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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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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旦离异,等待她的多半是歪瓜和裂枣。退一万步讲,即算加菲猫运气好,跟魏思明分手后,碰上一个条件相当且还合她眼缘的男人,但我敢保证,这个男人要么身边有个孩子,要么身体有个隐疾,说到底,都不会比魏思明好。既然明知眼前这个就是毕生最好的那个,身为朋友,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帮她?”

    “撒谎!”姜北笙嘴角微微一扬,眼中挑起一丝冷笑:“我记得我们是有过协议的,彼此要相互信任。怎么,不过三天,你就打算毁约失信与我?”

    “我没撒谎,我说的都是肺腑之言。”

    “如果这真是你的肺腑之言,那你为什么不尝试着把握一下你眼前这个应该是你毕生最好的那个人?”姜北笙犀利的望了我一眼。

    我被这一眼望出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我怎么就,就表露出……”

    “你为什么不戴戒指?”姜北笙突然将那只空闲的手,抚上我的脑袋狠劲的揉了几揉:“还不是因为回到了熟地,怕被熟人撞见,你打心眼里就不希望别人知道我跟你的关系。”

    人人都有心机,能够将心机藏得让别人不知深浅,叫本事;一张嘴就把马脚给露了,这是技不如人。

    三十五岁的女人最忌讳在男人面前技不如人。

    “胡说。”我彻底恼羞成怒了:“我不戴,是因为我还没想好怎么跟我家人说。就跟我去见魏思明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三十五岁了,一旦结婚就是七大姑八大姨一大家子的喜事。你说这么一件大喜事,我爸我妈能接受我三十七岁的时候大张旗鼓的跟你离婚?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最好,你是吗?你配吗?你的心上人你现在真就不爱了吗?”

    “呃……”姜北笙被我这一桶奚落,眉头皱起又放下,再皱起,支吾足有老半天,那双一筹莫展的眼睛突然射出一道精光,额心的几字就像被熨斗熨烫过一般,瞬间就消失了,脸上嘴角笑意明显:“你,这是在吃醋吗?”

    宛若晴空万里中砸下一个响雷,我嘴角抖得厉害,以至舌头都不敢太灵光了。

    结巴道:“吃,吃醋?”

    “不是吗?小柒。”

    “姜北笙……”

    “北笙。”

    “姜-北-笙-”我心有不甘的咬牙切齿道:“我把实话说出来,请你叫我‘伍小柒’。可以吗?”

    “不行。”

    姜北笙神气十足的说完,转身去了一家主营男装休闲服的柜面。

    我捋直脾气,好心跟上去时,他左手提包,右手挑着两套黑色休闲服,笑得比菊花还灿烂的导购小姐姐像只勤劳的蜜蜂,将他围得寸步不离:“衣服一定试穿才知道好不好,先生,试一试吧,不买没关系。”

    套路,又是俗不可耐的营销套路。

    “小柒,”姜北笙冲我眨眨眼,故意道:“试吗?”

    我一声冷笑,别以为本姑娘真是软柿子好欺负。

    “多少钱?你别不看价格就一通乱试。”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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