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96章 有什么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金汤酸萝卜鱼片。

    江茉见状,直接盛了一小碗放到他面前。

    瓷勺舀起一勺金汤,入口先是微酸,而后是骨汤的浓,酸辣平衡得恰到好处,既不刺激,又足够开胃。

    沈正泽再夹起一片鱼片,鱼肉莹白细嫩,裹着汤汁入口,滑嫩无刺,酸香顺着舌尖蔓延开,胃里都暖融融的。

    “鱼片鲜嫩弹牙,萝卜的鲜酸与骨汤相融,竟生出这般清爽又醇厚的滋味。”

    他放下筷子,语气中满是真诚的赞许。

    这种话江茉已经听多了。

    她不卑不亢,“大人过奖了。”

    沈正泽又夹了一筷葱烧蹄筋。

    蹄筋软糯不失筋道,裹着浓郁的葱香油与酱汁,入口咸香回甘,葱白的焦香与蹄筋的胶质融在一起,丝毫不觉得腻口。

    “这是何物?”他口感略有奇怪,从未吃过。

    江茉眨眨眼,失笑。

    “这是牛蹄筋,本泡发了想着自己解馋,既然大人来了,便添了这道菜。”

    她看着沈正泽眼中的疑惑,补充道,“蹄筋需提前用温水泡发一日,去尽杂质与腥味,再焯水去腥,方能入菜。寻常人家多用来炖菜,我今日用葱烧的法子,倒也算是换个口味。”

    “牛蹄筋?”

    沈正泽细细咀嚼,感受着胶质在齿间缓缓化开的绵密口感。

    “倒是第一次这般吃。从前府中后厨偶有做猪蹄,多是与黄豆同炖,口感软烂却失了筋骨,远不及姑娘这道葱烧的香浓入味。”

    当然从前猪蹄什么味道他也没确切尝到过,单看一个清炖一个红烧便知,葱烧肯定更浓一些。

    江茉浅酌一口清茶,温声道,“蹄筋本身无味,全靠借味。用猪油慢煎葱白,熬出的葱油最是香浓,再用葱油炒蹄筋,焖煮时让蹄筋充分吸收酱汁与葱油的味道,自然就香浓了。”

    沈正泽点点头,转向那道蒜蓉粉条蒸虾。

    热气尚未散尽,蒜蓉的香气霸道地钻入鼻腔,混合着虾的鲜甜,勾得人食指大动。

    他执筷夹起一只开背的大虾。

    虾壳红亮,轻轻一剥便露出莹白饱满的虾肉。

    虾肉表面裹着一层细腻的蒜蓉酱,浓郁的蒜香伴着虾肉本身的清甜,鲜嫩弹牙,汁水充盈。

    河虾这种食物并不是百姓们的主食,难抓不说肉还少,近日沈正泽就听说江州好些地方兴起了吃虾。

    白日若无事,便有孩童在浅溪河流中抓虾摸鱼。

    但凡问起,都说是桃源居带起来的。

    沈正泽筷子勾起一缕粉条。

    粉条晶莹剔透,裹着蒜蓉酱与虾汁,入口爽滑劲道,带着淡淡的咸香与鲜甜。

    “这是酸辣粉的粉条?”他语气迟疑。

    这个粉条偏细,酸辣粉粗一些,吃起来口感似乎也有所不同,模样倒是很像。

    “差不多,都是红薯做出来的。”江茉道。

    红薯也有季节之分。

    齐绍安那边红薯断了货,天越来越热,江茉已经不卖红薯了,只剩大批粉条粉皮在库房里备用。

    想要做新的,只能等今年的新红薯或土豆丰收。

    望着沈正泽把粉条吃掉,江茉斟酌片刻,开口问:“听闻沈大人曾派人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