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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8章 明朝的财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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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贵族、豪强等偷税漏税十分严重。

    地方官员不敢向他们督缴正赋田税,转而向农民强征。

    张居正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

    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收到严厉的处罚。

    也就打击了豪强地主,对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同时也增加了财政收入。

    1581 年,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内容主要有几条:

    一,将过去的田赋、人丁税、徭役和杂税全部统一为一条;

    征税的依据按照田亩的多少;由实物税收改为货币税,缴纳白银。

    一条鞭法的改革,简化了税收的程序和项目,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和官员的舞弊和贪污,有利于减少百姓的负担。

    同时,一条鞭法减少了农民、商人、手工业者对国家的依附关系,而征收白银也适应了商业的发展趋势。

    一条鞭法上起两税法,下开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变革的里程碑事件。

    通过丈量土地和推行一条鞭法,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了迅速的增加。

    当时明朝的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

    在增加财源的同时,张居正也在力求节约。

    他一方面裁减冗官冗费,另一方面又减少皇室的开支。

    他要求万历皇帝能省则省,没有多大功劳的事情不要赏赐,务必让朝廷的收入大于支出。

    1582年,张居正去世。

    张居正的改革也告一段落,明朝重新又陷入了快速的衰败之中。

    实际上,朱元璋的重农抑商和禁海等政策就注定了明朝的财政不可能好。

    加上朱棣搞的供养宗室,又加大了朝廷的开支,后期更是超过了朝廷开支的一半。

    朱祁钰安排内阁首辅做的重新核实人口,丈量土地,也是把张居正搞的改革摊丁入亩搬了过来。

    放开商业限制,让经商之人登记在册,强征商税就是为了提高朝廷的收入。

    当然,明朝的财政崩溃不仅是朱元璋定下的国策和朱棣制定的供养宗室问题。

    实际上,在供养宗室方面,由于朝廷的财政一直不好,钱粮经常拖欠。

    也就是说,明朝对宗室一直都没能如数给钱粮。

    为了减轻宗室的负担明朝到后期,朝廷也进行改革,但失败了。

    嘉靖四十四年的时候,通过了《宗藩条例》。

    这一条例的第一条改动就是提高了宗室领取俸禄的年龄。

    之前宗室家的男丁只要到了十岁便可以领俸,但嘉靖将年龄门槛,提高到了十五岁。

    而且他还规定这些年轻的宗室子弟,必须要接受学识的考核,不合格的人是没有资格领取俸禄的。

    之后他又对宗室的继承条件进行了严格规范,为各级宗室的分封人数设定了上限。

    且非婚生子以及来历不明的子嗣,都是没有继承爵位的条件的。

    除此之外,嘉靖还规定用银两和银钞代替粮食来支付宗室的俸禄。

    对于那些失去分封资格的宗室后人,可以务农也可以经商,只要不是和政治相关的领域,都可以涉足。

    朱由校时期,解除宗室进入政坛的禁令,允许宗室弟子考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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