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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薇堂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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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没离婚。

    这辈子为什么不一样了?会不会别的事情也会发生改变?

    她心里突然有些害怕

    怕自己不能和上辈子一样嫁给公孙十年。

    白薇难得失眠了,躺在床上烙煎饼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刚睡着,就被村子里清脆的钟声给吵醒。

    新知青们今天就要去地里挣工分了。

    每个大队都有一口铁钟,猪嘴岭的铁钟挂在一棵大树上,铁钟里还有一颗长长的绳子垂下来,每天上工都要敲钟,先敲一下,再连续敲两下,如此反复。

    大队长是整个大队起的最早的人,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先去敲钟。

    听到钟声,老知青们条件反射开始起床,女知青们穿上衣服和鞋子,快速梳好辫子,拿了个冰凉的玉米饼子,就往大队部走去。

    他们边吃边抬手揉着困顿的双眼。

    偶尔还能听到社员们聊着昨晚的八卦,不时把隐晦的眼神投向白薇。

    白薇是书中女主,虽然没有黎清歌漂亮,那也是皮肤白皙,整个人水灵灵的,被那双眼睛看一眼,未婚小伙子的魂都给勾了去。

    他们看看白薇,再看看黎清歌,感觉自己眼睛不够用了。

    城里来的姑娘就是漂亮,不像他们村里的女人,长的皮肤又黑又粗糙,还举止粗鲁没文化。

    要是能娶一个女知青回家,那将来生下的孩子也会变成文化人了?

    想到这里,他们看向女知青的眼神越发火热起来。

    队里的婶子们看着自家儿子那没出息的样子,下狠手使劲儿拧起了耳朵。

    那白知青看着就不是个好东西,可得让自家儿子离着远点。

    村支书沈平安是个40岁的中年男人,长的浓眉大眼,年轻时是附近有名的帅小伙,他为了往上爬,娶了老村长家的丑女儿。

    结了婚爬上了村支书的位置,随着年龄增大,花花肠子也多了起来,看到黎清歌的那一刻,他惊为天人。

    内心波涛汹涌,外表倒是隐藏的很好,看着一本正经的样子。

    社员们和知青都聚齐了,大队长拿着喇叭站在台阶上,他清了清嗓子,开始说一些动员的话。

    “各位社员们,又到了丰收的季节,劳动最光荣,我们要努力劳动,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勤劳使人进步,懒惰使人落后,我们要做一个有觉悟的好社员,大家一起进步,互相监督。”

    说完,大队长就开始分组。

    社员们分成了六个小队,老知青是第七小队,新来的五名知青直接和老知青分到了一个队。

    大队长不放心,特意叮嘱党爱国和柳红梅要多照顾新来的知青。

    大家分好了农具,三三两两的朝着地里走去。

    还没靠近,映入眼前的便是一片金色的海洋,沉甸甸的谷穗随风摇曳,在蓝天的辉映下,金黄和碧蓝,端的是一幅美丽的油画,让人看了叹为观止。

    大家按照分好的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第一天干活没经验,老知青教了几遍就不管了,黎清歌力气大,拿着镰刀生涩的开始割稻谷。

    刚开始还比较慢,越割越熟练,就是一直弯着腰,累的腰疼。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感觉有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在打量着她。

    秃头王兰在黎清歌的斜前方,位于支书沈平安和黎清歌的中间,三个人看起来就是一条平行线。

    王兰咬着厚厚的嘴唇,一脸春色,村支书为什么一直看着她?难道被她的美貌给迷倒了?

    她摇了摇头,人太漂亮了没办法,这该死的魅力。

    随着太阳升高,她光秃秃的头顶在阳光的照射下油光发亮,就像个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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