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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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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得向总公司解释这件事,还得重新从其他店里调人。”

    林斜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人我来找。”

    毛猫愣了愣,说道:“可就算是招到新的店员,光是培训,让他们熟悉绯龙的珠宝业务也要很长时间。”

    “这件事,你不用管,我来想办法,连音呢,她没和你在一起?”

    毛猫苦笑一声,说道:“还不是老板你交给她的任务,她是个设计狂人,到现在还在工作间里埋头工作。”

    林斜点了点头,就走出绯龙珠宝店,看着翡翠大道高耸的大厦,沉默片刻,打通了一个电话。

    “喂,谁啊?”电话里传出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

    “是我,林斜。”

    “林斜?哎哟是你小子啊,可想死我了,这都好几天没见你了,怎么着?是不是凭着你那张小白脸儿榜上哪个富婆,给包养了?”

    林斜会心一笑,对面的胖子,就是当初给他介绍“霸王花”的快递同事,要说之前,整个富山市唯一可以算是林斜朋友的人,也只有这个胖子。

    “你还在送快餐?”

    “可不是,不送快餐搁哪儿挣钱去,你养我啊?”

    林斜笑了笑,说道:“晚上请你吃饭,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吃饭,这感情好,你这抠搜的,终于肯请老子吃一顿饭了,晚上六点,老地方,不见不散啊!”

    “好,不见不散。”

    林斜放下电话,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还不到中午,就想回店看看木连音设计的怎么样。

    就在这时,他目光一瞥,忽然看见大街对面的广场上出现了各色豪车,有十多辆,停在一家店铺前。

    对面的店铺,也是一家珠宝店,并且正是程家开设的,和汪家形成竞争关系的那家珠宝店,名字叫凤舞,连名字都隐隐和汪家对着干。

    从车上下来很多穿着高贵艳丽的人,簇拥着当前一名身穿白色西装,看起来英俊不凡的年轻人。

    与林斜来时的孤单影只不同,那年轻人可谓众星捧月,高傲到了极点。

    虽然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但自林斜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人,就是唐甜给他的情报里所说的程家大公子,那名有着许多光环加身,却被唐甜称作鬣狗的程终。

    鬣狗,是一种很恶心很残忍的动物,他们在猎物还没有死的时候,就生生撕开它们的皮肤,掏取吞食它们的内脏,让人不寒而栗。

    忽然,林斜感到一束目光向他投射而来,他顺着目光看去,就见最后一辆奔驰车的车身后,正有一个穿着黑色古典长裙的女子望着他。

    她,就是程冰。

    即便隔了近百米,林斜还是可以看到程冰眼中含着的复杂情绪,他心中叹了一口气,正准备移开目光,却忽然又察觉到一束望向他的目光。

    与程冰的复杂不同,这束目光带着带着赤裸裸的恶意,似乎要将林斜生吞活剥一样。

    林斜皱着眉头,望向目光所在。

    这束目光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程终。

    “那混账家伙是谁,竟敢让表妹看那么长时间,简直该死。”

    程终表面上温文尔雅,和自己身边的长辈还有其他家族的朋友谈论着自己以前获得的成就,以及来到富山市后想要达成的目标,但他的眼睛,却时不时看向程冰。

    事实上,要不是害怕表现地太过刻意,而且又是公共场所,他现在就恨不得趴到程冰的身下,乞求她的践踏,要是能被抽打一顿,那就更好了。

    可为什么,自己就算跪在地上,就算获得了再多的成就,也很难吸引看他一眼的表妹,会盯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还盯了那么长时间。

    弄死他,必须弄死他。

    程终心中,理所当然地冒出这样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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