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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安乐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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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阳。

    北风。

    一条沙土小道。

    小道伸向远方,远方的远方,路连着天。

    两匹快马,自天边奔来。

    马蹄声隆隆,扬起一路飞尘。

    骑在马上的,是两条大汉。

    身披斗篷,腰悬弯刀。

    刀柄上,一个马头雕像高高昂起,狂傲不羁。

    北风猎猎,马蹄翻飞。

    两匹快马,不一时已到两界山。

    羊倌挤在门缝旁,瞅着两个有些模糊的身影,一只下垂的手不禁意间攥紧了抹布。

    牛爷坐在柜台后,两眼目视前方,似乎对轰雷般的马蹄声充耳不闻。

    骏马疾驰,闪电般跑到小酒馆门前,马上汉子一勒缰绳,飞奔的快马骤然而停,一声嘶鸣,后蹄蹬地,前腿一跃,连人带马高高立了起来。

    北风裹着斗篷,斗篷卷着狂风,人借风势,风助人威。

    “哈哈哈……”几声颇为放肆的大笑,马背上汉子一蹦子跳了下来,随手一扔缰绳,一把按住了腰间的刀柄。

    两个汉子站在当街,望了一眼牛爷的小酒馆。

    挤在门缝里的羊倌看清楚了:一个络腮胡子,一个红脸微须。不是别人,正是上次一脚踹飞“鬼手”石小四的靠山帮牧马人王宝、李丁。

    他娘的,真不是省油的灯!羊倌心里暗暗诅咒了一声。

    却说那王宝李丁二人,站在街心,朝小酒馆门口瞅了又瞅,半晌,没有进来,转身朝对面一家院落走了过去。

    那同样是座极为普通的院落。

    巴掌大的地方,一周遭几间土屋,逼仄不已、昏暗不已。

    两扇白木门板,风吹日晒久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跟周围的景致一样,早变成了浑黄一片。

    门板上刻了几道特殊的图案。

    图案也经不得风雨,已然变得模糊。

    没有人会去刻意琢磨那些图案。

    木门紧闭。

    上门的人,总是抬脚乱踢,年深日久,早把下面的木板踢烂了。

    主人家似乎也懒得换,任凭两扇破门板挂在土门洞上,随风招摇。

    天色还未完全变暗,土门洞上,却已经挂上了一个红色的灯笼。

    这是小镇的夜色中,唯一个红色的灯笼。

    是午夜时分,这条土路上唯一的一抹亮色。

    也是这家不起眼的院落,唯一跟周围院落不大一样的地方。

    就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平淡无奇毫无景致的院落,却是多少人做梦都会梦见的地方。

    男人。

    王宝李丁站在门前,抬脚便踢。

    王宝一张黑脸黑里透红,李丁的红脸更是红得发紫。

    二人小腹微微凸起,眼神有些散乱。

    看得出,正是酒足饭饱之后。

    随着踢门的动作,腰间一个锦袋不经意间跟刀鞘撞到一起,咔咔作响。

    刀鞘清脆、锦袋沉重。

    这悦耳的声音,听得二人心潮荡漾。

    鞘内藏的是弯刀,袋中装的是银子。

    拔出弯刀,安身立命。

    掏出银子,享受生命。

    他们也知道,这世上,刀并不能解决一切。

    但他们也知道,这世上,用银子买不到的东西并不多。

    现在,他们又有刀又有银子,站在门前欢快地踢着门扇,心中滋润到了极点——要活出个人样子!要活出个人样子!如今,不就是活出了人样子吗?

    他们踢得放肆。

    若放在以前,虽然向往,但说实话,哪怕是酒醉之后,他们是不敢来踢这个门的。

    倒不是门里藏着什么蛇虫猛兽妖魔鬼怪。

    是他们没钱。

    没钱的恐惧,可是强过世上任何蛇虫猛兽妖魔鬼怪的。

    这扇门后,没有妖魔,却有妖精。

    能要人命的妖精。

    男人的命。

    这个命当然不是白要的。

    需要白花花的银子。

    剿灭流沙帮之前,他们手头间或会有些许小钱。就凭那会那个又空又瘪的锦袋,要见那些妖精?想都别想!

    连做梦也梦不到。

    做梦也梦不到的妖精,如今就眼前,只隔一扇破烂的木门。

    若非极力克制,王宝李丁二人,说不准一下子性起,早将这块破木板拆了。

    草原上牧马的日子,无疑是枯燥的。

    胳膊上的马头刺青,虽然耀眼,但多的时候,那个响如轰雷的靠山帮大旗,未免太高、太远。

    他们只是草原上两粒尘埃,天太高,他们搭上命也够不着。

    两粒尘埃,虽说微不足道。但真值壮年,很多的夜里,他们躺在帐篷中,焦躁不安,碾转反侧。

    他们需要倾泄。

    他们当然也来过镇上,在黄昏时分。

    摸摸锦袋,望望那个在风中飘摇的红灯笼,叹口气,转身敲开别的一扇木门。

    贫瘠的荒山,为了生存、为了活命,或者为了其他的什么缘由,总之,总会有人靠出卖些什么来度日。

    细究起来,这世上,又有谁不是靠出卖些什么的来度日呢?

    牛爷卖酒,那个赶骆驼的老汉卖茶叶,羊倌卖力气,他们两个卖命,那些木门后的人,卖肉体……

    世道不公!有的人重寝而眠、列鼎而食,有的人衣不遮体、三餐无着……

    世道又是何等公平!凡事都要付出代价。

    他们花出去小钱,只能买到干瘪的肉体。

    跟大漠一般干枯,跟大漠一般贫瘠。

    平实无奇,索然无味。

    如今,揣着二百两雪花白银,他们挺直了腰杆,站在红灯笼下,理直气壮地踹着木门。

    掏出雪花白的纹银,就能买到雪花白的鲜肉。

    比草原更加滋润,比草原更加肥美。

    摄人心魂、勾人性命。

    “砰!”又是一脚。

    “咯吱”一声,一个弯腰驼背的老妪打开了木门。

    那般苍老、那般丑陋。

    他们当然不是来找她的。

    老妪低着头,请二人入门,又弯着腰插上门。苍老的眼睛不偏不斜落在二人腰间的锦袋上。

    锦袋鼓鼓囊囊的,看上去很沉。

    不管多沉,也不管她这个老太婆多丑多老,用不了多久,那些沉重的银子都会进入她的手中。

    有人来送银子,她当然乐意,连嘶哑的声音也变得格外亲切。

    王宝李丁走进院子,跟大多数走进这座院落的男人一般,担心会被人看不起的顾虑让他们不知不觉中挺起了胸膛,显得高傲无比。

    或是出于这种担忧,他们到来的时候,懒得用手敲门,一律抬脚乱踢。

    老太婆看着男人腰间的大锭银子,也就不去计较那两块破木板了。

    她佝偻着腰走在前面,着实丑陋,不堪入目。

    三个人径直走进了一间土屋。

    这屋子从外面看上去,虽有些寒碜,屋内却是出奇的精致。四周遭的粉墙上,挂着几幅字画。正中摆着一面巨大的屏风,地上铺着涂了漆的木板,周围摆着几张圈椅几个茶几。桌上瓷瓶中,还插着几把不知名的野花,灯光闪烁,花香浮动,倒也别致。

    “二位请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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