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二章 监狱风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如果小芳她母亲反抗的时候失手杀了小冯,会不会被重判?”

    孙建国想了几秒说道:“我说一下我的观点,被害人面对强女干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是拥有无限防卫权的。但基于侵害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对其行使无限防卫,在理论上存在争议,一般倾向于客观主义,也就是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采取防卫措施,不过要考虑被害人是否明知侵害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如果明知的话,被害人在行使防卫权的时候,应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减小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法侵害人的损害。具体到你说的这种情况,被害人是明知侵害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的,“失手”这个形容词表明了被害人采取了避让措施且迫于无奈,因此是不构成犯罪的。”

    说道这里,孙建国满脸是无奈的神色,叹了口气道:“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降低的问题,各有各的理由。国家定下《未成年保护法》的时候,肯定也没预想到犯罪的年龄会呈现低龄化,我说这些无意抨击现行刑法关于此的规定,不过这个杀人案实在是让我震惊。”

    张斌也是面色复杂摇摇头,有些愤愤的说:“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当年那个被劳教一年六个月的小孩也早出来了,不知道又咋哪祸害人,希望社会能教他做人。”

    说道这里,孙建国倒是变得很淡定,呵呵的笑了声,道“你以为他能安稳的回来?我听说那贼娃子在一年多的劳教中被打惨了,在监狱里面也有好的恶人和坏的恶人,罪犯也分三六九等,有些罪犯是迫不得已,这种人可以原谅,不能原谅的基本都被枪毙了。但是不管什么人,心里都多少存点良知和底线。如果没有的话,不应该称为人,而是动物。”

    “听我在监狱里认识的人说,那贼娃子刚进去的时候,别的犯人问他是怎么进来的,他就说是杀人进来的,刚开始一个号子里的人也就偶尔揍一顿,后来他做的事不知道怎么被其他人知道了,一个号子里的人开始频繁揍他,开始用小鞋打,后来用巴掌直接糊脸。”

    “这时候就只是知道了他因为什么事而进来的,所以没被打的多重,有一天那个号子的头头在管教那里得知了他犯案的细节,当晚他就被打的不像样子,一百五十多斤的人,没到三个月就瘦到一百斤。”

    “这种货色,进去被收拾肯定是必然的,法律既然管不了,社会人肯定能管得住,狱警也很愤恨,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其他犯人虐他是必然的。”

    “在监狱里,小偷进去是挨打最轻的,甚至不会挨打,但是像强女干,恶意杀人,或者是拐卖孩子的,这种人进去后基本上都是从进牢房的那一刻开始被虐到释放。”

    “至于那贼娃子后来被释放的时候,一米七多的个子,体重只有八十来斤,左耳失踪,左眼近乎失明,有轻微的脑震荡,听说智商也有点问题了,只会一直傻笑流口水。”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