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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一只羊有一只羊的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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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以此逼宫要挟呢!」

    从小时起,就将皇长子让给江大相公带。

    如此,武勋方能心安!

    此一法子,从客观角度上讲,自然是让武将心安的。

    可问题在於,这也给江昭架上去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江大相公和武勋联合,一者唱红脸,一者唱白脸,想要藉此机会准备下一次的从龙之功呢!

    一经提点,一干武勋也不是傻子,皆是面色一变。

    顾国公的法子,能解决问题是不假。

    但,後遗症也是真的大。

    大相公可是京中勋贵的「保护伞」。

    俗话说,弃车保帅。

    可问题是,谁是帅?

    大相公才是帅!

    此一法子,甚至都能牵扯到新帝对大相公的信任,注定不可能实行。

    一时之间,一干武勋,有失落者,有认可者,有凝重者,不一而足。

    「行了。」

    江昭一摇头,沉声道:「还是那句老话。」

    「入宫为後者,世袭罔替。」

    「有意者,可入府中一叙。」

    「亦或者,让仆从小厮,呈一文书过来。」

    「就这样,都散了吧!」

    江府,枕水阁。

    「啧——」

    六道文书,—一入手。

    江昭大致一掠,不禁点头。

    实权勳爵之中,还是有人愿意将女儿嫁给皇帝的。

    特别是尚未达成世袭罔替的武勋,「世袭」这一承诺,对於他们来说,的确是有着不低的诱惑力。

    在昭文殿中,这一部分人之所以未曾答应,主要还是此一消息实在是太过仓促。

    涉及嫁女儿,却又不单是嫁女儿,更得考虑争储一事。

    这一来,这一帮人却是被一时镇住了,下意识的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世袭的难得。

    如今,冷静下来,终究还是有人呈上了文书,表达了嫁女儿的意愿。

    当然,无一例外,都是非世袭的实权武将。

    对於已经世袭的实权武将来说,让女儿入主中宫一事,注定是危险系数高於回报率,自然是不太乐意的。

    「那就这样呈上去吧!」

    江昭摇了摇头,一伸手,将几道文书置於一角。

    嫁人一事,终究是你情我愿。

    仅有六人愿意嫁女儿,他自然也只能将这六道文书呈入宫中。

    「嗒」」

    一伸手,朱笔一提。

    一张白纸铺陈。

    江昭沉吟着,思忖起来。

    新帝选後一事,到了这一步,算是暂时告一段落。

    往後的,无非是新帝从几名女子中挑选一人,册立为後。

    总的来说,流程大过决策!

    而一旦涉及流程,也就到了执行环节,乃是以礼部、内廷、太常寺等为主,却是不必江大相公劳心劳神。

    这一来,江昭也算是轻松了起来。

    一些更重要的事情,也就得慢慢的布置下去了。

    譬如,涉及民生的政策!

    「嗯」」

    江昭半阖着眼,又睁开眼睛,沉吟着,徐徐落笔。

    道路,承包制!

    水渠,官修制!

    寥寥几字,一一书就。

    修路,修水渠。

    这是江昭早就有过的决意。

    其核心,就在於大兴土木,以此飞速恢复生产力,乃至於拔高生产力。

    不过,一样都是大兴土木,这其中却也有差别。

    对於官道的修建,江昭准备采取承包制,让地方大族参与其中。

    此一法子,简而言之,就是让先拨一定的钱财,地方大族和豪强修路。

    这一过程中,缺的一部分钱,地方大族自行垫付。

    待道路修好,中枢会专门遣人检查。

    若是合格,就拨钱下来。

    反之,若是不合格,就继续反工。

    采取这一法子,乃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其核心缘由,主要有二:

    一来,官府没能力修路。

    这一时代,不同於千年以後的时代。

    千年以後,土地是公有制。

    一旦涉及修路,自可由政府出面,调解土地问题。

    特殊情况下,甚至还能强行徵用。

    但,这一时代不一样。

    方今天下,土地都是私人的,并且还存在「土地兼并」的问题。

    一些较大的大族、豪强,甚至都能有「私兵」。

    当然,这所谓的私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兵卒,而是在田间地头劳作的佃户。

    放下锄头,便是百姓。

    拿起锄头,便是私兵。

    这也就注定了,方今天下,官府不太好协调土地问题。

    此前,江昭颁布过租田制,一定程度上达成了事实上的土地国有制。

    但归根结底,土地还是地方豪强的。

    这一来,涉及修路,自是得有地方豪强的参与,并且得让这一批人发自内心的认同这一件事。

    让豪强甘心让出土地,这事怎麽解决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利!

    一旦采取承包制,修路一事,涉及的耗材,肯定都得统计上去,算成最终的修路成本。

    这其中,就有不少能动手脚的地方。

    这一来,也就达成了事实上的让利。

    而对於这一件事,江大相公并不讨厌。

    说白了,天下熙熙攘攘,皆是为利。

    若是地方豪强真的能帮助修路,让一让利也没什麽,不太过分就行。

    二来,此之一法,更具备时效性。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地方豪强主导的修路,注定会比官府主导修路更快,这几乎是注定的。

    并且,单从时效性上讲,起码快上不止一半。

    无它,官府的官僚作风,干起事情来,实在是事倍功半。

    既是官员,便已官位为主。

    一切,都讲究稳妥二字。

    毕竟,就算是路修好了,对於该官员来说,也没半点好处。

    从官员的角度上讲,修路是上头摊派的政治任务,完成了就好,时效性不重要。

    对於地方豪强的角度来说,修路是自己的事情,一旦路修好了,他们经商也会容易不少。

    更别说,在修路的过程中,还是「偷吃」一二。

    这一来,站在豪强的角度来说,修路一事就是赚钱的工程,而非政治任务。

    相较之下,自是地方豪强修路更有动力,更快一些。

    至於说,地方豪强修路会不会没有质量?

    只能说,钱到位了,一切都好办!

    相反的,修水渠一事,江昭准备让官府来修。

    无它,修筑水渠,功在千秋,乃是值得被立碑的。

    对於官员来说,若是能藉此留名,也不失为一种另类的「千古留名」。

    「啧」

    江昭摇了摇头。

    只能说,一只羊有一只羊的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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