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百九十四章 巫妖老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人,主人……不好了!”

    “主人……”

    众人抬头望去,是一个大圣二重的上古遗族高手,连滚带爬,一口老血吐在地上,看到林昊的那一刻,更是已经奄奄一息。

    “怎么回事?”

    林昊赶紧上前问道。

    “主人,我族遭伏,在百……”

    上古遗族的高手声音虚弱,已经说不出话来。

    “是百花谷!”

    九爷说道,下一刻那大圣点了点头,也是彻底倒在了朱玉郎的怀中。

    朱玉郎摇了摇头,那大圣生机全无,身上的伤势,也是早就到了不可逆的地步,如果不是一口精气神吊着,不知道多久前可能就已经死了。

    “是天妖族干的,上面的妖气非常浓郁,当初依依给我们烤的天妖族,就是这个味儿。”

    金鹏脸色阴沉。

    “对,就是这个味!绝对错不了。”

    武天重重点头。

    “百花谷距离这里不近,足有两百里。”

    九爷说道。

    “天妖族,我看他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林昊冷冷道,转身踏空而起,如飒沓流星,逐风赶月。

    众人不敢怠慢,赶紧跟了上去。

    上古遗族的高手,都是林昊最为仰仗的,帝族崛起,依靠的也都是这些肱股之臣。

    百花谷,百花争艳,群香四溢。

    整个山谷之中,如今已经是一片狼藉,无数古木被辗轧,无数花草化为齑粉。

    血液飞溅,周围的溪水边,处处殷红。

    “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铁木雄手握双刀,满脸血迹,整个人都已经是伤势垂危,步步艰难。

    “父亲!”

    铁木烈脸色阴沉,眼神复杂,同样是遭到了重创,生死攸关。

    “先带依依小姐走。找到主人,他们天妖族,一个也跑不了。”

    铁木雄冷冷扫过众人,在他身后,萧依依满脸潮红,小小的胳膊上,也都满是血迹。

    “铁木爷爷,我不走!我要跟你们一起杀光这些天妖族的老杂毛。”

    依依咬着牙,死活不肯走,她虽然小,但是她并不傻,自己走了,铁木爷爷一定会死的。

    “你们谁都走不了,帝族想要崛起,还没问过我族,当初你这个死丫头,可是吃了我族不少的天骄,这笔帐,总该好好的算一算了。”

    “就是,小丫头,我天妖族与你不共戴天,今天谁走你都走不了。”

    “这丫头跟少年至尊关系匪浅,不知道把她玩了,少年至尊会不会发疯呢?”

    “你个老东西,这种事你都想得出来?不过嘛,我很喜欢,嘎嘎嘎。”

    天妖族大圣一个个贼眉鼠眼,阴笑不已,眼神之中充满了暧昧与阴险。

    天妖族各个都长得歪瓜裂枣,他们不是飞禽一类的妖族,就是人跟妖结合生出来的,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天妖族的妖,堪称人中之妖,是很难被其他大族认可的,但就是因为他们足够强,所以才能够位列净土八族之一。

    “你们这帮畜生,食古不化的妖孽,今天就算是死,我也要将你们留下来。”

    铁木雄横在所有人的面前,天妖族二十多个大圣,如今都像是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根本不为所动。

    “一个区区大圣八重,也敢跟我天妖族为敌,看来少年至尊还真是给你们长了不少见识呀,不知死活的本事,更胜主人。”

    巫妖老祖冷笑着说道。

    她早已老态龙钟,一副佝偻老妪的模样,手里握着七星拐杖,脸上的皱纹,早已经是刻满了风烛残年的棱角。

    即使是大圣巅峰,也不足以让她返老还童,由此可见,她已经老到了不能再老的地步,是天妖族真正的老祖。

    “老东西,吃我一锤!”

    这一刻,率先出手的人,竟然是依依。

    她手中论起大锤,直接砸向巫妖老祖。

    强大的力量,在大锤砸落的瞬间,连空间都变得扭曲了,一阵元起波浪,砸的方圆十里,都是余音震荡。

    在巫妖老祖身旁的几个大圣,都不自觉的退后而去。

    此刻的依依,虽然已经受了重伤,但是大圣六重的战力,再加上大力神一族的强劲血脉,依旧势不可挡。

    巫妖老祖的眼眸微微挑起,嘴角阴冷,充杀伐与阴翳,单手握起七星拐杖,直接挡住了依依的暴击之锤。

    七星拐杖震动了一番,不过却毫不费力,直接单手一挑,便是将依依震退。

    “小娃娃,跟我斗,你还太嫩了。”

    巫妖老祖冷漠说道,旋即挥舞着手中拐杖,所有天妖族大圣,将她团团围住,密不透风,仅剩的几个上古遗族的大圣,也都露出了绝望的神情,此刻的他们,已经是插翅难逃。

    “动手!”

    天妖族高手一拥而上,准备对依依等人进行最后的围剿。

    然而就在这一刻,一道冷若寒霜的长剑,直接从天而降,落在了依依的面前。

    所有人一愣,尽皆是被眼前的剑气所震退,满脸惊恐之色。

    “大哥哥!”

    依依面露惊喜之色,那正是大哥哥的昊天剑!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