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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诚信为社会之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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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2、不报假情,不欺上。

    中国古代一直有一个罪名叫“欺君之罪”,是死罪。无论什么原因,但凡对皇帝谎报假情,或者知情不报,都是要杀头的,由此可见欺上的严重性。皇帝获知各种信息,是为了掌握事态,做出决断,这一切的基础,都要求信息要真实准确。

    北宋词人晏殊,在其十四岁时,被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宋真宗召见了晏殊后,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结果,晏殊发现考试题目是自己十天前刚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宋真宗听了,非常赞赏晏殊的诚实品质,当即赐给他“同进士出身”。

    此后,又发生了一件事情。当时,正值天下太平,京城的大小官员们,习惯于经常到酒楼茶馆里去宴饮,或者去郊外游玩。晏殊家贫,无钱出去吃喝玩乐,只好在家里和兄弟们读书写文章。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为辅佐太子读书的东宫官。大臣们非常惊讶,不明白真宗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真宗说,群臣经常游玩宴饮,只有晏殊闭门读书,如此自重谨慎,正是东宫官合适的人选。晏殊谢恩后,却如实说,其实自己也喜欢游玩宴饮,只是家贫而已,若有钱,也早就参与宴游了。晏殊的这番话使大家都感到很意外,但这两件事情却使晏殊一下子赢得了诚实的美誉,在群臣面前树立起了信誉,也使宋真宗对他特别信任。

    当然,历史上明目张胆地欺君犯上,谎报假情的官员也不在少数。在唐德宗时期的裴延龄,官至司农少卿、户部侍郎、判度支等职,主要掌管国家的财赋。财赋国资问题本来是最讲准确实际的,但是,偏偏裴延龄本来就不大懂财赋业务,却极能弄虚作假,欺罔、奉迎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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