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3章 薛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这等人的目标。只是我手里没有俊俏的丫头,因此尚不曾找上他。这些时日到处寻摸,便想买个俊俏的,培养一番,搭上他这条路子。不想今日真碰到了一个合适的,却遇到了小爷您,呵呵,真是老天眷顾……”

    赖三吓破了胆,不敢隐瞒丝毫,便把他知道的事情细细说予林渊。

    这时,宋清河买衣返回,看着赖三低头哈腰的站在林渊身前,地上却满地石屑,他满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跟在林如海身边几年,早知道什么时候该插话,什么时候不该多言。

    所以,只是在旁边朝着林渊一礼,便将手中衣服递给英莲。

    看着英莲满脸无措,不知该不该接。林渊轻笑道:“穿上吧,你既愿意跟着我,那便照顾好自己,不然还得我照顾你,岂不是弄颠倒了。”

    英莲听完,小脸微红的接过衣服,往身上套,她自记事起还不曾穿过这么好的衣服,一时之间又是心情复杂。

    林渊见她听话,便点了点头,听话的孩子就是省心。

    他再次看向赖三道:“那你可知道,这薛蟠家住何处,常去何处玩闹?”

    赖三听林渊问及这些,当即心中一寒,这爷不会是打家劫舍的吧,听说了呆霸王家豪富,准备去发笔横财?不会杀人灭口吧?

    怕归怕,赖三还是哆哆嗦嗦的说出了薛府的方位。

    只是没想到,林渊听完后,倒真的挥手让他走了。

    林渊倒不是圣母,只是这赖三虽然买卖孩子,但毕竟不是他拐的,就像春楼画舫,他们也买卖。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情况很多。

    这些人不像牛富那样,触碰到了林渊必杀的底线。

    在这个时代,做拐子,被官府抓住可也是要杀头的。

    所以,既然不想杀赖三,那就干脆放了。

    赖三想不到林渊真的放了他,当即感恩戴德一番后,麻溜的跑了。

    宋清河刚才听到林渊打听薛家,便在赖三跑后,向林渊问道:“大爷,这金陵薛家是太太娘家的姻亲,但和我们家并无来往,您询问他家,可是要上门拜访吗?”

    “不是,我听太太说过,这金陵薛家主母是二舅母的亲妹妹,一时好奇便问问。但我们两家并无来往,不必贸然登门。”

    “我们明日在金陵城中为叔父、婶娘和黛玉采买一些礼物,后日便启程回扬州吧,出来不少日子了,也该回了。”

    林渊出来游历,本就是为了找个清净地方,探寻吞噬世界,生怕起了什么异象,平添麻烦。

    如今早已完工,又转了几天,也该回去了,毕竟又不是真的游历。

    何况,今日把英莲买了下来,源木也吸收了不少天地本源,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至于薛宝钗、薛蟠等人,如今知道了薛府位置,寻机控制源木根须去瞧上一眼,满足一下好奇心便得了。

    毕竟,他如今也没什么正当理由去接触他们。

    用个林家养子的身份去,估计也是让人看不起,何必徒增烦恼?

    ……

    一众人回到稻香酒楼,已是华灯初上。

    宋清河见林渊买了个俊俏小丫头,便机灵的点了一桌子菜,要为大爷庆祝。

    林渊身怀巨款,自不去管他奢侈消费,却弄的英莲小脸通红。

    林渊只能感叹这世界的孩子太早熟。

    英莲拘谨的吃了一顿饭,却没想林渊给她单独开了房,这让她松了一口气,又有些失落。

    倒不是她小小年纪就容易动情,而是见了林渊的风度颜值和一拳碎石的实力,小丫头直觉这样的男子世间难寻,因此患得患失起来。

    时至半夜,金陵的天气已经颇为寒冷。

    林渊叫醒四名壮仆,悄声道:“张岩、鲁有铁、王四平、朱满,我今晚要去弄死那个拐子,你们可愿随我来?”

    四人本来惺忪的睡眼顿时一清,互相看了一眼,顿时一抱拳,沉声道:“多谢大爷不弃,我四人以后誓死追随大爷。”

    他们不是傻子,林渊本来就有可能是林府未来之主,而且跟着林渊这几天,林渊很尊重他们,吃住都一样,也不在他们面前拿架子,白天又一拳爆石,这本事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过,让他四人敬若神明。

    如今能喊他们一起去做下那杀人夺命之事,以后必定拿他们当心腹之人。

    林渊其实也无奈,若是单纯杀人,他连面都不用露,就能弄死那拐子。

    但英莲告诉他,那拐子手下还有三个女孩子,他不能只管杀,不管后事。

    自己做的事,总要处理妥当才行。

    因此,才要带上这四人。

    之所以不带宋清河,一是英莲说及牛富之时,宋清河不在场,不知另外三女之事。

    二是宋清河毕竟是跟着林如海跑腿的,回到林府后,他还是林如海的人,林渊不想自己杀人夺命之事让林如海知道,即便杀的是拐子。

    五人悄悄的离开酒楼,张岩四人也不问林渊是怎么知道那拐子在哪儿的,只是安静的跟着林渊。

    毕竟,能一拳将石头爆成粉末的人,岂会是凡人?

    不是凡人,会点不凡的手段岂不正常?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