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在脑海中浮现,那时候李羡仙的头发还没那么长,穿着清爽利落,一身颜值没有被掩盖住。
尤记得当时她走到一处人很少的街道上,突然冲过来一辆面包车,车上跳下来两个大汉,拿着一块毛巾,就要把她迷晕掳走。
那一刻她吓坏了,可面对两个大汉,根本毫无反抗之力,只能拼命喊救命。
可就在自己已经绝望之际,遇上了买菜路过的李羡仙,一如今天这般勇猛无敌,上来三拳两脚就打趴那两个要绑架她的大汉。
趁着李羡仙对付车内的另外几人时,她立马逃离了这里,去寻找帮手。
然而她带人等回来时,只剩下早已不省人事的那伙绑匪和一地经过剧烈打斗留下的痕迹,李羡仙的踪影早已消失不见。
不过他的那张俊逸面庞林书瑜已深深印在脑海之中。
此时,林杰已然明白,女儿为何会被那小子俘获芳心,自古最容易俘获女子芳心,当属英雄救美,而且一救就是两次。
如今书瑜正值青春期,喜欢幻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再加上那小子帅得不像话的脸,言谈举止颇为得体,一切好像都说得过去了。
“书瑜,你有没有想过,李鱼结过婚,而且你们之间年纪相差很多,两个人相处需要从将来的多个方面考虑,现在只是图一时新鲜之快,说不定以后相处都困难。”
“你还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不然将来后悔就晚了。”
林杰转过身,凝视着林书瑜,直接戳破了那层窗户纸,很认真的说道。
“我......我是喜欢李哥!”
眼看老爸都这样说了,林书瑜也豁出去了,看了一眼厨房的方向,犹豫片刻,抬起头直视林杰,表明出自己的心意。
随着此话出口,林书瑜心中的大石头落下,整个人放松下来。
“不过爸你放心,我有理性,有自己的想法,有分寸,只是想着相处看看。”
“而且现在八字都还没一撇呢,算起来我和李哥今天才真正开始的交流过,人家看不看得上你女儿都要另说。”
说到这里,林书瑜俏脸变得粉扑扑的,宛如一个成熟水蜜桃,让人看了不禁想咬上一口。
“而且我还从叶清月的口中得知,李哥和叶清雪结婚三年,别说同床共枕,甚至连手都没牵过!”
“还有啊,其实李哥并不叫李鱼,而是叫李羡仙,根据他说,是为了完成一个承诺,才入赘叶家的。”
“现在除了我之外,谁都不知道李哥的真名,可以说李哥跟叶清雪之间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可言。”
“等等,书瑜你是说小李一直以来用的都是假名,真名叫李羡仙?!”
听到林书瑜表明心意,林杰脸上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认真倾听。直到听到李羡仙用的假名的时候,这才来了点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