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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秋生啊秋生,你惹了大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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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

    这家伙,只要出门,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别干了,生怕惹到他。

    家里有媳妇的,别出门。

    有闺女的更别想了,半大的丫头在这巩喜的面前,都会被拖到府上。

    镇上就没有不骂他的。

    这天,巩喜照常出门“微服私访”。

    今天他想了个馊主意。

    他想来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来个扮猪吃老虎,准备走装逼打脸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后等对方要出手还没出手时,爆出自己是大军阀儿子的身份,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他这想法不错。

    同时他也是这么做的。

    没带小弟,也没去都认识他的大饭店吃饭。

    他去了一个偏僻的小茶楼听评书。

    听了还没三分钟。

    他“啪”的一声,就将一个茶杯摔到了评书先生的身边,险些砸到先生的头。

    当场,茶楼老板就不干了。

    你丫觉得说的不好,你就不听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楼走的是听评书免费,喝茶收费的路子。

    这茶他还没点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还能是干嘛?

    当下就冲出一帮人要揍这巩喜。

    茶楼伙计里,有个小伙计,时常拿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去镇上的汇贤雅叙,也就是青楼,去潇洒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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