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破镜重圆,纵横天下 第一百四十七篇 孟婆湖-再见桃花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吗?”小玉勾起指头道。

    “为什么?”小南问,没有一时间就将手指搭上去。番薯

    “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家的感觉,我不想那么块就四处漂泊流浪,等我们找到另外一个寄身之所,再作打算好么?”

    “……”小南在犹豫,眉眼低垂,使之看不清其中神色。

    “就这样,好么?”小玉再一次凝对上他游离的视线来。

    “好吧!”小南暂且答应道,却指不定哪一天就独自一人溜走了呢!

    小南喜动,而小玉却喜静,有时候,他真快要呆疯了——与她呆在一起。

    要不是她说她也想出去,他才不打算带上她呢!

    小玉一个上午都缩在被窝里,唉声叹气,长长又短短,她着实想不出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还是……他在嫌弃自己是累赘吗,或者是,早已厌烦透顶自己的这种品性了?

    从他早晨那份眼神里隐藏不住的幽怨的眼神,她能感觉得出,他不说,她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才是他的向往之处。

    小南在拾掇木剑,剑柄短而小,却精悍耐用,符合他的性格秉性。

    而小玉从桃花源里带出来的则是一把长木剑,好看却不中用,她的手运腕弄剑使不上力气,自然是无用。

    主持说,不让他们俩使用真正的冷兵器。

    待在小木屋的日子,确实无聊。

    令小玉不禁怀念起以前的岁月——在桃花源的日子。

    ……

    迢迢望不到边儿的石阶,一直通向山上寺庙,而石阶两处便是层层叠叠的桃花林,于春风笑靥如花之时,层林尽染,全部都是一片仿若漫步云端深处的粉红、蛾白。

    而后山脚下便又是另外一幅景象,湖光水色,煞是夺目。

    小南在那里研发制作了一种木鸢,能够飞越山头到另一个山头。

    只是……直到现今,还未圆满,大功告成。

    它仅作为他心中的一个念想,不知可否还能延续与完成。

    但那时,小玉事相信的,他有把握实现自己的梦想,造出一架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作品来的,未来某一天,他会带着她一起乘坐在那架飞鸢上,出现在桃花源面前,共同奔赴美好与光明。

    除了一架儿时的木鸢之外,还有能够一群自己能够飞翔畅游的木制器械鸟,这些一一都存在那个叫做小南的少年的脑海里,梦里。

    萦绕了他很久很久……终结不下,也放不下。

    携带着那些梦想的木鸢飞了很久很久,也飞了很远很远。

    最终承载不了其重量,废了一对羽翼,支离破碎,倒塌在湖岸。

    但自从出了桃花源之后,携裹着那些风团云痕的木鸢与会飞的器械鸟之后便再无徘徊踌躇——于桃花密林深处。

    而是飞向了天际,遁形无影,消失无痕。

    此后,他与她的心再无紧密的联系在一块儿,失去了出走时候决心一起的团结与一致。

    他们什么时候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分歧。

    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形影背离。

    她与他的心,隔着一道鸿沟,已经裂开了心缝。

    就算是极其细微而微不足道的裂隙,浅浅的,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越来越放大。

    这正是小玉担忧之处,她害怕某一天,小南踢突然就背离了她,与她截然不同,出走却没有相告。

    但是,小南绝非是那个将任何事情闷在心里而不吭声的人。

    的确,小南与小玉是两座截然不同的石堆。

    他们都心有一块石头,放不下。

    任由你我他任何人都推移挪动不开。

    那是他们心中对家人不可割舍的那份情感,对亲情与家的那份亲切的归属感与渴望慰藉之心。

    她想念那个归宿……

    他亦非常非常想……

    没有人,是何曾不想的。

    这些日子,他们各有各的心事与想法。

    谁也探不进去那一袭幽帘,手指头触不到一点微光。

    他们再一次封闭了自己的内心与想法,造成了无法忽视的隔阂,彼此走不进对方的心里。

    他们不像往常一样了。

    小玉依稀记得,那时候,小南无论有什么心事与烦恼,都会像她吐露,而今,他却什么也不做声,像个闷葫芦一样。

    躺在小木屋的榻上,他们彼此之间心思都难以测度。

    闭眼合拢,又于第二日晨起。

    这日,小南一改往常态度,似乎想通了一点半点。

    再也不与她较真了,而是尽量满足她的想法与心愿,暂时居住,安安生生地呆在这里,这又何尝不为一件妙哉美哉的事?

    他晨起在小河边削起木棍来,打算做防身的武器。

    万一有贼盗进来,也好对抗一下。

    日落,则盘腿打坐坐莲花座端坐在第二层露天的木板隔层上,透着浅风,风息过耳廓,闭眼吹起自由由风打落下之树叶——由薄唇微抿,摩擦较量。

    黄昏亦如黎明时的光景,同出一辙的好看,绝妙,唯美,使人脱离不了眼神,留恋不舍。

    只是顽石未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