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八十七章 这事我做不了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孝顺家翁?”

    “这些方士们,挥霍财富,残民炼丹,海外寻仙耗费无数,无数百姓艰难创造的财富,因为他们而被轻易挥霍。”

    “你为这些方士求情,是为仁德?”

    “方士们所行所言,皆为秦律所不容,理当应法处置,以儆效尤维护公平与公正。”

    “你为这些方士求情,是为大义?”

    一番言语下来,扶苏已然是身躯颤抖,额头冒汗。

    他说话吭哧结巴“不是~不是的~我~”

    “你说你是学儒的。”林道忍不住哈哈大笑“儒学核心,你是一个都没学懂,你究竟是学了些什么东西~”

    “任何学说,都有其好的一面,也有其坏的一面。”

    “扶苏公子,你不是普通学子,你是大秦继承人。”

    “你要做的,不是独尊儒术,而是集百家之长,弃百家之短。”

    “于国于民有益者重用,于国于民无益者弃用!”

    “如此,才是你真正应该学的东西。”

    始皇帝睁开了眼睛,站起身扶着长剑走过来。

    “仙长所言,字字千金。”

    “扶苏,你要牢记于心。”

    “去吧。”

    浑浑噩噩的扶苏,摇晃着起身低着头,迈步走向了门外。

    他本意只是想要救人,想要劝阻始皇帝大开杀戒。

    毕竟一次性杀掉数百人,实在是太过了。

    若是流传出去,必然天下震动,人人自危。

    可~

    真的是没想到,这些方士们竟然给始皇帝下毒!

    这些儒生,他们之前不是这么说的!

    待到扶苏踉跄离去,这边始皇帝收起了身为人父的威严,神色略显急切。

    “仙长,朕果真只剩数年阳寿?!”

    “嗯。”林道打量着他的气色“若是继续长期熬夜,服食丹药,应该死的更快些。”

    “还请仙长救我~”始皇帝撇了眼关上的房门,郑重向着林道行礼求救。

    与此同时,心中对方士们的怒火更是冲破天际。

    “我这里的确是有些治疗重金属中毒的药物。”

    林道缓缓颔首,一本正经的应声“可以给你治疗。”

    “是长生药吗?”始皇帝焦急询问。

    这话说的,林道也是哭笑不得“别说没有长生药,就算是有,也不是金刚不坏之躯。”

    “你丹药嗑多了,怎么会问这种话?”

    气度威严的始皇帝,罕见的尴尬一笑。

    他旋即正色“仙长,朕想求仙法,得长生。”

    始皇帝是亲眼目睹过仙法的,真的能呼风唤雨。

    这等仙法,想来也能长生。

    多年的期盼之下,他已经有些魔怔了。

    始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为了求得仙法,不惜一切!

    “这事我做不了主。”

    林道并未忽悠,干脆直言“仙法是我师父菩提祖师所传。”

    “没有他的同意,我就算是将仙法交给你,你看了,学了,练了,也是丝毫用处都没有。”

    “就像是看了一本故事书,看过就看过了,毫无意义。”

    听闻此言,始皇帝大急。

    他连忙追问“敢问灵台方寸山何在?”

    “朕已经准备好了船队。”

    “三千童男童女,百工医者武士皆有。”

    “携带各式珍宝,愿往灵台方寸山拜师!”

    “你先把那三千童男童女,从哪来的送回哪去。”林道蹙眉“我师父是修道,不是食人恶魔!”

    “要什么童男童女,那是拜见妖魔用的。”

    “谁给你的提议,此人当斩!”

    “是徐福这个混账!”始皇帝咬牙“朕要将其五马分尸!”

    略过小插曲,确定了徐福接下来的命运,林道转而正色。

    “行船是到不了方寸山的。”

    “想要得师父应允,只有一个办法。”

    始皇帝慌忙追问“请仙长教我~”

    “做梦!”

    “呃~?”

    “我是说真的做梦。”林道解释“若是师父应允了,晚上会在梦中前来告知。”

    “若是不同意,那就不会出现。”

    “所以我说了。”林道摊手“这事我做不了主。”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想要传授大品天仙诀了。

    各处时空之中,林道曾经数次想要传授出去,可结果都是一样。

    看了,学了,练了,然后就没了。

    没有丝毫的用处,就像是看了一则故事。

    马皇后他们学过,王猛也学过,林道甚至还给过赵云一套。

    然而结果都一样,没有菩提祖师的亲自电话,毫无意义。

    “其实。”林道诚恳而言“相比起求仙法,积攒功德之力更为行之有效。”

    “朕这就去沐浴更衣!”

    始皇帝压根没听进去,他面色泛红,明显情绪亢奋激动。

    “朕要以最为虔诚之心,迎接菩提祖师的传功!”

    “嘿~”

    林道缓了口气,也是笑。

    “行吧,等你彻底绝望了,咱们再谈功德。”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