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七章 子夜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行了。”

    道明臣笑笑,搂住他往大堂走去,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现在稀稀冷冷,弹钢琴的小妹也在和几个保安在唠嗑。

    “还是不行啊?”道明臣左右扫视了一番。

    “没法子啊,人都胆小。”管凌云摊摊手,耸了耸肩膀。

    “后悔不?”道明臣两眼炯炯有神地盯住了他。

    “道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小管这么多年来,有女人陪睡,有猪油下饭,还有什么看不开的。”管凌云也看住了道明臣的眼睛;“这是我惹出来的,也怨不得别人哪。”

    道明臣没说话,半晌,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也不要急,我来给你想想办法。”

    管凌云摇了摇头道;“难啊,现在饭店里陪酒的小姐家家都有了,生意真的到头了。我都请教过几个天都大学经济系的教授了,你知道他们说什么?他们说我品牌已经毁了,想翻身难。”

    “你信那些白痴干什么?现成的八戒不拜怎么去拜猪头?”道明臣嗔道。

    “您的意思是、、、、、?”管凌云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事你怎么不来问我啊。”道明臣大言不惭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您、、、?”管凌云有点忍不住的怀疑口吻。

    “不要把你的心情写在头发上。”道明臣笑着说道:“我不喜欢别人不信任的眼神。”

    管凌云尴尬地笑笑,把道明臣一行让进了包厢,包厢里是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红色的辣椒和鸡块在上下翻腾,边上还有几盘苍翠欲滴的时蔬。

    “荷!松蛾炖笨鸡!”小贝尖叫道。

    “不好意思,我这孩子就是这样实心眼。”道明臣朝管凌云笑笑。

    “没关系,没关系!”管凌云诚惶诚恐地摇摇手;“今天我有个北区生意上的伙伴给我来电话,问有个西区叫小红袍的玩主问我认识不,我说是哪个啊,没听说过啊。跟谁的?他说是月经哥的徒弟,我就知道是贝哥您了。”

    “欧必斯拉奇!传的够快的,不过是今天下午的事罢了,晚上你就知道啦?叫我什么?小红袍?真是够***威风的。”小贝已经坐了下来甩开了腮帮子在吃了,嘴里有点含糊不清。

    “道上的事,咱们这些人肯定是最关心的,何况天都也并不大啊。”管凌云笑容可鞠地说道。

    “这事已经过去了,咱们就不要再讨论了。”道明臣拿起瓶啤酒,手指在酒瓶盖上一弹,瓶盖飞出去老远。“咱们来讲讲你的饭店的问题,你也别闲着,拿双筷子坐我旁边来。”

    管凌云吩咐包厢的服务员去厨房又拿了几只盐水鹅头过来,又加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屁颠颠地坐在了道明臣的旁边。

    “这东西好。”道明臣拿起一只鹅头,咬了一口夸道,很多的外地人无法理解天都人的饮食习惯,想不通居然有人喜欢吃这玩意,但真正的天都人却的确都喜欢吃,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

    “咕嘟咕嘟”道明臣仰起脖子灌了一气,身上也出了汗,就把背心也脱掉,光着膀子搂住管凌云说道:“你的饭店和我的三江阁非常的类似,都是靠女人起家,这点你承认吗?”

    管凌云尴尬地点点头。

    “日!你还不好意思啊?开人肉铺子需要黑势力做后盾,但是饭店却没这个行规,但是饭店毕竟和我的那个地方不一样,你们这儿讲究隐晦。很多想去寻欢却没那个胆子的人,就想到来你这里,对不对?”

    “恩,对。”

    “现在竞争很激烈,你有的陪酒小姐,别人也有了,这是自然规律,你不用灰心。现在的社会是讲新意的。你不能老是弄几个有姿色的女子陪酒,也要换一套方法了。”

    “换什么?”

    “虽然是女人,但是用起来却也有讲究。你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最好看?”

    “师傅,我知道!”小贝嘴里塞着一块鸡腿肉,举起筷子喊道:“光着身子的女人最好看!”

    “去**的。”道明臣抓起一堆油麦菜就砸了过去。“阿坤,你说说看。”

    四个红胡子正在不紧不慢地喝着白酒,是洋河大曲。一人一瓶,他们吃菜很细,喝酒却很猛,不一会,瓶已经见底了。

    “我认为我们关外的女人最好看。”阿坤眼睛亮了一下,“不象天都的女人,妈的腰只有一把抓,还成天说要减肥,个个象他妈小鸡似的,日起来也爽不到哪儿去。”

    “阿坤,你小子似乎喝多了吧。”道明臣把脸拉了下来。但是忍不住他自己也笑了出来。

    “我认为孕妇最好看,有句话不是说怀孕的女人最美吗。”另外一个叫阿轮的红胡子插嘴道。

    “有点道理。还有谁补充点。”道明臣夹起一块鸡肉给管凌云,管凌云激动的手都在抖。

    “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来说一句,我上学时,曾偷看过一个女孩洗澡,她那时侯还有最后一件衣服没脱,我就被人逮住了。逮住我的是学校驻扎的工宣队,全是膀子粗的象沙锅的大汉,把我一顿胖揍啊,但是这么多年,我看过的女人也不少了,但一直再没那种感觉、、、、、、”管凌云吐沫四溅地还在讲。

    “停!”道明臣喊道。

    老管一下子嗓子拎在哪儿,讲又不是,不讲又不是,把老脸憋的通红。

    “讲到点子上了同志们哪。”道明臣丢下了筷子;“你说的一点没错,朦朦胧胧的女人才是最美的。男人都有个共性,就是但凡是得不到手的才是最美的,容易得手的即使是很漂亮,也因为没有神秘感而不值一提。这就是关键了。”

    管凌云一下字站了起来,“你是说、、、、、、”

    “搞一个大水族箱,一定要大!里面养上最好的海鲜,放在最豪华的包厢里,让那种身材最好的女孩穿上那种纱绸做的衣服,潜到水里,客人点什么,她就捞什么,记住,一定要被水一泡,有那种看不清却又似乎看的清的朦胧感。”道明臣微笑着说道。

    管凌云鼓起了掌;“只有上帝才能有这样的构思,这玩意叫什么名堂呢?”

    “美人捞。”道明臣重复了一遍;“就叫美人捞。”

    “好美的名字。”管凌云喃喃道。

    “师傅,你说的我都差点翘起来了。”小贝做了个鬼脸。

    旁边的服务员的脸红的就象柿子一样,她原本是良家女子,听到一帮男人这么谈论女人,自然有点脸红。

    “碍、、、、阿莉,你先出去。”管凌云有点感觉到她的局促,于是吩咐道。

    “这样吧,我再过几天要办酒席,你先给我准备好,我要先给你做个广告。”道明臣拿毛巾擦了把汗。

    “太感谢您了,臣哥!”管凌云有点手足无措地说道。

    “不用了,你走到今天这步,我有责任。”道明臣挥手阻止了管凌云的进一步举动;“书本上有句话我记的最牢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不管你当初是怎么想的,对我有过用的人我绝不会亏待。”

    “绝不会。”道明臣眼光灼灼。

    “你放心,臣哥,你的酒席我一定给办的漂漂亮亮。”管凌云哽咽道。

    “好啦,再拿点西洋菜过来,没想到这菜涮火锅这么好吃,对了再拿点鹅头来。”道明臣拍了拍管凌云的肩膀。

    谁也没注意到送菜的服务员的眼里,闪过了一丝狡桀的笑。多年后,已经成为了美女作家的她,在书里曾经详细描写过“美人捞”这一奢侈的享受,并作出了委婉的批评。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想到,这个平凡的女孩居然也有不平凡的一天吧。

    平凡的永远只是人的外表而不是人。

    绝不是。

    ~~~~~~~~~~~~~~~~~~~~~~~~~~~~~~~~~~~~~~~~~~~~~~~~~~~~~~~~~~~~~~~~~~~~~~~~~~~~~~~~~~~~~~~~~~~~~~~~~~~~~~~~~~~~~~~~~~~~~~~

    前几天有个兄弟说〈横扫千军〉不错,我由于工作继续泡汤,就跑去看了看,果然不赖。原本想不上传的,心里实在是舍不得兄弟们,日,硬着卵皮上吧,凑一章,不知道写什么鸟东西。大家凑合着看。

    有点癫兄弟好,〈无家〉的确写的好,好的让我嫉妒的那种,妈我怎么写不出那样的?(我和无家的作者并不认识,大家不要以为我是替他吹。好就是好,静官有原则。)

    笑舞天下兄弟好,五月鹰飞兄弟好;感谢你们这些在我停止更新时依然关心我的读者。今天的更新其实就是我心中不忍。妈我都要睡马路了,还酸的唧唧呱呱的,真是的、、、、、、、、

    灵魂的悸动兄弟好,〈江湖〉里没有最后活着的混混,无墨阿哥有句话叫“亡命徒终究是要亡命的。”道尽真缔。

    江北浪子兄弟好,我是江都人。看了兄弟的评论,我认为兄弟可以做起点的特约评书员了,比起那些空洞的评论,兄弟你的书评更能契合我的心。只是我不同意的是,〈江湖〉里的没有主角正是无墨阿哥的出色之处,他笔下的角色个个都很出采,或卑劣,或仗义,或龌龊,每个都很传神。雾满大大和我一样都是〈江湖〉的读者,也算是跟风之作,有可能太监。

    我给〈血色的暗流〉最初的初衷就是想写个男人的故事,至于他是黑是白,没考虑过,也不屑考虑。网上有太多的**比义气粗大的主角了,我想写,但是可能写的又不好,很可惜。

    秦皇,汉武兄弟好,虽然目前内心凄苦,但看到你的书评,还是很开心的说。

    峰子兄弟好,特感谢关心。你的票也拿出一点支持一下军刀大大吧,我心不黑,每个人一票就好。

    愚人2000兄弟好,快意恩仇是男儿本色!对血色的创作动机,我写在江北浪子的回复里了,你可以看看。也不是说我原本想把小道创作成“侠”,我只想写个男人,虽然写的不成功。

    怕瓦&落地兄弟好,老乡来握个手先。

    耀名兄弟好,感谢你的支持,第一次发书评吧?欢迎加入啊!

    感谢一切支持我的书友们,没有你们我无法支持下去。今天看了收藏,又有人删除了收藏。可能是因为我说暂停更新得罪了他们了,静官真是寒啊、、、、、、、我的书真的那么碍地方么?才几天而已呀。今天的更新不是怕有人再删除收藏,而只是为了对的起我的忠实的书友们。

    不知道哪天是头,但我知道,有你们的陪伴,我总有出头的那一天。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