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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混血王子的回响》作者:混血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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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普通的名字。

    艾拉·普雷斯顿,出生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巫师家族。

    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

    祖宅的壁炉架上摆着十七代祖先的肖像画。

    每一幅画像的鼻子都又高又直,下巴都微微扬起,眼神都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居高临下。

    艾拉在霍格沃茨读了七年书。

    成绩中等偏上。不算学霸,但也不差。

    她擅长魔药学。

    这是家族的传统。

    普雷斯顿家族的每一代人都出过至少一位魔药大师。

    她本可以继承这个传统。

    但她在七年级的时候,爱上了一个麻瓜。——

    斯内普的笔停了一下。

    他把“爱上了”三个字划掉。

    重新写。

    “遇见了一个麻瓜。”

    爱不爱的,不重要。

    或者说,太重要了,所以不能用这么轻飘飘的三个字带过。

    他继续写。

    那个麻瓜叫罗伯特。

    工厂工人。

    长得不算难看,但也不算好看。

    中等身高,中等体格,中等收入。

    什么都是中等的。

    唯一不中等的,是他的脾气。

    斯内普没有展开写罗伯特的脾气。

    他只写了一句话。

    “罗伯特不喜欢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而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远比他能理解的多得多。”

    然后他写了婚后的生活。

    艾拉离开了巫师世界。

    普雷斯顿家族将她除名。

    不是因为这个人连一个银西可都没有。

    是因为她嫁的一个麻瓜。

    纯血家族可以容忍贫穷。

    但绝不能容忍背叛。

    艾拉搬进了一个工人住宅区。

    灰色砖墙。

    发霉的墙纸。

    永远在滴水的水龙头。

    她不会用洗衣机。

    不会开煤气灶。

    不会算麻瓜的钱——她分不清一英镑和十便士的区别。

    她的全部技能是:制作一级魔药、施放标准盾牌咒、背诵十七世纪魔药大师帕拉塞尔苏斯的炼金术三十六条。

    这些技能在麻瓜世界的价值是零。

    她试过找工作。

    超市收银员。

    做了三天。

    因为不会用收银机被辞退。

    经理说:“你连最基本的操作都学不会,我们没办法继续雇佣你。”

    她试过工厂。

    做了一天。

    流水线上的机器声吓到了她。

    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大的机械噪音。

    霍格沃茨的走廊里最大的声音是皮皮鬼摔花瓶。

    她在回家的路上吐了。

    罗伯特那天晚上问她:“你就不能做一件正常人能做的事吗?”

    艾拉没有回答。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她确实不会做正常人能做的事。

    她会做的事,只有巫师能做。

    而她不能做巫师能做的事。

    因为罗伯特不允许,因为魔法部法律不允许。

    他恨魔法。

    恨她是女巫。

    恨一切他无法掌控的东西。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下来。

    他发现自己攥笔的力度太大了。

    他松了松手指。

    深吸一口气。

    然后继续。

    艾拉生了一个孩子。

    男孩。

    她给他取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约翰。(依旧使用《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主角的名字》)

    约翰·普雷斯顿——不,约翰用了父亲的姓,姓什么并不重要。

    但约翰从小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他能让杯子里的水沸腾。

    能让花园里枯萎的花重新开放。

    能在被欺负的时候,让欺负他的人突然摔跤。

    但他不能告诉任何人。

    母亲说过。

    “在外面,不要做任何不寻常的事,不然我们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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