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077 还没到1号,你就来接我了?(求月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上,换上可乐。

    两人喝着可乐,聊起明天的会议内容。

    明天讨论怎么处理那些被点名的强者?

    不,那只是顺带的,会议的内容会更深入。

    这次特事会议,会有七十多位帝境强者、上千名王级强者,以及大量法律界的专家、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讨论。

    适用于普通人的律法条文,显然不适合用在超凡生命上。

    以前帝境强者随便杀人都没人管,甚至大部分人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

    你冒犯帝境强者,不是自己找死?

    你得罪王级强者,不是自寻死路?

    在过去,强者是有“杀人特权”的。

    这些特权基于他们的超凡武力,并被大多数地区的人认同,视为天经地义的生存法则。

    就像封建时代的君主,他杀了几个冒犯自己的平民,你能说他有罪么?

    在当时的人看来,你冒犯君主不就是自己找死?

    你家人都该跟你断绝关系,免得被你牵连。

    同样的,人类进入超凡时代后,“强者”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实际上就是变成了“封建君主”,对普通人和弱于自己的人掌有生杀大权。

    就连霸皇,也曾公开摧毁过一家侮辱毁伤自己的报社。

    当然,当时情况特殊。

    但这依然能说明,人类进入超凡时代后,“强者”就普遍获得了封建君主“生杀予夺”的特权。

    以现在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当时的行为,帝境强者超过一半得判死刑。

    这合适吗?

    这合理吗?

    显然既不合适,也不合理。

    再往高了看,女皇一出场就把亚当给杀了。

    亚当犯什么罪了?

    硬要给他盖个罪名,就是“冒犯女皇”,这同样是封建君主的特权。

    而且连这个罪名都很牵强,因为当时女皇还不是女皇,只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外星少女。

    如果按“杀人即是罪”的标准,也应该给女皇定个杀人罪。

    但大家都知道,这不现实。

    所以超凡生命的事,不能用普通人的眼光和视角去看。

    “你那儿应该有全套法典吧?”

    “有,但并不适用于这颗星球的人类。”

    女皇的文明已经是三级高等超凡文明,整个文明里已经没有普通人,全是超凡者。

    这套法典拿出来,并不适合现在才刚起步的人类。

    因为现在人类还处于过渡期,普通人和超凡者泾渭分明,中间又有修炼者,三个群体共用一套法典,可能么?

    所以两人最后讨论出来的结果,是把凡人世界和超凡世界分开。

    凡人世界沿用现有的律法体系。

    超凡世界取用女皇带来的全套法典,选择其中合适的,逐步施行。

    这当中肯定会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大家一起讨论。

    次日,大年初五,阳历2月19号。

    曦皇和女皇,共同出席了联合议会的第一次特事会议。

    各路专家争相发言,讨论的非常激烈,一开始就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派。

    一派可以理解为弱肉强食的“强权派”,认为强者就该享有特权。

    另一派则是普适大众的“平权派”,认为超凡者和普通人应该在同一框架下,同罪同罚。

    方浩和女皇没有轻易介入,而是默默倾听。

    虽然他们已经有了区分两个世界的共识,但各方观点不论好坏,作为领袖都可以听一听。

    这场大论战持续了一整个白天,都没有分出胜负。

    在场的帝境强者和王级强者鲜有发言,都是看各路专家尽情发挥。

    争论不休下,终于有人举出“女皇击杀亚当”的例子,以此作为强权派的论据,让平权派的人集体沉默了整整一分钟。

    你继续争吧,女皇就坐在金色宝座上,俯瞰着芸芸众生。

    你争的越多,不敬之意就越多。

    这一不小心,可是真会出人命的。

    如果会议讨论出来的结果就是这样,那这次特事会议也就没必要召开了,更没必要请那么多法律专家来。

    方浩坐在女皇下首位,见一直没人敢再发言,便起身笑道:

    “人类现在正处在一个过渡时期,超凡与凡人共存,偏向于任何一方,都是不尊重客观现实。

    “既然不好混到一起,就分开吧,超凡世界一套,凡人世界一套。

    “两套并行,一起生效。”

    见他发言,陆续有人附和表示赞同。

    方浩继续说道:

    “我们先定一条根本原则,以后超凡生命与凡人生命的案件,以凡人世界的法律为准,该死刑死刑,该坐牢坐牢。

    “在这之前为维护强者尊严犯下杀戮之罪,可以酌情轻判。

    “其他罪行,如对凡人造下绑架、买卖、凌虐、施暴、虐杀等恶行的超凡生命,加倍从重!”

    他说的只是一个大概,具体细则当然还要经过讨论和研究。

    比如超凡生命的标准是什么?

    真武几重境开始,才算超凡生命?

    超凡世界和凡人世界分开之后,问题就简单多了。

    既不用去大幅改动现在的体系,又能对超凡生命面对普通生命时的“强势”做出必要的限制。

    今后超凡生命面对普通生命时,反而会因为惩罚过重,不会轻易出手。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今后普通生命用自己一条贱命就能换你一条贵命,超凡者反而要避开这种疯子。

    以前超凡生命强势,是因为强者即便杀了人,也很难受到实际惩罚。当地的大权往往把控在他们自己手里,不可能自己判自己。

    现在人类大一统了,联合议会接管了全人类的大权,并会建立起从上到下的治理体系。

    于是这些“强者”的头上,出现了更高级的权力中枢,足以碾压他们。

    从今往后,一只蚂蚁一样的普通生命,都可能用自己的命带走一个王级强者,甚至帝境强者。

    没错,强者可以毁尸灭迹。

    那曦皇是怎么处决那两个帝境强者,又废掉一个的呢?

    是他们没有毁尸灭迹?

    超凡世界,寻找证据的异能多的是。

    议会可以聚集全人类的超凡者,让超凡者们人尽其才,只要想找,没有找不出来的证据(不一定是实体)。

    只要拿到证据,议会就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拒捕可以当场处决。

    面对超凡者,可以省去不必要的程序——这条规则就是给曦皇这样的审判者开绿灯。

    曦皇杀帝境需要证据吗?

    当然需要。

    但大家信任他,知道他不会乱杀人,所以可以赋予他这样的特权。

    这就是“超凡世界”。

    强者的威慑力,才是维持秩序最强有力的手段。

    如果按凡人世界的处理方式,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最后执行。

    只怕最后没几个能判的。

    因为超凡者有的是毁灭证据的手段,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判了,这是对全人类的不负责。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能操控火焰的超凡者,把人直接化灰了,骨灰都扬了,还能找到证据吗?

    当然找不到。

    那还能判ta吗?

    按凡人世界的律法,显然判不了。

    那正义在哪里呢?

    在曦皇这样的强者手里。

    只有这类被赋予裁决之权的强者,才能威慑住想胡作非为的超凡者。

    只要知道你犯下过恶行,就可以直接处决你,这才是最大的威慑。

    至于怎么知道,曦皇已经展示过了。

    被他处决的人,没一个是无辜的。

    被他削去四肢送回议会的帝境强者基亚诺什·巴泽尔,也在特事会议后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因为他知道,即便自己不供认,也免不了一死。

    如此,倒不如干脆一些,让世人牢牢的记住自己。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遗忘。

    他低调了一辈子,既然都要死了,就让世人永远记住他这号人吧!

    (本章完)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