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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3章 内部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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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

    “拿走物证的人,保护的不是张小磊和刘芳芳,是他们背后的人。”

    陆诚把这个判断写在纸上,然后做了一件事:调取段建军2021年6月到10月的个人银行流水。

    调取银行流水需要审批,他把申请写好发给了秦勉。

    秦勉打了电话过来。

    “你要查一个副所长的银行流水?”

    “是。”

    “依据呢?”

    “物证在所内被取走的可能性大于送检途中丢失。段建军是副所长,有权限接触证物保管区。匿名举报信指向了内部人。如果段建军在那段时间有异常收入,就能建立关联。”

    秦勉沉默了很久。

    “这个案子不一样,陆诚。查外面的人,怎么查都行。查自己人,要非常确定。”

    “我不确定他有问题,所以才需要流水来验证。如果流水干净,那就排除他。”

    秦勉又想了想。“我来签批,但这件事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要让城东分局知道。”

    “明白。”

    银行流水两天后到了陆诚手上。

    段建军的工资卡收入正常,每月到账额固定。但他有一张副卡,2021年7月,也就是物证灭失的前一个月,副卡收到了一笔转账,来源是一个叫“陈洁”的个人账户,金额五万元。

    五万块钱从一个叫陈洁的人手里打到段建军的副卡上。

    陆诚查了陈洁。

    陈洁,女,1980年生,城东区居民,职业登记为自由职业。再往深查,陈洁的社会关系网里有一条线特别显眼:她是刘芳芳的表姐。

    刘芳芳的表姐,在物证灭失前一个月,给段建军转了五万块钱。

    陆诚把这条链路在纸上画出来:贩毒嫌疑人刘芳芳→表姐陈洁→转账五万→段建军副卡→一个月后物证灭失→嫌疑人被释放。

    他放下笔,靠在椅背上。

    这条线够传唤了,但秦勉说得对,查自己人要非常确定。他需要排除一种可能:段建军和陈洁之间有没有正当的经济往来理由。

    他查了段建军和陈洁之间的所有交集。两人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同学关系,户籍上没有交集,工作上没有交集。

    但段建军的手机号和陈洁的手机号之间,在2021年5月到8月期间有过四十七条通话记录和一百多条短信。

    四十七条通话。

    如果他们是朋友或者情人关系,那五万块钱有可能是私人借款。但四个月内从零开始到四十七通电话的频率,太密集了。

    陆诚把通话记录的时间分布画了一张图。5月集中在月底,6月和7月均匀分布,8月上旬密集,8月中旬之后骤然停止。

    8月中旬,正好是物证灭失之后。

    “事成之后,联系中断。”陆诚在图上标了一笔。

    他把这些材料整理成一份报告,加密发给了秦勉。

    秦勉看完后,只回了一句:“我上报纪委监委。这个不是我们能动的。”

    陆诚回了一个“好”字。

    第六案到这里,他该做的做完了。剩下的是纪委的事。

    清单上只剩最后一个案子了。

    ……

    第七案,是所有案件里时间最早的。

    2019年6月,城西区一条河的河道清淤施工时,从淤泥中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匕首送检后,血液DNA比对上了一个人:城西区2018年11月失踪的出租车司机吕志刚。

    吕志刚失踪时三十九岁,已婚,有一个女儿,失踪当晚最后的营运记录显示他在晚上十点四十三分接了一个乘客,之后车辆在城西区河滨路被发现,空车,钥匙还插着,车上有少量血迹。

    血迹DNA和匕首上的一致,都是吕志刚的。但吕志刚本人没有找到,活的死的都没有。

    案件性质认定为疑似绑架或者故意杀人,但因为没有尸体,没有目击者,监控在河滨路那一段是盲区,嫌疑人没有线索,案子一直挂着。

    陆诚翻了三遍卷宗,在一个细节上停了下来。

    最后那个乘客。

    营运记录显示乘客上车地点是城西区翠屏路与长安街的交叉口,上车时间十点四十三分。但没有目的地记录,因为吕志刚开的是路边拦车,不是网约车,没有平台数据。

    “最后一个乘客,上车了,没有下车记录,车被丢在河滨路。这个乘客是嫌疑人,还是同样的受害者?”

    两种可能都存在,但卷宗里没有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陆诚看了一下当年的侦查思路。当时的办案人员把重心放在了吕志刚的社会关系上,查了他的家庭矛盾、经济状况、有无仇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未发现明确的仇杀动机”。

    家庭方面:妻子王兰,全职主妇,婚姻关系普通,没有家暴记录,也没有外遇的证据。经济方面:吕志刚有一笔十二万的房贷,月供三千出头,以他的收入水平能覆盖。社会关系方面:没有赌博、没有吸毒、没有高利贷、朋友圈子很窄。

    “一个干干净净的出租车司机,晚上十点多接了一个乘客,然后人和乘客一起消失了。”

    陆诚把目光回到那个上车地点:翠屏路与长安街交叉口。

    2018年11月的监控,这个路口有没有摄像头?

    卷宗里写了:有,但当时调取后发现该摄像头的角度对着马路东面,吕志刚的车停在西面路边,只拍到了车尾的一小部分,看不清上车的乘客。

    “看不清乘客。”陆诚记下来。

    他调了2018年11月这个路口的摄像头参数和视角图。摄像头架在路口东北角的电线杆上,朝向东南,视角覆盖了路口东面和南面的一部分。吕志刚的车停在路口西面,确实只有车尾进了画面。

    但翠屏路与长安街交叉口的东南方向,有什么?

    陆诚在地图上找了一下。东南方向五十米,有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便利店有监控。

    2018年的便利店监控,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十天到九十天,早就覆盖掉了。但陆诚想的不是监控录像。

    他打电话给城西分局,找到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老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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