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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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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别人的目光,径直走向董晚晴。

    董晚晴犹豫了片刻,还是接了过去,高跃进的眼睛红的要滴血,在场的女孩子更是眼睛喷火,套用一句烂俗的话,如果眼神可以当做子弹,董晚晴此刻已经被无数双嫉妒的眼睛打的千疮百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相比较这个“小天”,高跃进的花衬衣喇叭裤的不良少年造型,简直是不够看的!即使高枫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也觉得这家伙和董晚晴更像是天生的一对儿金童玉女!

    但是,哪怕是他们再般配站在一起再养眼,高枫也必须棒打鸳鸯把他们拆开,否则的话自己就会化作一股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玩笑才真是开大了。

    “小天,唱一个吧,唱一个吧!”

    一群人众星捧月,争先恐后的央求小天唱一曲。

    小天淡淡一笑,从背后取下一把木吉他,高枫顿时一惊,这把棕色吉他镶嵌着亮晶晶的东西,从琴颈到背板到处都有?这吉他好面熟啊!

    这不就是那把镶嵌真金真钻,被唐瑶开价十一万美元要买,老爸却不肯卖的纪念版马丁d2嘛!

    根据高枫查证的资历,这款吉他全球总共十把,流入中国的只有一把,所以不太可能是相同款式,如果高枫猜的没错,这就是老爸说过的,他赢来的那把吉他。

    高枫冥思苦想怎么都想不透老爸是如何赢的时候,小天已经开始自弹自唱,对于高枫来说,他唱的都是些经典老歌,而对其他人来说,却都是听都没听过的港台最新的流行歌曲。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花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小天的声音很好听,磁性的男中音,吉他弹奏手法娴熟,和他的声音结合的尽善尽美,听的众人如醉如痴,令高枫心惊肉跳的是,董晚晴也不由自主的眯起了眼睛,一副陶醉的表情。

    高枫筋转的比车轴都快,却死活想不出办法帮老爸对付这么强大的竞争对手。

    麻烦大了,老妈恐怕是对着家伙动心了,高枫吓的手脚冰凉!

    一旁的高跃进则面如死灰,手脚抖个不停。

    一曲刘文正的《兰花草》唱罢,众人还停留在美妙的旋律中的时候,小天戛然而止,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平静的冲高跃进扬扬下巴:“你不来一个?”

    高跃进尽管心丧如死,却倒驴不倒架,撇着嘴道:“唱的什么啊?娘们兮兮的!你先唱你的,我等会儿再说!”

    小天也不生气,只是淡然一笑:“那我就洗耳恭听您那爷们兮兮的歌是什么样的!”

    “小天,甭理他,我们还没听够呢!”一个女生不耐烦的打断了高跃进,催促道。

    小天继续弹唱,连唱了几首八零年台岛最火爆的邓丽君和刘文正的歌曲。听众的情绪越来越高涨,高跃进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何日君再来》,大家愿意听吗?”小天不失时机的鼓动着众人情绪,同时投送给高跃进一个轻蔑的笑容。

    “愿意,愿意!”众人异口同声道。

    高枫心里一惊,此时《何日君再来》还是处于禁歌的范畴,大家只闻其名却没人听过,而年轻人越是被禁止的事情就越是兴致高涨。小天祭出了禁歌这个大杀器,高跃进就更没有还手之力了!

    小天声音悦耳音乐素养极高,高跃进嗓子嘶哑五音不全,和对方拼唱歌无疑是以己之所短攻敌之所长,几乎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

    要是水善这厮在就好了,这家伙的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没准他有办法家贫思贤妻,板荡显忠臣,高枫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死党,真的需要有人帮忙出出主意了。

    水善?

    高枫灵机一动,他想起水善曾经和自己写网络得,什么文笔优美剧情紧张,比起代入感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如果读者有了足够的代入感,能把自己当做主角,再老套的故事他们也会看的津津有味。

    俗话说,一俊遮百丑,网络是如此,只要营造出足够的代入感,所有的缺点都会被读者下意识的忽视,成绩必然大火!

    现在小天占据绝对上风,高跃进只有出奇招才能扭转颓势而奇招,只能是在代入感上做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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