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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1章 案件性质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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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就否认。

    这种先说自己被强奸,然後再自首承认卖淫的,连周奕都是头一回听说。

    但更扎心的是,白琳在二次笔录里的回答。

    「是。」

    「知道。」

    「没人威胁我。」

    「也没人教唆我。」

    「我说的都是实话。」

    再简单不过的回答,周奕却从这字里行间感觉到了一股死气!

    所以他更要去找当时的办案民警了解情况了。

    因为白琳的第二份笔录,一口咬定自己是卖淫,且她的交代和杨树皮的交代又完全能够契合。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的性质就直接改变了,从刑事案件变成了治安案件。

    强奸案里面,嫌疑人不承认强奸,还有其他办法治他。

    被害人不承认强奸,那就彻底没辙了。

    於是最终金平派出所在请示了云山县县局之後,对杨树皮和白琳分别做出了处理。

    杨树皮涉嫌嫖娼,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白琳涉嫌卖淫,本来考虑其不满十八岁且是初犯,应从轻处罚,但她在案发当天的说谎行为,严重干扰了警方办案。

    最後综合考量下来,同样对她予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白琳案的案卷记录,也就到这里结束了。

    至於後面班主任刘玉芹上门发现真相,最後向学校举报导致白琳被开除,那就是後话了,派出所也就管不着了。

    白琳案的案卷资料里,还包括了两名当事人,也就是杨树皮和白琳的户籍资料。

    对杨树皮的资料,周奕只是扫了一眼。

    但是白琳的资料,他却是一个字都没漏掉。

    因为他有一个怀疑,他怀疑白琳是领养的。

    一是白琳讲的那个故事里的小女孩,让他印象深刻。

    虽然白琳说那个孩子已经死了,但周奕对此还是充满了怀疑。

    如果故事里这个小女孩就是白琳本人的话,那她就应该是现在的父母收养的才对。

    而且白琳案里本身还有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地方,那就是哪对正常的父母会在那种情况下自己先走,把十七八的女儿留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年男性照顾。

    就算是没脑子轻信了这个所谓的杨教授,但都到了後半夜也没有主动想办法联络宾馆,反而是第二天早上派出所千方百计才联系上的这两人。

    如果不是因为白琳翻供,主动承认卖淫改变了案件的性质,这就是案子里一个非常显着的疑点。

    白琳的父母,是不是提前知道了杨树皮的预谋呢?是不是有意纵容,甚至是私底下达成了某些交易呢?

    如果这两人是白琳的养父母,那这个可能性就很大了。

    因为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周奕,也很难想像亲生父母能干出这种毁了女儿一辈子的事来。

    当然,很难想像并不代表就不存在,这个道理他深刻的理解。

    可他把白琳的户籍档案复印件反覆翻了好几遍,也没找到一个养父或养女的字眼。

    在与户主关系一栏里,写的就是一个字:女。

    也就是说,至少法律上,白琳是这对夫妻的亲生女儿,而非养女。

    不过对於有过基层派出所工作经验的周奕而言,他并不完全相信户籍档案上的记录。

    他听师傅张宁说过,他当初参加工作的时候还是七十年代,当时的户籍资料管理是非常松散的,那时候别说电脑了,打字机都没有,都是他们人工手写的,基层派出所的审核松紧也是因人而异的。

    尤其是很多人甚至都没有户口登记的这个概念,孩子生下来後压根不去上户□,等到了要上学了,才迟钝的反应过来,去派出所补办户口。

    补办的时候,一般也就是让当事人去街道部门出具一张「系亲生子女」的证明就行了,毕竟早年间很多地方都没普及出生证明。

    因此户籍档案上的漏洞很大,也造成了後续很多问题,那都是张宁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亲身体会过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

    就是我国的第一部《收养法》是在一九九二年才开始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前,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收养登记制度,收养行为主要靠民间习俗、亲友见证或基层组织开具证明来确认。

    所以在此之前,「事实收养」非常普遍,只要能提供简单的证明材料,甚至仅靠基层干部的口头确认,就有可能在补登户口时将养子女登记为「亲生子女」。

    不过想要确认这点,找派出所恐怕没用,得找她父母生前的亲朋好友才行。

    眼下周奕分身乏术,也没这个时间,他准备回头让倪建荣帮忙,安排人暗中追查一下这件事。

    譬如县局最得力的小王。

    这种事,资料上或许能蒙混过关,但亲属的记忆是不可能瞒得住的。

    一查便知!

    很快,警车就开到了金平镇,由於靠近市区,占了地理上的优势,金平镇的条件明显比云来镇要好不少。

    沈家乐找了个人,问明了派出所的位置。

    等他们到的时候,门口已经有人望眼欲穿了。

    车一停下,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人就迎了上来。

    「是市局刑侦支队的吗?」

    周奕赶紧下车自我介绍。

    「周奕同志,你好你好,欢迎你们来指导工作啊,倪局长指示过了,让我全力配合你们的工作。」对方握着周奕的手亲切地说。

    「请问您怎麽称呼?」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金平派出所的所长张辉。」

    周奕其实已经从对方警服的肩章上猜出来了,不过还是得确认一下,只是所长亲自等在门口迎接,这倪建荣在电话里到底是用什麽语气说的?

    「张所长,我们不是来指导工作的,只是有一起六年前的案子,需要找你们当时负责侦办的民警了解下情况。

    张辉一听,顿时松了一口气。

    因为倪建荣在电话里不仅没说清楚到底什麽事,那语气更是像出了什麽大事一样。

    所以接完电话他就坐不住了,早早地在门口等候。

    「六年前的案子?哪件啊?」

    周奕举起了手里的档案袋。

    派出所的接待室里,张辉带着一名三十五六的警察走了进来。

    「这位是韩浩,是当初主要负责侦办这起案子的民警。另外一位张警官,去年已经退休了,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可以让人把他叫过来,他就住咱们镇上。」

    「张所长费心了,我们先跟韩警官聊几句吧,如果有需要到时候再麻烦您。」

    张辉点点头,拉过椅子坐了下来,他很好奇一起六年前的卖淫案怎麽会惊动市局支队的。

    「小韩,你好好配合周警官他们。

    韩浩连连点头。

    周奕先让韩浩简单复述了一下当初整个案件的过程。

    其实档案里记录得很清楚,但这麽做主要是为了帮助韩浩快速恢复记忆,因为周奕要问的问题,都是关於细节的。

    韩浩表示当天晚上是他和老张值班,所以从出警开始,主要都是他和老张负责侦办的。

    他说自己对这起案子的印象其实非常深刻。

    一是突然从强奸案翻案成卖淫案,这种事八百年都遇不到一次,太罕见了。

    二是两个当事人的反差极大,一个肥头大耳极其猥琐,他说那个杨树皮的脑袋是扁的,肥肉导致两边腮帮子鼓起来,跟只癞蛤蟆一样。

    另一个则漂亮得让他都不敢直视。

    他实在想不通,这麽漂亮的小姑娘怎麽会为了钱答应和这样丑陋的男人发生关系的。

    周奕听完韩浩的复述,觉得差不多了,没有案卷里详细,但也大差不差。

    「韩警官,我接下来问几个细节问题,请你务必仔细回忆。」周奕说。

    韩浩点了点头。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宾馆的床上,是否留有少量血迹?」

    「血迹?」韩浩一愣,「我们确认过,白琳当时没有受到皮外伤。」

    周奕见对方没明白自己的意思,於是沉声道:「这样吧,我换一个问法,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你们是否有确认过,白琳和杨树皮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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