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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章 跪倒于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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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坦尼斯还在往前走。

    只不过,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落入了一个完美的埋伏圈。

    当阿斯坦·赛尔弥伯爵,决定听从琼恩·克林顿的建议。

    向他表露恶意的那一刻,他的命运……

    就已经决定了!

    这虽然是一个草率的决定,只有当伊耿·坦格利安登上王座之后。

    承诺给赛尔弥家族的东西,才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但阿斯坦·赛尔弥并不后悔。

    他相信,同样的机会,给到这风暴地任何一个贵族,他们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拜拉席恩家族,无论是哥哥还是弟弟,都已经不值得他们效忠了。

    无论是严苛还是优柔,都不能带领他们走向胜利之路。

    那么,不妨早些从这里跳出去。

    没什么值得批判的。

    三百多年前,另一位伊耿·坦格利安登陆这里的时候,倒戈给他的贵族们,做出了他们一生最重要,也是最正确的决定。

    贵族们为自己的家族负责。

    将家族带入深渊,自当受到千百年唾弃。

    然而反过来,无论他是怎么得到的,荣誉将永远属于他。

    这就是这个贵族社会的逻辑。

    夜晚。

    宁静而森冷。

    凛冬的寒风,透过厚厚密密的御林。

    终于来到了这片土地。

    史坦尼斯的身上满是泥泞,狼狈地根本不像一位国王。

    他呵呵地喘着粗气。

    在这下过雨的乡下,走夜路,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以前的他,从来不知道这一点。

    接着从乌云中露出来的几点月光,史坦尼斯突然发现。

    自己呼出的灼热,居然变成了薄如纱丝一般的烟雾。

    冷。

    他瞬间感受到了。

    在出发之前,他收到了,来自学城枢机会,那振翼而来的白色渡鸦,带来的凛冬宣告。

    史塔克家族的族语,在那时就变成了现实。

    一个愣神。

    他的右脚再次陷入了泥浆中。

    下意识地想要抽出右脚。

    却发现,自己没能成功。

    史坦尼斯已经累了。

    征服历264年出生的他,如今已经逼近了四十岁。

    这不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年纪。

    虽然没人做过统计,但就这个生产力水平。

    维斯特洛人的平均寿命,也就三十岁出头。

    贵族可能会长一些。

    但平均下来,其实数据也很难看。

    不洁的饮水和食物,糟糕的生活习惯,日复一日地侵蚀着人的身体。

    史坦尼斯虽然贵为国王,却依旧逃不开这样的宿命。

    死亡,随时会找上他。

    不论他愿不愿意。

    艰难地将靴子从泥地里拔出来,史坦尼斯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

    月光照在他那灰白的头发上。

    让他显得更加苍老。

    “我们现在到哪里了?”

    史坦尼斯问自己的侍卫。

    “鹿角村,我们距离丰收厅,还有二十多里的路程。”

    侍卫回答。

    言语之中,那代表着最尊贵头衔的“陛下”这个单词,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史坦尼斯充耳不闻。

    其实不是他听不到,也不是他听不懂。

    失去了军队,做了那么多错误的事。

    就算是尊贵的王族血脉,也不能支持他再对这些侍卫呼来喝去了。

    “鹿角村……这可真不是一个好名字。”

    史坦尼斯咕哝一声。

    他已经看到了,是为所说的村子。

    就坐落于他们所处的这条土路以北的原野上。

    并不远。

    感受了一下自己完全干涸的体力。

    史坦尼斯长叹了一声,低声道:

    “今晚就到这里吧,我们进村子。”

    侍卫们互相对视一眼,然后慵慵懒懒地答应了一声。

    头也不回地往村子的方向走去。

    村子就在道路的边上。

    他们这两百人,根本不是个小数目。

    当然了,这是对这个村子而言的。

    到达了村口。

    木制的村寨门旁边,插着两支浸满了油脂的火把。

    在夜空中,显得非常明亮。

    这是村子还算富裕的表现。

    史坦尼斯走到村门的时候,脚步却不由得一缓。

    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村子,有着这么一个名字了。

    因为,在他的视野里。

    两支硕大的鹿角,在火把的照耀下。

    泛着铁一般的光泽。

    似乎就从村门上面的木板上,长出来一般。

    这一定是从一个相当大的雄鹿身上剥下来的。

    史坦尼斯知道。

    没来由的,他的心脏,感觉到了一阵不自然的收缩。

    就像有人拿手握住了一般。

    落难的国王长出了一口气,似乎是想要甩掉这股奇怪的不适感。

    最后看了一眼那副鹿角。

    不知道为什么,史坦尼斯想到了一个问题。

    鹿角在这里。

    那么,雄鹿的脑袋又在哪里呢?

    ……

    千万不要小看一个贵族家族,在一片土地上盘桓了几百上千年之后。

    他们对这片土地的掌握力度。

    当琼恩·克林顿一方,将史坦尼斯上岸的地点,通告给阿斯坦·赛尔弥之后。

    这位掌握着丰收厅附近大片领土的风暴地实权伯爵,立刻就推算出了史坦尼斯大概的位置。

    于是,一直千挑万选的精锐骑兵,在夜色中。

    悄悄离开了丰收厅城堡的东门。

    朝着东南的位置,狂飙猛进。

    对于令步兵们,相当耗费体力的夜行而言,受过训练的骑兵,就显得健步如飞起来。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鹿角村更东边的位置。

    在那里,他们发现了史坦尼斯一行人的足迹。

    数量,还有那铁靴留下的独特痕迹,都能佐证,他们追踪的,就是这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

    于是,在阿斯坦·赛尔弥伯爵的亲自率领下。

    这支骑兵,调转马头,立刻向着他们来时的方向奔去。

    沿着凄冷的月光下,那越来越明显的脚步痕迹。

    阿斯坦·赛尔弥伯爵,一路追踪到了鹿角村的外围。

    看着那离开土路,直奔鹿角村的脚印。

    这位丰收厅的宝觉知道,自己已经咬住了此行的自己的目标了。

    或者说,就在眼前了。

    为什么说这次挑选的骑兵,是费过心思的。

    这里面,就没有一个来自丰收厅以东的人。

    因为,这位伯爵大人,从一开始,就做好了,抹去任何见过这一切的东西。

    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

    “包围村庄,不管有谁想要冲出来,不论他是谁,一概格杀!”

    阿斯坦·赛尔弥为他的骑兵们,最后强调了一次行动前的命令。

    没有人回答这位伯爵的话。

    萧瑟的夜风中,是一张张沉默而又坚毅的脸。

    他们很清楚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伯爵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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