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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二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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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浑圆,嵌在天青色的夜空。彩灯五颜六色,交织成杂乱的色彩。

    一楼的客人突然多了起来,三三两两,零零落落。

    有那个捧着糖葫芦的女人,也有络腮胡的壮汉。有穿棉裙的女孩,也有穿格子西装的男人。

    乍一看,我行我素,素不相识,但在高清摄像头下,每个人的表情,每个人的动作都无所遁形。

    所有人,都在看那个穿着连帽卫衣,曾经爬在游乐场外的栏杆上,向着下面吐泡泡的男人。

    男人一步三晃,出了商场。摸出手机看了一眼,又微微一点头。

    顿然,所有人都快了起来。有的上了车,有的过了马路,也有的进了那家肯德基。

    言文镜和两个队长面面相觑:这些人,不就是林思成之前挨个点出的那几个?

    一个不少……

    穿着卫衣的男人没动,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

    差不多吸了半支,又出来了七八位。

    这次出来的比较齐,四个保镖,加任丹华三兄妹。

    没有停顿,只是和卫衣男对了个眼神,任丹华走下台阶。

    两个保镖上了奔驰,于季瑶和于季川上了宝马,剩下的两个陪着任丹华,进了肯德基。

    指挥车里,言文镜握着拳头:这女人放着车不上,跑肯德基里干什么?

    总不能,真是肚子饿了?

    暗忖间,任丹华直奔吧台。恰好,这个位置就在商场监控的范围之内,所以看的很清楚:

    吧台一边,林思成背对着任丹华,不停的点着手机。

    嘴里叨着吸管,吸动可乐的“吸溜”声清晰的传进设备,并伴随着汽车的轰鸣声。

    这是在干嘛,玩游戏?

    仔细再看,两人之间不足两米。任丹华转过身,再伸伸手,就能够到林思成的肩膀。

    言文镜在心里默默的祈祷:千万别回头,千万别回头。

    林思成当然不会回头,言文镜怕的是任丹华。

    但怕什么就来什么:“叮”,微波炉响了一声,服务员取出了金黄油亮的鸡腿:“三号桌的客人,你的餐好了。”

    林思成看了一下桌牌,有些不耐烦:“等阵啦,即刻得!”

    粤语说的又快又急,还贼地道,服务员压根没听懂:又飙鸟语?

    看她一脸茫然,任丹华帮她翻译了一下:“他让你等一会!”

    说着,她回过头:背对着他,看不到脸,只能看出是个穿一身牛仔的男人。

    头发很短,皮肤有些黑,声音稍沉,差不多三十多岁。

    两只手捧着手机,像是一台三星商务,屏幕中,几辆车在城市中疯狂的飙。

    两只手不停的点着屏幕,嘴里嘟嘟囔囔:“快啲啦,赶住投胎呀?”

    好像是一款韩国的飙车游戏,国内非常火。任丹华见大姐的小孩玩过,也见于季瑶玩过。

    但那是在电脑上,在手机上玩的,任丹华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技术超好,比大姐的小孩,比于季瑶玩的好的多。

    出于好奇,任丹华多看了几眼。

    指挥车里,言文镜双眼外突,紧紧的盯着屏幕:林老师啊林老师,你怎么就一点儿都不担心?

    他感觉下一秒,任丹华就会认出林思成。

    但林思成无动于衷,手指点的更快,车也飙的更快。

    正看着,服务员从厨房拿出一个袋子:“女士,您的东西好了!”

    “好!”

    任丹华回过头,提起了纸袋。

    随后,从林思成身边走了过去。

    过道就那么宽,擦肩而过时,任丹华的风衣擦上了林思成的夹克下摆。

    “刺啦”一声,空气中闪出一抹电火花。

    一刹那,言文镜的心脏缩成了一团,又跳到了嗓子眼:完了?

    但还好,任丹华只是微微一顿,紧了紧风衣的前襟,走向肯德基的前门。

    林思成依旧在打游戏,手指都没有晃一下。

    “哗”的一下,手机屏幕上划出一道残影,又炸开了几朵烟花。

    一辆赛车冲过了终点,第一名。

    “靓到爆灯呀~”

    林思成挥了一下拳头,意犹未尽的起身,到吧台拿烤鸡腿。

    听到声音,任丹华下意识的回头瞅了一眼。恰恰好,林思成已经转身。

    言文镜和两个队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时机怎么就把握的这么准?

    任丹华来时,林思成背对她。任丹华走时,林思成依旧背对她?

    关键是这心理素质,感觉比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勤还要好?

    惊疑间,任丹华出了餐厅,林思成端着烤鸡,回到了座位上。

    接收器里传来当的一声,像是林思成点了一下镜腿的上耳麦:“言队,别担心,有惊无险!”

    林思成确实很自信,但他还没自信到认为一点儿意外都不出的地步:如果猜到任丹华会进肯德基,他绝对不会进来。

    但意外无处不在,他也不是神……

    “喀嚓喀嚓……”嚼了两口鸡腿,林思成又往外瞟了一眼,“看,那女人出来了!”

    言文镜抬起头,盯着监控里的那辆凯美瑞:后座的车门被推开,下来一位穿着羊毛外套,相貌普通的女人。

    镜头拉近:身高一米六左右,身形稍胖,单眼皮、小眼睛、平鼻梁,其貌不扬。

    许是受了风,女人咳嗽了几声。随着咳声,腰不停的往下勾,脑袋一顿一顿,额前的碎发扬了起来。

    右眼的眉毛上方,豁然有一颗芝麻大小的痣……

    言文镜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身高对,五官特征也对,包括眉角上方的那颗痣。

    但当初在潘家园,林思成就只见过一次,为什么能记这么清楚?

    更诡异的是,他是怎么知道,这女人有哮喘的?

    任丹华告诉他的?

    别开玩笑了:全程都有窃听,任丹华压根就没提过这个女人……

    指挥车里看的很清楚,但听不到声音,只见任丹华不停的捋着女人的背。

    女人缓了两口气,接过袋子和任丹华说了两句,又进了凯美瑞。

    任丹华也回了不远处的大奔。

    然后,商场门口的那些人骤然一空,车子陆续开动:一辆、两辆、三辆……大小足足七辆车。

    言文镜猛松了一口气,喜色浮上眉梢。

    之前一直说,查不到线索,查不到线索。看,线索是不是来了?

    这么多的车,这么多的人,还拍的那么清楚?

    特别是这个女人,在团伙内的级别肯定不比马山低……

    他压抑着兴奋,安排特勤:就一辆普通的出租车,在肯德基的门口接了林思成。

    绕着商场转了两圈,确定没有尾巴,出租车开进了青海大厦。

    林思成进了指挥车,摘掉了帽子,脱掉了夹克。

    言文镜和两个队长目不转睛的盯着他:鬓间的头发少了一大块,明显在卫生间的时候剃过。

    眉毛没有之前那么斜,眼线也往下压过,眼角有几丝若隐若现的纹路。

    脸上涂过东西,有些黑,也有些干燥。嘴里像是含了什么,但改变的不止是腮,给人的感觉像是整个脸骨都大了一圈。

    还有身材:明显要高一点,而且比之前宽了一点。

    每一处都极细微,但合在一起,感觉像是换了个人一样:老了许多,壮了许多。

    仔细再瞅,眼角和眉角抹过胶,包括眼尾的皱纹也是。脸上涂过油彩之类的东西,但并不亮,很是自然。

    夹克很修身,林思成垫过肩膀,又刻意的将双臂外张,所以看起来壮了好多。

    如果是熟人,如果一直盯着看的话,依旧能认出林思成。做了一下对比,比特勤支队的化妆师要差一些。

    但问题是,队里的化妆师一化就是好几个小时,需要的颜料、道具、工具一大堆,而且是好几个人合作。

    林思成就用了那么几分钟?

    言文镜越看越是惊奇:“林老师,怎么做到的?”

    “鱼膘提眉,松烟和驴血敷面、削杨木补腮、含蜡丸变声……”

    说着,“吧嗒”的一声,林思成的腮帮子一鼓,吐出了两只小木块,“《太白阴经》物《虎钤经》中的小把戏……”

    你管这叫小把戏?

    几人啧啧称奇,但更让他们惊奇的,是林思成随意一瞟,就识破特勤的手段。

    “看手、看脸、看皮肤……”

    林思成指了指棒球:“这位爱玩枪!”

    他又摘下眼镜,“这位每天敲键盘……”

    说着,他又指指牛仔夹克:“这位好武,看走路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关键的是,麦!”

    “正常人的眼镜腿不会震,帽檐更不会震,衣领也不会抖……”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就只是一错身的一刹那?

    林思成的眼睛,得有多毒?

    “那些眼线呢?”

    “这个更简单:经常下坑的盗墓贼,因长期处于缺氧环境,会导致面部的微血管坏死……”林思成指点着颧骨与眼窝,“这里会泛灰,这里会泛青……”

    “而大多数的墓里,都有少量的硫化氢和磷化氢气体,虽然不会使人中毒,但长期接触,会使鼻翼两侧腐蚀性溃烂,即便治好,也会留下暗斑……”

    “最关键的地方,则在于手:长期被墓酸腐蚀,会使掌纹模糊……长期徒手掘土,指甲呈匙状凹陷……长期接触汞蒸气,会使手背皮肤鳞状角化……”

    言文镜蠕动着嘴唇:他就是专门办文物案的,都不知道这些特征。

    突然,他又想了起来:“那些车呢?”

    林思成顿了一下:这个还真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

    包括那个卫衣男、格子西装、戴帽子穿棉裙的女孩。

    这四个人都和任丹华一样,身上有同样的中药味。

    更关键的是,那家肯德基里,也有中药味:更浓,更冲。

    也是基于此,林思成才进了餐厅。然后又发现,那三辆车里都有人。

    可能是为了便于空气流通,凯美瑞的后窗开着一道缝,时不时的,就会传出一两声咳嗽声。

    如金属刮擦,如深水闷雷,又如漏风嘶鸣。

    顽哮。

    林思成甚至能推断出:任丹华这之所以迟到,并不是于季瑶和她所说的,在路上的时候车子出了事故。

    而是这个女人哮喘犯了。

    亲自陪着去医院开了药,又回家熬了药,任丹华才赶来的茶馆。

    为什么那个女人会晚很久,且随时带着中药?

    顽哮会急性发作,三虫饮是对症的急药,也是猛药。这药有个特点:需两小时一服。

    也就是任丹华临走时,要走的那个袋子。

    病犯的急,来的也急,突发变故,好多细节都只能重新安排。和一身药味的女人坐在一辆车里,要问明白,更要听明白,时间不会短。

    所以,那些眼线的身上才会有药味。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踏破铁鞋无觅处,车到崖前突有路?

    不管是运气,还是什么,至少结果是好的。

    这么多的车,这么多的人,林思成就不信,挖不出点线索来?

    “之前的那个号码,是从任丹华的手机短信上看到的。信息内容很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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