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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杀人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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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大的坑中有七具尸体,六个壮汉加一个老者。

    王县令一眼认出了老者,他撕心裂肺一声惨叫,“黄主簿……”

    惨叫声中,他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冯靖顾不上管他,歘地跳下坑去,仔细观察起七具尸体来。

    尸斑铜绿、尸肤浅青,死亡时间应该在三十六个时辰以上,说明他们死于五天前;

    尸体并未捆绑,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创痕,说明死前没有进行过搏斗;

    死者的口腔和鼻孔中均有大量的泥土,说明是活埋;

    问题显然出在那几坛果酒上,酒中事先一定羼了蒙汗药。

    由此可见,内鬼诱惑大家在此歇脚,然后喝酒吃肉、然后昏迷不醒、然后活埋……

    弄醒王县令,冯靖指着坑中尸体让他确认。

    王县令泪流满面道:“一个是黄主簿,其余六个均为本县衙役。”

    “确定里面没有徐善本?”

    结果已明显摆在面前,王县令咬牙切齿道:“徐善本这个人面兽心的杂种,我恨不能寝其皮食其肉!”

    五日前的那个下午,徐善本带人蹬上了钦差官舰拜谒冯靖,两人因此有过短暂一唔,冯靖心中记忆犹新。

    徐善本三十郎当的样子,五短身材瘦净精干,讲一口纯正的长安官话,除此而外便没有其它显著特点了。

    唯一特殊的是,他的帽子有点大,看上去略显怪异。

    与其同时上舰的另外四人都很精悍孔武,不是军官便是悍匪。

    然这些人早已畏罪潜逃,人海茫茫,到哪里去找?

    略一沉吟,他挥手道:“去码头!”

    ※※

    确定了徐善本这个嫌疑人,后面的事情就清晰多了。

    案发之后,徐善本首先不能继续当官了,其次要隐姓埋名亡命天涯。

    由此可见,他只是一个可以被随时牺牲掉的小角色。

    所以,作案之后其可能的去向无外三条:

    第一、潜回主子身边邀功请赏;

    第二、辗转投亲隐匿藏身;

    第三、被主子灭口。

    去码头的路上,冯靖问:“王县令,徐善本是哪里人?”

    王县令的牙齿咬得嘎吱吱直响,“据这狗日的自己说,他是长安人。”

    “其家眷是否跟来河阳?”

    “他有球的家眷,他脑门上长了鸡蛋大一颗肉瘤,跟个鵝公子似的,谁家闺女愿意嫁他。”

    冯靖呵呵一笑,顿时明白了徐善本头上帽子很不合适的缘故。

    于是接着问到:“那天他和黄主簿一伙是何时出发的?”

    “天不亮就走了,我亲自送他们出的城。”

    冯靖心一动,徐善本一路上除了赶路,半道上还要杀人,更不敢错过钦差的官舰,必然要摸黑启程了。

    钦差官舰当日下午才到的河阳码头,徐善本天不亮就已出发,在野狐岗的杀人过程看起来也极为顺利,他一定会提前很长时间到达码头。

    那么,在码头上漫长的等待中,徐善本会干些什么?

    想想,他问:“王县令,贵县在码头上是否有迎来送往的固定酒楼?”

    王县令忙回道:“启禀钦差大人,我们一直用‘达三江’酒楼做公务宴请。”

    河阳码头。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达三江酒楼赫然矗立岸上。

    冯靖和王县令还离着酒楼老远,酒楼的堂倌便一溜烟儿似飞跑过来,满脸笑容稽首施礼,“老父母您来了,楼上请!”【老父母:民间对县令的敬称,父母官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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