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6章 伪善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日久,手中已有些私蓄。

    自分居以来,时常私约主顾在家做买卖。有人见之,告诉赵旭,要提防赵梓。

    赵旭半信半疑,今日见赵梓忽然提出单干,心里好不痛快。

    赵梓见伯父许久不应,又托人劝说赵旭,说得赵旭都烦了。赵旭便摆了酒席,请众亲友来共同面议。亲友既至,依次坐定。

    赵旭说:“先父及亡弟,去世之时,侄儿尚还小,全靠我抚养他成人,娶妻完聚,又用心教他学生意,才有今日之势。”

    众人点头,算是赞同赵旭的开场白。

    赵旭咳嗽一声,又说:“侄儿要分居,我就另买屋与他住。分居之后,我就给他薪水,并不曾亏他。”

    众人又点头。

    赵旭端起桌上茶杯,喝了一口茶,润了一下喉咙,又说:“不想侄儿今日忽然提出要单独做生意,又要我支付本钱给他经营。众亲友说一说,我应该怎么办?”

    没有一个人出来说话,只是拿眼睛看着赵旭。

    见无人应答,赵旭又诉苦地说:“我今已年老,儿子尚小,将来应该靠谁来帮衬?”

    见赵旭说了这么久,而且情真意切,赢得了一些人同情。有人便站出来说:“赵梓若要单独做生意,这样不是不可以的。”

    又有人说:“赵梓给赵旭写一张供膳文书,按期还赵旭养老金,然后赵旭再给赵梓借些本钱。”

    赵梓闻言,腾地站起来,强烈反对,说:“众长辈,且听我说,我从小以来受伯父教养,岂有不知感恩之理?但对这个方案,我不同意。”

    众人急问其故。

    赵梓又说:“祖公公在世之时,从未把家产划分开。如今家父早亡,没有得其一分家产。家母死时,我还幼小,还留下衣服首饰等,也不知去了哪里?”

    赵旭欲解释。不等其开口发言,赵梓抢先发言,接着说:“这样,伯父应当给我一半本钱,此是我应该得的,怎么说是借?”

    亲友哑然。赵旭听罢,实在忍受不住,勃然大怒。

    赵旭说:“你父亲在世之时,费的银子最多。聘请先生、屡次考试、纳监坐监等费用,都是在我店中支取的。我都有账目记着,难道说没有分财产么?”

    赵梓刚要反对,赵旭没等赵梓开口,又说:“还有,我父亲拖欠了许多客债,都是我一个人还清的。若非我早夜辛勤,勉强撑持,这店业久已开不成了。”

    这时,有亲友替赵梓问:“刚才赵梓说,他母亲留下的首饰衣服等,是如何处置的?也请报个账目。”

    赵旭答:“马淑死后所遗衣饰,根本没有多少,抵了丧葬之费,还不够数,还是我补的差额。”

    赵梓说:“据伯父这般说,我母亲家私衣饰都没有了,是不是?”

    赵旭说:“那是当然的。”

    赵梓说:“既然如此,我自12岁下店当伙计以后,到15岁学成生意,这都不用说。但自16岁至25岁这几年,我出过不少力,却没有给一分薪水,你觉得合适吗?”

    赵旭道:“你若要算16岁以后的,那16岁以前抚养婚娶之费,及分居时置买房屋的银两,全是我花费的银子,是不是也应该算一算?”

    叔侄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争论不休。众亲友劝解不住。如何出本给赵梓经营,是双方争论焦点,也是矛盾问题所在。一个说是给,不肯说借;一个说是借,不肯说给。

    众亲友不知如何是好,聚拢起来商议了许久,又商议出另外一个办法。他们分别把赵旭、赵梓拉到一边,劝说:“既不说给,也不说借,赵旭支付本银,赵梓每年拿利息就是!”

    赵旭犹豫不决。

    这时,众人起草一张契约,先写伯父念侄儿经商缺本钱,支付银子若干;后写侄儿感伯父教养婚娶之恩,每年支付利息若干。

    赵旭看众亲友面子上,若再执拗下去,便有些不近人情,便点头应允,同意支付银四百两。

    赵梓嫌太少了。

    众人又劝赵旭再出一百两,一共是五百两。其利息为每年五十两,由赵梓年底之前交清。三个亲友主动当了见证人。

    赵旭、赵梓、见证人等都在契约上面画了押,然后入席饮酒。宴罢,赵旭当着众人面,取出五百两银子,付与赵梓收讫。

    自此之后,赵梓开张店面。时来运到,生意兴隆。因缺乏了像赵梓这样的熟手,儿子赵虎又不肯用心经营,赵旭店中生意日渐淡薄。

    一日,有几个客商,先到赵旭店里买货,赵旭与他们算过了账,却被赵梓私自拉去,照赵旭所算之账目,在单价上让了二分。

    见赵旭给出的价钱更便宜,那些客商都在赵梓店中取货,把赵旭账目退还了。赵旭知赵梓夺了生意,恼怒异常,拍案而起,赶去与赵梓论理。

    赵梓见赵旭气势汹汹而来,知道是来找他论理的,便堆满笑脸,沏茶,请坐,作揖,故意问:“叔叔,何故如此生气?”

    赵旭愤怒地说:“你自己心里明白。”

    赵梓假意地说:“是不是因为买卖的原因?”

    赵旭死盯了赵梓一眼,没有说话。赵梓会意,说:“哦,叔叔,这不能怪我,是客人自己主动来我这里买货的,并不是我招揽他们的。”

    生意场合大家都可以做,赵旭无可奈何,除了大骂赵梓不讲良心外,别无其他办法。

    见叔叔气急败坏而回,赵梓心中暗自高兴。继续与赵旭大打价格战,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进而拉拢客源。

    过了一段时间,赵旭的客商渐渐都被赵梓夺去。

    赵旭无可奈何,告诉众亲友,赵梓做得不对,众亲友都来劝赵梓。

    赵梓道:“常言道,露天买卖诸人做。这行业原是祖上所传,长房次房都可以做得,如何责备于我?若说我招揽客商,叔叔也可以圈留主顾。”

    众人闻言,皆认为赵梓讲得有理。

    赵梓又把这话告知众客商,再添些撺唆言语,众客商都说赵旭不是。赵旭怨言填胸,无处可辩,气成一病,不上半年,郁郁而死。

    赵旭既死,余雯与赵虎大哭一场,即遣人至赵梓处报丧。赵梓赶来,伏尸而哭,说:“丧中之费,都由我来付,不用费心。”

    当下便先买办衣衾棺椁,请僧诵经人殓。七中治丧开吊,赵梓在幕外答拜,礼数甚恭,哭泣甚哀。

    治丧完毕,择吉日,安葬。各项使费,都由赵梓支付。众亲友无不称赞赵梓之孝心,皆言赵旭之子赵虎,是一个无用之人,多亏侄儿赵梓给赵旭送终。

    谁想丧事之后,赵梓细细列了账目。把从前所有花费之银两,一个算了两个,竟将赵旭生前所付本银五百两,算得干干净净,还倒欠二十两。

    到了年底,余雯再要索取利息之时,赵梓哪里肯承认。

    赵梓说:“有本便有利。如今本钱早已没有,哪里还有利息?”

    此时,余雯方知丧中如此慨然任费,赵梓并非好意,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她暗自可笑众亲友不知赵梓伪善之面,还把赵梓从里到外称赞一遍。

    赵旭店内无生意可做,只得关门停业。余雯与赵虎生活日益艰难。

    余雯暗想:“我丈夫明明是侄子赵梓气死的,如今又被赵梓把本钱算计了,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所以日子才过得这样清苦。”

    于是,对赵梓怀恨在心。

    余雯有一个内侄,叫余赫,现在踵州府衙门当差,闻知姑母余雯被赵梓陷害,怂恿余雯到踵州府衙门告状。

    赵梓探之,大吃一惊,因知道余赫贪财,暗地里以十两银子贿赂。余赫得了银子,顿时,变了脸色,改了态度。

    再请来余赫商议之时,余赫反而劝余雯不要告状,说:“宁可栽花,不可栽刺。我细思此事,不能告状,只能与赵梓好好商量。”

    余雯问:“如何商量?”

    余赫说:“让其他人转告赵梓,当初赵旭把五百两本钱扶持赵梓经商,如今也请赵梓把应该本钱扶持赵虎做生意。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古训。我相信赵梓肯定同意。姑妈,您觉得如何?”

    余雯一个妇道人家,哪里还有其他主意,只得点头同意。叫赵虎去转托赵梓店里两个伙计对赵梓说。

    这两个伙计,以前都在赵旭店里做事。一个叫赵丞,与赵旭是通谱之族侄;一个叫余瑞,即余赫之堂弟,自幼失去双亲,寄居在余赫家中。

    一日,余赫家中财物被盗,冤枉余瑞是盗贼。余瑞被余赫赶了出来,在街坊上沿道乞讨。

    赵旭见余瑞可怜兮兮,动了恻隐善良之心,便将其收养在家。赵旭见余瑞渐渐懂事,就教余赫相帮做生意。

    直到赵旭之死,经营店已关门。赵丞、余瑞两人失业,都到赵梓店中当伙计。赵梓见两人生意在行,业务又熟,倾心任用。

    有道是:人情势利,世态炎凉,俗人只顾眼前,哪个还在思昔日相救之恩?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