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2022年1月2日,哈姆杜克组阁未果,宣布辞职。1月20日,布尔汉任命外长等15名部长,总理及部分部长职位暂空缺。4月,联合国、非盟、伊加特成立三方机制,推动苏国内对话。5月,布尔汉宣布解除全国紧急状态。6月,苏丹军方同有关政党在三方机制下开展直接对话。7月,苏丹军方宣布退出三方机制有关对话。12月,苏丹军方同部分反对党派签署《框架政治协议》。2023年1月,苏丹各方启动框架政治协议待决问题谈判。4月15日,苏丹武装部队和快速支援部队发生激烈武装冲突
宪法
【宪法】1973年4月实行首部宪法,1985年4月废止。同年10月颁布过渡宪法,1989年6月30日废止。1998年6月30日,苏颁布并实行新宪法,规定苏丹是多种族、多文化、多宗教国家,国家实行建立在联邦制基础上的非中央集权制;总统是国家主权的最高代表,军队最高统帅,拥有立法、司法、行政最高裁决权,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届;议会为立法机构;司法独立;确立言论、结社自由原则和zhegnzhixieshang原则;宗教信仰自由,各宗教平等相处,南北方公民与义务平等。2002年4月,全国大会党协商会议就修宪问题作出决定,取消总统任期两届的规定,可连选连任。2005年7月,巴希尔总统签署了成立苏丹民族团结政府的过渡期宪法。过渡期为6年,过渡期内苏丹保持统一,实行“一国两制”,建立南北两套立法系统。南方成立自治政府,北方保持建立在伊斯兰法基础上的政府机构,过渡期后南方可行使民族自决权。2011年南苏丹独立建国后,苏丹沿用过渡期宪法,并研究制定新宪法。2019年4月,军方宣布解除巴希尔总统职务,成立军事过渡委员会接管政权,中止宪法。
议会
【议会】根据1998年颁布实施的宪法,国民议会为苏丹国家立法机构,75%的议员由直选产生,25%由社团、组织间接选举产生,议长由第一次议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议会任期4年。2019年4月,苏丹军事过渡委员会接管政权,解散议会。
政府
【政府】2019年4月,苏丹军事过渡委员会接管政权,解散原政府。8月,阿卜杜拉·哈姆杜克就任过渡政府总理。9月,哈姆杜克宣布过渡政府部长名单,过渡政府成立。2020年7月、2021年2月,苏过渡政府两次进行改组。2022年1月20日,苏主权委员会zhuxi布尔汉任命外交部长阿里·萨迪克(AliAl-Saddiq)等15名部长,总理及部分部长职位暂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