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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把狼当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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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

    把母鸡放在叶青禾面前,眯眼抬头,尾巴摇得极欢。

    这哪儿是狼?分明就是猎犬啊!

    还是高配的那种。

    叶青禾把只受轻伤的母鸡放进自己背篓中,俯身揉着白狼的脑袋:“从现在开始,你就叫小白,小白,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喽。”

    嗷呜!

    白狼喊了一嗓子。

    村民们惊呆了。

    这……真的是狼吗?

    可很快,他们就见识到了小白的强悍实力。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小白竟寻了两只鸡、一窝鸡蛋、一只野兔和一只鹿。

    最后,小白是被一只记仇的大鹅追着逃回叶青禾身边的。

    叶青禾一把搂住大鹅的长脖子,心满意足:“今日收获颇丰,回家。”

    听闻此事的村民们纷纷前来围观,对那像狗一样的白狼半是好奇半是害怕。

    最难以接受的当属赵月娘。

    那野兽虽一副无辜模样,可尖牙利爪摆在那里,任谁见了都要倒吸一口凉气。

    她紧紧抓着叶常安胳膊:“我们真的要养它?”

    叶常安强撑着挺直脊背:“它已臣服青禾,想来不会伤人,养吧。”

    见二人实在害怕,叶青禾犹豫片刻:“小白,去门口待着,我娘不唤你不许进家。”

    小白喉咙出声,低垂着尾巴趴到了门口。

    那模样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赵月娘于心不忍,刚想说些什么,叶青禾已推着猎来的鹿走远了——她要去换粮食。

    正如庄嘉所言,灾荒更重,流民更狂。

    县城里,街边、屋檐下全是拥挤的难民。

    人最多的地方当属县衙。

    施粥棚从城门口移到了县衙门口。

    因此拥挤的难民随处落坐,目光皆紧盯着紧闭的衙门,等候衙差发放续命的食物。

    “避让!”

    忽地,一队大马疾驰而来,惊得流民四处逃散。

    硬生生在人群中挤开一条通道,官差们快步上前,拔出佩刀。

    闪烁的寒光逼得流民不敢上前。

    就在这时,一高头大马奔驰而来,其上之人器宇不凡,来到县衙门口官袍一挥、翻身下马。

    立刻有官差将县衙大门打开。

    “新任县令庞大人到!”

    远远将这一幕收入眼底,叶青禾疑惑:“仓邑县换县令了?”

    “应该是常深将军的意思。”黄学隐隐激动:“前任县令章能协助张冒屠杀百姓,被常深将军带走问罪,此后县衙事务由县丞代理。离开前,常深将军说过会还仓邑县一个好官。”

    “他是好官?何以见得?”

    “若我猜的不错,他应当是庞徽庞大人。”

    “庞徽又是何人?”

    “溪山府通判。”

    “溪山府?”柱子惊讶:“就是被北蛮侵占的溪山府?传闻,溪山府官员舍民而逃,这庞徽不会就是其一吧?”

    黄学缓缓摇头:“此事之前,庞徽是铁面无私的清官,但……事情真相并未明了。”

    “不过是官官相护的说辞罢了。”柱子愤懑:“常深将军也真是的,请谁来不好,偏请他来,我可不想步溪山府百姓后尘。”

    “肃静!”

    就在这时,庞徽与县丞来到县衙门口。

    “从今日开始,施粥次数不变,每日一次。但多增三棚,且锅中有米有水,请诸位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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