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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胭脂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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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关重要。

    这第一步对于他之后的每一步,都尤为重要。

    这是一切开始的基石和源泉。

    宁知欢凑了过去,用肩膀轻轻撞了一下宁庆建,“那大伯父,你得告诉我,你喜欢做什么啊?“

    宁庆建没说话,面如菜色。

    宁知欢以为,他没什么喜欢的。

    这也正常。

    这个年代的人,少有像陈珠那样很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适合做什么的人。

    毕竟大部分人的人,都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至于其他的,那就太奢侈了。

    “要不然,就做你的老本行?但是,你不做工人了,做包工头,让别人在你手底下做工,可以吗?”

    宁庆建自己就是一名建筑工人,宁知欢觉得,在没有喜欢的行业的情况下,做自己的老本行肯定做起来更舒服,也更专业。

    宁庆建的脸微红,从脸蛋一直眼神到了耳根。

    “我……”宁庆建有点羞于说出口。

    宁知欢也懂得了,建筑工人和包工头都不是宁庆建的心之所向。

    他啊,有自己的想法。

    她从宁庆建的态度也猜出来了,他想做的工作可能有点……羞耻?

    但做自己想做的才最重要,这样才能做的长久。

    只要不是违法乱纪的事情,她肯定鼎力支持。

    “大伯父,你想做什么,尽管说就好了,你想做,才是最重要的。就像大伯母,她能有今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喜爱做衣服。”

    宁庆建被宁知欢说的愣了愣。

    私心以为有道理,但是……

    算了,不管了,拼一把!

    宁庆建眼一闭,心一狠,说道:“我想做胭脂水粉哪一行业。”

    说罢,宁知欢没有回话。

    寒风吹过,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

    心情很复杂,有羞耻还有懊悔。

    有点后悔自己不顾一切的说出来了,不知道宁知欢现在怎么想自己。

    真是糗大发了。

    宁知欢倒不是故意顿住,只是着实有小小的被惊讶住。

    宁庆建一米八几大高个,居然喜欢做胭脂水粉。

    这个世界有点玄幻。

    不过惊讶归惊讶,她心里没有觉得半点歧视。

    喜欢就说,就去做,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或许,我能问问,因为什么嘛?”

    一直到宁知欢的声音重新传来,宁庆建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他倒是没含糊,自己最大的秘密都已经说出来了,再说更多也不在乎了。

    “我小时候家里穷,一个月也就几块钱,有粮票,都没钱买粮食。我跟着娘上街的时候,看着她站在一个小摊面前很久很久,那是一盒上海女人牌子的护手霜,一块钱,但是她舍不得买。”

    宁庆建苦笑,“相比你也知道,娘是地主家的女儿出生,从前不觉得这些东西贵,有了我们几个之后,护手霜也买不起了,胭脂水粉也买不起了,漂亮的衣服也买不起了。”

    宁庆建的声音很慢,又很淡,像是陷入了痛哭的回忆当中,久久无法自拔。

    “当然,我也对这东西感兴趣,想看看究竟是什么这么香,这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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