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02真相大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晶晶的伤势。

    她已经躺在地上昏死过去!

    郑武吓得够呛,她可是重要的证人!

    可不能让她死咯!

    好在这时陈警官带着警员赶到,逮捕了古德凯。

    并及时将王晶晶送去医院抢救!

    郑武还打趣陈警官:

    “老陈,你来得够快呀!”

    陈警官笑了:

    “我不快点儿来,怕真的给你收尸了!你可是重要的凶案目击证人!”

    郑武猛点头:

    “绝对的全程目击!前半段香艳,后半段惊悚!绝对刺激!”

    王晶晶好在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

    第二天一早,郑武就跟魏子勋汇报了情况。

    我和魏子勋都很高兴,虽然王晶晶受伤,但古德凯终于伏法。

    所有案件的真相,即将水落石出了。

    古德凯知道王晶晶没死后,知道自己做过的事儿也是藏不住了。

    便供认了一切!

    他承认周治锦和吴巧巧,还有郑凡高的死,都是他一手策划实施的。

    包括王晶晶,理由很简单。

    就是怕他们暴露了自己在五年前犯下的罪行!

    至于李嘉蓓自杀案的详情,我们终于知道了答案。

    五年前,正处在事业上升期的古德凯,遇到了自己公司老板秦总裁的千金秦芬妮。

    秦芬妮对他一见钟情,非他不嫁。

    这可是他一飞登天的好机会,岂能错过。

    便决定跟自己的女友李嘉蓓分手,可是李嘉蓓死活不同意。

    非要千方百计地纠缠古德凯,甚至不惜声称怀了他的孩子。

    古德凯怕她再闹大了,自己就会失去成为秦总裁乘龙快婿的机会。

    所以便暗中动了杀机!

    从而设计了五年前的那出李嘉蓓自杀的把戏!

    他先是找了四位同学好友,就是那四位目击证人。

    谎称自己要跟李嘉被求婚,想给她个惊喜需要他们帮忙。

    他们四个自然乐意,毕竟都想促成一桩好事。

    李嘉蓓自杀的那天晚饭后,古德凯就给她喝了掺了安眠药的饮料让她昏睡。

    然后就趁机和大家一起外出,到之前找好的一块场地布置求婚现场。

    中途他借故求婚戒指忘在民宿房间的背包里了,返回了民宿一次。

    并偷偷将李嘉蓓割腕,还伪装成自杀的假象。

    而后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喜气洋洋地回去继续准备求婚现场。

    还兀自表演,跟其他四个人诉说自己对李嘉蓓的满满爱意。

    令四人动容!

    最后他们布置完了,就一起回民宿。

    打算把李嘉蓓带到这里,给她一个惊喜。

    不曾想,却看到了惊悚的场面!

    李嘉蓓已经割腕自杀,血流了满地!

    早已死去多时了!

    一场惊喜,变成了惊吓!

    古德凯更是哭得昏天黑地,好像世界末日。

    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怀疑他。

    李嘉蓓的案子,被定性为自杀。

    但半年后,古德凯便跟秦芬妮举行了轰动滨城的大婚。

    而且古德凯心虚,没有请他们四个到场。

    他们四个终于起了疑心,并找到了古德凯对质。

    威胁他要向警察举报,古德凯当场承诺他们每个人好处这才作罢。

    每年都给在保险公司任职的周治锦和吴巧巧,买好几份高额保单。

    资助郑凡高开手机店,让王晶晶到秦氏集团做办公室主任。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放心。

    便逐步勾引了吴巧巧和王晶晶,让她们成为自己的眼线监视她们的丈夫。

    本来一切都万无一失,可没想到五年后我们却无缘无故再度调查起了五年前的案子。

    这才引起了,他连杀四人灭口的疯狂行为!

    听完郑武的汇报,我和魏子勋十分替李嘉蓓不值!

    天涯何处无芳草?

    天下男人何其多,为啥偏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自己没吊死,却被男人给害死了!

    古德凯也是,利欲熏心。

    一步错,百步歪!

    有句话说得好,人是不能撒谎的,他撒一句谎就得用百句谎来圆。

    人也是不能杀人的,杀了一个人,就得杀很多人来掩盖自己杀人的罪行!

    古德凯案件彻底告破,李嘉蓓自杀案大白于天下。

    王晶晶悔不当初,但好歹捡了条命。

    探灵社的那几个人,也终于恢复了健康欢快的笑容,不再是一个个鬼样子了。

    但他们从此再也不敢随便玩儿笔仙了,太邪性!

    而我嘛,大一上学期顺利结束。

    寒假开始了!

    本来还以为魏子勋会让我这两个月,回公司上班。

    谁知他却大发善心,让我好好享受假期,只要是晚上住在别墅就行。

    而且还给我提出了要求:

    要利用假期,将我改造成名媛淑女!

    而且即刻开始执行!

    魏总想改造我?

    看我怎么改造他!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