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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陪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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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空着,你们正好躺会儿。”老两口本想推辞,可架不住朱玲热情,加上也想看看儿子现在工作的条件,便跟着她往河边走。

    到了清流学校,朱玲先把三人领到自己的宿舍。宿舍不大,却收拾得窗明几净,桌上摆着几盆绿植,墙上贴着学生们送的画。她给三人倒了热茶,又拿出自己的水果糖,剥了一颗塞到李母亲手里:“婶,你尝尝,城里的糖,甜得很。”

    李老太含着糖,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越看越满意。她拉着朱玲的手,摩挲着她细腻的手背,叹了口气:“孩子,你是城里来的金枝玉叶,跟着爽儿在这穷地方受苦了。”

    “婶,这哪叫受苦啊。”朱玲挨着母亲坐下,语气真诚,“这里山好水好,人也好,他待我也好,我觉得比在城里还舒心呢。”她又转头问父亲:“叔,爽在家是不是总偷懒,不帮你们干活?”

    父亲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打开了话匣子:“那小子,小时候淘得很,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没少挨我揍。不过长大了懂事了,逢年过节都往家捎东西,这几年,她在广州打工们每一个生日都要寄二百元钱叫我们办风光些,他自己却很节约。这几年都跟我们既了上万元的现金,够孝道了,比其他几个儿子都好。他还总念叨着要接我们来镇上住,就不用种田了,享享清福。”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是个磨得发亮的木头小玩意儿,“这是爽儿小时候自己亲手雕的木枪,还被刀划伤了手指,还留了一道伤疤呢。他说给你留个念想。”

    朱玲接过木枪,指尖抚过粗糙的木纹,眼眶忽然有些湿润。她能想象出姚爽小时候的模样,也能体会到老两口提起儿子时的骄傲。她和老两口唠着家常,从马伏山的庄稼收成,说到村里的红白喜事,又说到爽小时候的糗事,屋里的笑声一阵接一阵,连大嫂都插不上话,只在一旁笑着听。母亲悄悄拉过大嫂,低声说:“这姑娘,心眼实诚,不嫌弃咱农村人,是个好媳妇。”大嫂点点头:“是啊,比咱想的还好。”

    傍晚时分,我扛着采购的设备回到学校,刚进校门就瞧见自家爹娘和大嫂坐在朱玲宿舍门口的木凳上,朱玲正给母亲梳头发,夕阳落在她们身上,暖融融的一片。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又软又热。

    他快步走过去,喊了声“爹,妈,大嫂”,又看向朱玲,眼里满是感激。朱玲站起身,笑着接过他手里的袋子:“回来啦?快把东西放下,我去给你们做饭。”

    我想起自己带回来的肉食,连忙拎出来:“我在市里买了五花肉和排骨,还有米花糕、核桃片、芝麻饼这些朱玲最喜欢吃的特产,今晚咱好好吃一顿。”他又想起什么,转身往校船那边走,“我去河对面打瓶老酒,咱一家人好好喝一下!”

    清流老酒坊的高粱酒是纯粮酿的,酒香醇厚,闻名巴山,早就注册了商标。我摇着校船到了对岸,打了一瓶白酒,又买了点花生,才慢悠悠往回划。河面泛着金红色的光,远处的马伏山裹着一层暮色,他望着岸边那盏亮起的灯,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安稳。

    宿舍的小厨房里,朱玲正系着围裙忙碌。她的白衬衫换成了碎花布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白皙的小臂,正熟练地切着五花肉。我靠在门框上看她,笑着说:“辛苦你了,下午还得陪我爹娘唠嗑。”

    “说啥辛苦,那也是我的爹娘。”朱玲头也不抬,语气自然得像是说了千百遍,“他们第一次来,我不得好好招待?”

    我的心又是一震。“我的爹娘”三个字,像一颗石子投进他的心湖,漾开层层涟漪。他走上前,从身后轻轻抱住她:“朱玲,谢谢你。”

    “谢我干啥。”朱玲侧过头,鼻尖蹭到他的下巴,“以后咱就是一家人,孝顺爹娘是应该的。”

    夜幕降临时,饭菜已经摆上桌。小方桌上,红烧肉色泽红亮,排骨汤飘着香气,清炒时蔬翠绿鲜嫩,还有一碟花生米,一瓶高粱酒。我给老爹和大嫂满上酒,又给朱玲倒了半杯,自己也斟满,举起杯子说:“今天是咱一家人第一次聚餐,我敬爹娘和大嫂,也敬朱玲,以后咱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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