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哪里像姐姐说得那么彬彬有礼,明明就是一个腹黑男。切,要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会拿救过姐姐命的事情威胁我。”她自言自语地嘟囔着,不过乌黑发亮的眼珠子一转,却是笑了起来:“不过话说回来,本姑娘向来就不怎么喜欢那些什么道貌岸然的谦谦君子,男人嘛,没有点城府,算什么男人。如此看来,这个叶晨似乎还挺符合我胃口的。腹黑、狡诈、没节操,肯定是个吃不了亏的主。”
如果叶晨听到陈归紫这番话,肯定冷汗都要冒出来了。这小妮子,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了,古灵精怪不说,居然连审美观都这么的标新立异。
其实,现如今的社会,很多女孩子都是这样子的想法。这并没有对错之分,归根结底,还是总结为三个字安全感。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越来越奉行现实之上的钢筋混凝土组成的城市森林之中,腹黑、没节操、狡诈的男人,往往更容易脱颖而出,也更容易保护身边的人。
“不过,这家伙有一点我特别不喜欢……”陈归紫皱起了眉头,微微低头,视线不经意地扫过了自己手腕。
在她皓白如玉的手腕处,有着一条两寸多长的伤疤。虽然伤口已经愈合,可是从那伤疤的模样来看,却是并不难想象当初她受伤时候触目惊心的场景。
“这家伙也姓叶。哼,我最讨厌姓叶的人了!”陈归紫说着,俏脸之上露出复杂的表情,却也并不仅仅只是讨厌和愤怒,更有着一丝她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淡淡怀念。
她用力地摇了摇头,摒去了脑海中那张痞痞的带着坏笑的男人脸庞,然后忍不住轻声叹了一口气。
……
因为还只是星期三,所以又经过了几天的漫长煎熬,叶晨才终于等到了周六。
起床之后,他一概平日的穿着习惯,居然换上了林伯专门从英国为他量身定制的一套深灰色色格子毛呢西装,里面穿着白色衬衣,最下面则是踩着颇有些挤脚的棕色皮鞋。一身英伦打扮,看上去精神十足,至少叶晨照镜子,是完全被自己玉树临风的气派所折服了。
下了楼之后,也没有吃早饭,叶晨直接就朝着门外走去。因为陈归紫说得那个什么时光咖啡馆实在有点远,再加上路上堵车,他需要很早出发才行。
餐桌上,苏家姐妹花却是正巧看到了叶晨出门的一幕。
“咦?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么?我没有看错吧?叶晨那家伙穿得跟个衣冠禽兽似的,他该不会有什么情况吧?”苏馨疑惑道。
“她昨天跟我讲了的,说是去见一个忻娘,还把我的车借去了。”苏玟道。
“啊?姐,你也太大方了吧?电视上说,男人可不能惯着。你就不怕……”
“那个忻娘是叶晨哥哥的救命恩人。”
“这样啊……”苏馨恍然大悟,不过旋即像是想起些什么,忍不住笑起来:“姐,叶晨刚才的样子你看清楚了么?”
“他的审美水平一向就是这样子的,你就不要在意细节了。”苏玟一本正经说着,可是话刚说完,她自己却也是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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