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此情形,李矩又难以抽身,该选择何人去代替何攀,主持淮南战局呢?
另一个问题则是如何擒获荆州入境的齐军,齐人既然打算用这两支军队来吸引汉军的注意力,那他们必然会极力避战,而这些齐人又是全副武装的骑兵,想要将他们抓获,难度绝不是说说而已。
面对前一个问题,刘羡手中大概有三个人选。
第一个人选是江州都督王敦,他现在总管江州军事,麾下有四万兵力,距离淮南也近,此前在晋廷的经历,让他对于扬州与淮南的情形都比较熟悉。
若是让他前去主持淮南战事,优点是能够快速地稳定战局,补充兵力,同时王敦本人也以意志坚定著称,擅长稳定局面。但缺陷也很明显,王敦是一个比较依赖谋士的统帅,他的机变不足,若是与狡诈的齐人交锋,不一定能识别出对方的阴谋。而且淮南的汉军中有不少晋军降将,以王敦的身份,恐怕很难和他们处好关系。
第二个人选则是晋安国丞相周玘,周玘本人的军事才华是非常出众的。而自晋安国成立的这一年来,他负责安抚三吴地区,也较为成功地维持了当地的平稳,刘羡对他是极为欣赏的。
若让周玘去取代何攀,刘羡相信,单纯在军事上,周玘的表现不会逊色于何攀,甚至可能会更好。但问题在于,周玘本人的乡土意识太强,他不太会与三吴之外的人打交道,同时在作战意志上也不够坚决。从这个角度来说,周玘并不适合成为主帅。
第三个人选便是司隶校尉杜弢,相比于前两者,杜弢其实拥有一个很好的平衡。王敦谋略不足,周玘不善人事,杜弢兼有二者之长,且杜弘等旧部也在淮南,若单纯从此考虑,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但问题在于,杜弢又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缺陷,那就是他的出身不够。在别的地方这或许不是个问题,但在淮南江左这种士人风气浓重的地方,他势必会遭受其余人的歧视,就像卫博歧视杜弘那样,未必不会因此产生坏的影响。再加上杜弢本人是没有根基的外来派系,其余人也不见得乐意他继续立功。
刘羡在这三个人选中一时陷入了纠结,他转而询问陆云的看法,毕竟作为吴人领袖,这一战涉及家乡安危,陆云的意见肯定会中肯一些。
陆云对刘羡道:“陛下,谁适合做新的淮南都督,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哪个人适合做征东参军。”
“喔?你指的是谁?”刘羡奇道,毕竟征东参军一职,即是征东大将军的谋主与副手,陆云此言,显然是认为有个极好的副手,足以遮掩住主帅的缺陷。
“您去岁不是才录用了陶士衡吗?他如今在长沙郡担任都尉,正好到了启用他的时候。”
刘羡恍然,他敲了敲桌案,笑道:“你说得有理。”
陶侃一直是荆州有数的名将,极其擅长调用水师与守城,而此前又已经重新向天子输诚,现如今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谋主人选,最重要的是,他比较能顾全大局,有他帮忙缓和关系,理应能够顺利抵御这一波齐军的南侵。
这促使刘羡下定了决心,对陆云道:“士龙,你给我草拟一封诏书,升任何公为太傅,再以杜弢为新任征东大将军,陶侃为征东参军,孟和为征东军司。”
刘羡最后还是决定启用杜弢,毕竟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事,才能将这一外来派系彻底消化在内部,而不是再爆发类似宁州案的事件。而对杜弢的启用,显然也能表明自己求贤若渴、不问出身的姿态,对未来进一步收复中原失地,也会有更积极的影响。
接下来便是如何处置在荆北流窜的齐人骑军,在刘羡看来,这个问题反而更加棘手。
因为对于齐人来说,流窜作战是他们的老本行。此前数年,齐人因难以与晋军乃至鲜卑人正面力敌,便放弃了正面作战,改为不断地在中原大地上流窜,避敌锋芒,驱民补给。等到把身后的追兵拖得由肥变瘦、由瘦拖垮,然后再调转枪头,一击致命。
而眼下,齐军虽然在初次突入后大张旗鼓,似乎要与汉军决一死战,可作战意图显然就是要牵制。一旦汉军投入大量兵力后,对方肯定会竭力与汉军进行避战,他们是罕见地全骑军,又在两个截然相反的战略方向,且有山地可以依托,哪怕此处是南汉的大本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但也很难在这种状态下将他们抓住。
该怎么办?刘羡的脑中顿时浮现出好几个选项,最好的策略无疑是围魏救赵,率军去进攻齐人本土,逼迫入境的齐军回援。但这有两个困难,一个是宛城守住了南阳盆地的出口,汉军若在此地陷入僵局,反而会助长齐人的肆虐,另一个则是中原坞堡众多,恐怕进攻的效果也会因此大打折扣。
所以刘羡还是回到了次一等的选项,也就是较为朴实的笨办法,先张网,再围剿。荆州毕竟是自己的根基所在,江汉也不比中原,有较多的水流足以迟滞骑军,齐人对江汉的地形也理应不够熟悉。命各部逐渐收缩兵力,用水师阻断河流,压缩齐人的活动空间,再用骑军进行追逐,一击决胜,如此行动,把握还是要更大一些。
但考虑到这一战,李矩才是真正的军事主官,他这两年负责在荆州编练新军,对军队的情况更加了解,故而刘羡并没有独断专行,直接向李矩下诏,而是遣使到襄阳,以口信的形式将自己的想法告知李矩,并转问他的意见,让他自己根据情形酌情布置。
大概五日之后,李矩的回复便到了,他也让使者带了口信,说道:“请陛下放心,流军编练已毕,齐人既自寻死路,正好开刀见血。请给我两月时间,我先西后东,不管齐人来得是哪路将领,必让齐人匹马难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