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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 章 两人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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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那上面的红色特别饱满,乍看之下会让人误会,不过细细辨认就能看出,这是由红色颜料写出的。

    开头便是霍明朗的字迹:诸总好,数日不见,分外想念呀。我和刘小姐在这里度过非常愉快的几天。

    刘小姐表示她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可是诸总你不愿意放手,那我就只能采用男人的方式挑战你了。你有兴趣接受这个挑战吗?

    助理还没有看清这信纸上到底写的什么,愤怒状态的诸天一就把信纸撕碎了:“想动我的女人,你还生早了几十年。”

    其实说是挑战,诸天一推测,根据霍明朗逻辑,只怕不是什么光明招数。

    诸天一并没有急着上山,他注意到地上虽然很多血迹,但是真正的人血没有多少,多半还是动物血。

    他拿出的是这片地区的地图,他已经用笔圈出了几个可能的位置,那就是霍明朗可能的位置。

    他推测出来后,也没有急着行动,只是静静的坐了下来,等待着合适的机会。

    诸天一并不是不担心刘程程,只是霍明朗的目的,恐怕并不是单纯伤害刘程程,至少她现在没有性命的忧患。

    诸天一就依照着挑战书的地点上了山,山里面这个时节已经有很多蚊虫了。

    助理跟着诸天一走,这里实在是地形复杂。

    助理敏锐发现,诸天一并没有按照霍明朗的指示走,不禁大为疑惑:“诸总,我们好像已经偏离路线了。”

    他拿出望远镜,这条路后面是一片深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诸天一面带微笑:“这就是正确的方向,你跟着我走就对了。”

    他们两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山路上,没有代步工具,这样的路程实在难熬,还有蚊虫的骚扰。

    霍明朗走到了一颗古松下面:“好了,你就留在这里,霍明朗的挑战书上面是要我一个人过去。”

    说罢,他返过去,走到了霍明朗给他指出来的路线上面。只留下助理还在想,诸总昨天晚上说过的计划。

    霍明朗喝了一口水,山里的空气很清新。

    刘程程一句话也没有说,紧紧盯住外面的景色,她希望诸天一来,同时也害怕他来。

    霍明朗现在的状态,不能够用正常人来形容,他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境地,似乎万物与他无关。

    他昨天划破了刘程程的脖子,然后又给她细心的包扎起来,耐心细致的安慰她,似乎一具身体里,住着两个不同的个体。

    霍明朗说:“诸天一是不会来的,你死心和我永远在一起吧。”

    刘程程脖子上面的绷带甚至被打了个蝴蝶结,她没有说话,保留自己的体力。

    诸天一恰好在这个时候出现说道:“程程,我来接你了。”

    他们两个人对视时的柔情,触动了霍明朗的神经,他几乎变得疯狂:“你们,你们、好一对狗男女。”

    诸天一虽然独自一个人前来,但是并没有大意。霍明朗朝这边冲了过来,诸天一寻找机会割断刘程程身上的绳子。

    诸天一没有和疯子打持久战的习惯,拉着刘程程就往外面跑过去,山路复杂,他现在没办法叫车子上来。

    刘程程的鞋子被霍明朗扔掉了,她赤脚走在山路上面,血泡都快磨出来了。

    霍明朗在后面穷追不舍,但是他的速度没有两个人快,很快被落到了后面。

    诸天一带着刘程程走到了路口,山路地形复杂,选择这一条路,能够更快下山。

    他一把背起刘程程,刘程程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不矫情的接受了,万一她速度落下来了反倒是连累诸天一。

    倒是变故出现在下个路口,天上突然下了一点毛毛雨。

    刘程程正在疑惑期间,发现诸天一护住了她的面部。

    两人的速度慢了下来,刘程程干脆自己走。霍明朗哈哈大笑道:“诸天一,现在的滋味不好受吧?”

    他离得越来越近,刘程程紧紧拉住诸天一的手,两个人一起向山下走去。

    刘程程并没有觉得那点毛毛雨有什么不对,但是霍明朗心知肚明,这不是雨,而是陷阱,那个药水可以让人失明。

    诸天一的速度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刘程程被打晕带到这边来的,路线也不熟悉。

    霍明朗倒是拿起了枪:“现在我看你们能跑到哪里去?”

    刘程程的脸色瞬间变化,她是人类,就算跑得再快,又哪里能够跑得过子弹。

    诸天一的眼睛很痛,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能乱,现在最重要的是带刘程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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