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利益。
双方签字:
甲方: (画押)
乙方:林飞(画押)
签署日期:2008年7月20日!
我将拟定好的协议,递给了林飞:
“将这个协议交给猴子,只要他签署了协议,我才会让野狼和你一起去,要是不签署,那就你自己去!”
林飞看着我递过来的协议,内心冷笑,无所谓的点点头,
随即拿着协议:
“好的,李老大,保证给你带回协议来,哈哈哈,他妈的!”
林飞真的觉得好笑,他们是什么?
他们是黑帮?
你有见过黑帮会和人讲生意吗?
想到了这里,林飞就想要嘲讽李煜,但是还是忍下来了,等到时候,自己掌权了,奶奶的,让这个小子抄这份协议一万次!
“野狼,你和林飞一起去猴子那里,签署好了协议后,你带着协议回来找我,我告诉 你应该如何去做!”
野狼看了看我,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点点头。
他一般是不会拒绝我的安排的,所以对于野狼,我的信任明显比林飞强,
所以,在那份合约上,我没有写上野狼的名字!
很快,野狼和林飞就去找猴子了,
而我坐在家中的茶台前,喝着茶,
看着窗外,嘴角微微一笑。
我知道,我刚刚的协议,在林飞看来就是一个愣头青,是一个傻逼。
毕竟大家都是黑帮,要是协议有用的话,还要黑帮做什么?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
我可是一个律师,签字,按手印后,之后的事情就由不得你们了。
首先,这份协议,可不仅仅是保障我们黑煜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牵制要挟。
第一:我是律师,只要双方签字画押了,任何一方不履行,我就可以用白道上的力量,来压迫黑道。
第二:只要林飞不听话,那么我就会利用这个送他进去,因为我在写这个协议的时候,故意写的就是一个很模棱两可的事情,帮助猴子扩大产业?
扩大,怎么扩大?我难道不知道,会没有证据?
产业?猴子的什么产业?我难道会不知道?
所以,两人最好听话,谁要是不听话,我李煜,有的是能力将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送进去。
另一边,和野狼一起来到了猴子住处的林飞,
一把将协议放在了猴子的桌面上:
“猴子,奶奶的,第一次看到黑帮合作的,还要签协议的!”
猴子拿起来协议一看,没有放在心上,和林飞一样,吐槽着我:
“你这个老大,怕不是脑子有点问题吧?”
“哈哈哈,还他妈的协议,他怎么不直接合同啊!”
“哈哈哈,就是,以为我们黑帮,会遵守协议?”
“要不是因为是你林哥,不然今天这个名字,老子签不得,丢人的家伙!”
说着,猴子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画上了自己的手印。
野狼全程监督下,将一切完成。
随后野狼打车回到了我的身边,将东西一式二份给了我,看着手中的东西,我看向了野狼微微一笑:
“好了,你现在可以去协助林飞,去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