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写作。”
“没问题!”她一口答应下来,不就是打扫吗?这有何难,她正愁无所事事呢。于是,在他的激励下,她开始认真干活,没过一会儿,便将屋内打扫的格外干净。
望着整洁舒适的主屋,她忽然充满了成就感。终于有种不是草包的感觉了,原来只要做好每件小事,便可以得到这种满足感。
她忽然悟出了人生的某些道理........
这时,李修染从屋外走进来,检查完她的劳动成果,朝她竖起大拇指。
“嘿嘿......”她自豪的露出笑脸。
忙活了一整天,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下,茅草屋总算建成了。这是二人共同努力下完成的作品,里面流淌的是他们的汗水和智慧。
到了傍晚,他果然信守诺言,带回了她想要的“纸笔”,只是这纸用芭蕉叶代替,笔则是用尾巴的羽毛制成的。
她看着油绿色的芭蕉和白色的羽毛笔,格外新奇。“墨水呢,没有墨水怎么写字?”她焦急地问,他不会忘记准备墨水了吧。
“在这儿,我提炼了玫瑰花的汁水,写出的字为黑褐色。”他拿出一个小瓶子,里面装满深红色的玫瑰花汁。
“这么神奇?”她显然有些不相信。
见她狐疑的表情,他拿起羽毛笔蘸了一些玫瑰花汁,然后往芭蕉叶上写了一个“李”字,果然呈现出偏黑色的字体。
这下她彻底折服了,迫不及待的抢过他手里的笔,“让我试试。”她在上边写了一个“陆”字,顿时,玩性大发,继续写着“软软”两个字。
一旁的男人,见她写了“陆软软”三个,不禁疑惑的问:“这位姓陆的女子是谁,还和你同名。”
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写出了她的原名。
“哦,是我随便瞎编的名字,因为我本人比较喜欢姓陆。”她胡诌道。
他笑了笑,“软软,不喜欢慕容的姓氏么?”
这让她怎么回答......
“怎么会,我可喜欢了。”
“你在敷衍我。”
“真的。”她极力想要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
谁知,她突然跌入一个温暖坚实的胸膛,“软软,你这样撒谎,我可否认为你不喜欢原来那样的生活。”
她木然的靠在他的怀里,大脑一片空白,不知男人是什么意思。
“什么生活?”
“被囚禁的生活,就同在皇宫里一样。”
“还好吧。”
他好像误会了她刚刚的举动,激动的问:“若你没有这念头,为何跟我说你喜欢陆姓。”他以为她也厌倦当千金大小姐,厌倦皇妃的身份。
她彻底无语了,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本来就姓陆.....
“啊,头好疼。”她故作头痛来结束话题。果然,见她不舒服,他立刻停止追问,关心起她的身体,“怎么了,先躺下来休息一会儿吧。”他将她扶到床边。
“哇,好软的床。”在睡了许久的山洞后,她忽然觉得茅草屋简直是天堂。她缓缓躺下,闭着眼睛,一种久违的舒适感袭遍全身。
李修染见她累了,也不再继续刚刚的追问,平复心境,淡淡地说:“天色不早了,你早些歇息吧。”便转身离开了她的房间。
望着他的背影,明显有些失落和孤寂。她心生愧疚,可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另外一个人吧。等她好好酝酿一下,找个合适的借口,再去解释。
见他走远,她从床上跳起来,来到书桌边。住在茅草屋果然方便,所有物品,应有尽有。不像那矮矮的山洞,她想直起身子,都怕撞到头。
她扶着下巴,看着窗外,桌边放置着羽毛笔和芭蕉叶。“我该利用它们,写点什么呢?”她自言自语的问。
“记录每天的生活....”她嘴里叼着羽毛笔,思绪飞快的旋转,忽然灵光乍现,“有了!就写日记吧。”每天在蝴蝶谷的日子,无论好与坏,都可以尽情的用文字记录,走了之后,再回看那些事,一定很有趣。
她抱着如此想法,咬着笔杆子开始组织语言。
以下便是她日记里的其中一部分内容: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也记不清楚了。暂且称它为第一天吧,今日我们建好了茅草屋,从山洞搬过来住。李修染心灵手巧,建了三间屋子,就连做饭的位置都有涉及。
我很感激他,让我又有了一个重新当人的机会,不用在潮湿的山洞里受苦.....
他替我做了纸笔,我才有机会在这里大发感慨。突然感到两人在蝴蝶谷的日子,挺宁静惬意的。当然我还是想回楼兰,毕竟,双喜还在那儿等我回家。
对了....今天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差点暴露了真实身份.....以后要多加小心才是。
她写完这些内容后,又在最末尾添了两句话:嗯,出于无聊,我决定每天记录生活,也就是写日记,到时候作为回忆独自翻看。
同时,我还给日记取了一个名字,就把它们统称为《闲情偶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