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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四章 大结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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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让听得人格外不顺耳。

    空气中的温度又低了低,许风扬难得清朗一把的嗓音毫无意外的在小区内外回响,就连相机咔嚓的快门声也没法阻挡。

    “有钱真是好,什么肮脏都掩盖得住,什么污秽都能洗干净,你们用钱给自己编了一个能做一辈子的梦。一个破了还有另一个。其他人呢?那些在你们眼里比粪土还不如的人呢?他们也有人生,而且只有一个,完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凌锦用十分夸张的语气说着,说完还嘻嘻一笑,一点不像往日里那个稳重老成的年轻人,更像一个有点弱智的大男孩。

    “怎么回事啊?我们一路跟来。没见许风扬喝酒啊。”外围拍照的狗仔们有的在小声讨论着,凌锦站在离大门不远的上风口,小区又安静,刚才她一番话,一字不落的落进这些人的耳朵里。

    “他要是没喝酒,就是疯了,这番话传出去还了得!”另一个记者跟着附和,“话说。有一哥们刚给我消息,说他们老大收到一份纯度很高的新货。”

    “哈?纯度很高的新货?”不单是搭话的记者。就连周边的人也跟着来了兴趣。

    “不过我们是无福消受了,这毒已经被别人中了。”放出消息的人耸肩无奈一笑,“不过你们也别泄气,贩.毒的不是别人,就是里面那位不知道发什么疯的少爷,盯紧他不愁捞不到。”

    “他上车了!”不知是谁大喊一声,红色保时捷已经开足马力朝着大门冲刺。

    凌锦的驾照是上大学时放寒假无聊去考的,那时候还流行一句话,一想到以后大马路上开车的是这帮二货,我就觉得害怕。

    学车的时候凌锦会说,一想到以后开车的都是一群跟我一样的二缺我就觉得害怕。不过这句话当时就被一个朋友吐槽,前提是你得有车。

    一语中的,字字见血。

    那个时候的凌锦还有机会为自己怎么交了这个毒蛇闺蜜而忧伤,而此时,时隔四年之后再次摸车,凌锦没有一丝胆怯,油门被一脚踩到底,不管面前是不是还有小区门禁,不管小区门口是不是还堵着那么多的记者。

    “快躲开!他疯了!”似乎意识到开车的人不会减速或者避开人,比起工作果然还是保命更加重要一点,还在拼命拍照的记者们瞬间四下散开。

    凌锦对生死这种事情,完全没有了概念。

    能好好的活着时好好活,活着才有意义,否者,还不如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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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真的要大结局了,四十多万字我写了两年多,想想……真是对不起各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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