

    当吴晔点燃酒精的时候,人们眼睛一亮。

    烧酒这个词,比吴晔的白酒更深入人心了。

    这节课,随着吴晔拿出酒精和白酒的成品,气氛被推到最高潮。

    其实造酒,只是解剖课的一个部分,吴晔还没有拿出後边的内容。

    但人们已经不记得解剖课了,他们更多讨论的是酒,这也是吴晔故意在两节课中穿插一节烧酒课的原因。

    当吴晔宣布下课的时候,学生们和道士们,第一时间冲出道观。

    他们的金主们,已经捧着银钱,等待买卖他们手中的笔记。

    「今天说的,是酿酒?」

    许多人还等着吴晔讲什麽劲爆的内容,好拿捏吴晔的把柄。

    可是当酿酒之术传出来的时候,这些人是失望的。

    失望过後,他们对着吴晔口中的白酒,但大家更喜欢叫烧酒的酒类,有了兴趣。

    许多人,也嗅到了商机,顾不得给吴晔穿小鞋,开始研究酿酒技术去了。

    大宋因为国策相对重商,商品经济十分繁华。

    这也造就了宋人和其他朝代的人不同的特质,他们对於商品的流行度,十分敏感。

    汴梁不少产业的背後,都有贵人和官员们在掌控。

    吴晔的蒸馏酒技术,迅速让他们看到其中的利润。

    而吴晔在许多人心中的形象,也短暂成为散财童子的角色。

    也有不少人,看到酿酒技术之後,却思索起吴晔的初心。

    「此人如天道,无私,无情!」

    「他的东西,看似邪说,却真心为救人!」

    解剖学,酒精,这一系列的东西如果捋清楚它背後的体系,除非因为利益故意对吴晔抱有恶意。朝中的大人们,自然能读出吴晔背後的慈悲之心。

    中书省,张商英也买到一份笔记,他之後,大声感慨。

    这在平日里,本应该引起争议的话语,居然换来一片沉默。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