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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7章:天子送行,壮士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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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只能回城里去了!

    叶翔失落地往后走,此时此刻,天已经越来越黑了。

    忽然,街道两边变得灯火通明,一群漂亮的小姐姐穿着短裙和长筒靴,拿着手机正在雪地里拍照,她们的头上戴着荧光帽,上面还写着:“圣诞快乐!”

    哇!整座城市都变得灯火辉煌,小酒吧门口还停着跑车……

    叶翔一阵兴奋,朝酒吧跑去!

    可当他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不过是幻觉。

    世界,又变得灰暗一片。

    叶翔推开酒吧的玻璃门,玻璃门后面的垂帘已经腐朽不堪。屋内的摆设还算整齐,一米五高的柜台后面,可以看到很多酒品,法国拉菲、威士忌、XO……

    “咦!这里还有茅台?”叶翔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捞起一个瓶子。

    果然是一瓶飞天茅台,叶翔欣喜地拍了拍瓶子上面的灰尘。

    他用手摇了摇,听了听里面的声音。因为年代久远,里面的玩意已经蒸发了不少。

    “幸运的是还有半瓶。嗯!这东西价格不菲啊!”叶翔的肚子发出隆隆的响声。

    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叶翔是学校里有名的混混。

    不过,他这个混混和别的混混不同。

    别的混混欺软怕硬,总以为打了几个孤儿贫困生什么的,摸两下乡下女孩的脸蛋或者臀部,就觉得是一件多么威风伟大的事,到哪儿都自吹自擂。叶翔从来不这样!

    和那些混子比起来,他显得安静且低调。

    在学校里,叶翔的威望一直都很高,很多学生想不明白,为什么学校里有名的混子见了叶翔都得绕着走,只有混子头头们知道,叶翔在校外是怎么收拾那些黑涩会的。

    因为嫉恶如仇,替天行道,叶翔不仅威望高,女人缘也很好。

    可以这么说,在临海市,每一个女中学生,都把叶翔当成英雄来膜拜。

    在她们的心中,叶翔更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

    “华夏大地,再也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男神了。”这是妹子们对他的评价。要说缺点,叶翔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嗜酒,每个周末都能把校外的小酒馆喝到打烊。

    “咕嘟!咕嘟!”腹部又是一阵怒吼。

    “看来穿越之后,这坏毛病还是改不掉。”

    饥寒交加的叶翔,熟练地开了酒瓶,找了一个装满灰尘的高脚杯。

    “呃!没有水洗!”

    叶翔皱了皱眉,抬头往酒柜上面眸了一眼,抓了一瓶拉菲就往杯子里倒。

    用拉菲洗过的高脚杯,晶莹剔透!

    叶翔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

    倒了满满一杯绿莹莹的茅台,叶翔一口喝了大半杯。

    “啊……”

    一股芳香入喉,这味道简直沁人心脾。

    “把茅台和XO兑着喝,应该别有一番风味吧?”

    在酒精的作用下,叶翔的身体暖和了很多,心情也好了不少。

    三杯小酒下肚,叶翔感觉周围的物体似乎都带了一层光晕,显得无比美好。

    “这世界貌似还不错,至少茅台可以随便喝!”

    有酒没有烟怎么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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