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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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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法庭,其要求对他姥姥也就是方老太的遗产,代位继承其母方玉华应继承的份额。

    方玉兰,方玉珍还好,姐妹中的老小方玉琦却当时就炸了。

    老话儿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方老太太这一辈子虽没有儿子,但方玉琦作为她的老来女,被爱若珍宝如珠似玉。

    三个姐姐当时都已长大成人,甚至成家立业,自然不会和小妹妹争些什么,反倒一直轮流贴补这个小妹妹。一家人也算是过得顺心顺意、其乐融融。

    直到大姐方玉华英年早逝,方老太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一下子身体便大不如前。

    更让老太太寒心的是,大女婿平时看着和大女儿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可女儿骤然离世,大女婿竟然没几日就“又找了一个”。

    老太太从感情上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女婿的“薄情寡义”。于是外孙子来看她时,便不免要唠叨几句他爸的坏话。

    开始外孙子还忍着,可后来就有些不乐意了。半大的小伙子早已有了判断力。母亲生前,父母关系是非常好的,可母亲现在毕竟已经去世了。

    而且在母亲卧病不起的这几年里,父亲是尽心尽力、任劳任怨,颇为辛苦。直到把母亲送走,他也像去了半条命。

    现在好不容易走出了阴影,重新开始新生活,姥姥怎么就容不下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外孙子小伟来得就少了。老太太因为这个又伤心起来。

    方玉琦看着老妈伤心不能坐视不管,便亲自找到了学校。小伟当时倒底年纪小,年轻气盛,几句话就泄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把方玉琦给气的,直骂他是白眼儿狼,她姐白生了他,她妈也白疼他了。当时闹得挺厉害,差点把学校保安都给引来了。于是两家这就算闹翻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逢年过节,小伟也曾去看过他姥姥,但都被方玉琦给打了出去,自此小伟和姥姥家便再无往来。

    不想几年后,方老太太一去世,“小伟这白眼儿狼就蹦出来争遗产”。方玉琦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要说方玉兰、方玉珍这两姐妹,对小伟倒并没有那么大的偏见。当年大姐去世后,姐夫迅速再娶,虽然有点突然,但两人也不是接受不了。

    男人嘛,有哪一个能守得住?况且姐姐在世时姐夫也算对得住她了。卧病在床那么多年,都是姐夫伺侯的。换一个人未必能这么任劳任怨。

    老太太那是心疼大闺女,从感情上一下子接受不了姐夫再娶。可你方玉琦作为女儿、妹妹、小姨,你不能火上浇油呀。

    老太太和小伟的关系有点僵,你不说从中调解,反而大闹一场,把关系彻底搞砸。事后小伟想找个台阶来认错缓和,你方玉琦又把人连骂带打地给赶跑了。

    你是痛快了,可你注意到老妈当时那痛哭流涕一脸不舍的样子了吗?小伟这孩子也没什么大错怎么就得理不饶人?去人家学校闹完了又在家里闹,闹得亲戚都没得做?

    于是苏小慧开庭时,被告分成了两派,一派是方玉琦,寸步不让。“你小伟没姿格也没立场分我母亲的遗产”。

    另一派是方玉兰和方玉珍姐妹。她们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法院怎么判,她们就怎么办。

    其实这案子很简单,关于代位继承,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本案说白了就是父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子女有权代替父母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判是好判。可是判完了以后,苏小慧知道方玉琦不会善罢甘休。

    开庭的时候方玉琦就反复地提出,其母在世时曾说过她名下的房产由她这个小女儿继承。

    苏小慧让她就此说法提供证据,她又说当时老太太年龄大了,没留下什么书面的遗嘱,只是口头和她说的,可当时也没人在场。苏小慧又问其他两姐妹,她二人均表示不知此事。

    方玉琦又提出,她不独享这套房子也行,但小伟是坚决不能继承方老太太的遗产。她不管对方律师说的什么民法典,什么代位继承。她就知道父死子继,没听说过姥姥死外孙子继的。

    他小伟又不姓方,凭什么继承她方家的财产?更何况方老太在世的时候,“这个白眼儿狼,连来看看他姥姥都不来”,法院要是判决让这“小兔崽子”继承遗产,那真是“天理难容”!

    于是“天理难容”的苏小慧在宣判时遭遇了方玉琦的满地撒泼打滚,和对她的父母及今后子孙的恶毒问候。

    苏小慧淡定地表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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