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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羊肉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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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浪费。

    我回头,看到草长莺飞,却看不到自己脑海里那个美丽动人的假想敌,木鱼花不值得,她不值得。

    回到蒙古包时,已是夕阳西下,天空如一幅大型的油画,红色、橙色和蓝色的颜料毫不吝啬地纠结在一起,浓墨重彩,叹为观止。我想,我是放过自己了。

    远处依稀传来一声狼鸣,酱油吓得躲到我身后,再侧耳倾听,便什么动静都没了,仿佛使我们的错觉。

    第二天,我们套马牧羊,颇为洒脱,我和酱油两人合骑一匹棕马,由老乡牵着,往山坡上散步,我的屁股被颠得生疼,然而,抬眼看湛蓝的天空,那痛感便就不重要了。在老乡家多住了一天后,我们驱车奔往最后一个目的地。

    草原之外,还有荒芜,荒芜之外,另有戈壁。

    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长发及腰的沙漠女战士,美丽的瓜子脸上,是一双见惯生死而冷漠的眸子,散发着瑟瑟的冷气。她穿着胡人的服饰,半遮面,赤足,一步步走在水泥森林的都市之中,每走一步,脚下便蔓延出一片片沙,直到城市被沙尘淹没。天昏地暗,橙红色的日蚀投映在她冰蓝色的瞳孔中。至于梦的结尾,高傲的少女低下了头,弯腰抚摸一颗沙漠里的小草,奇幻的彩色代替了沙漠中凛冽的黄色,小草幻作身披斗篷的成年男子。他们默契地伸出了彼此的双手,十指相扣,消失在沙漠风暴之中,只留下月形的沙丘,和银色的弯月。

    我们到的沙漠据说还举办过沙漠越野比赛,与我想象中的沙漠是不同的,它虽一望无际,但实则离公路不远,它看似苍凉地渺无人烟,实则人与骆驼就住在沙漠边际,它看似寸草不生,实则有一汪绿洲湖水,白色的芦苇在风中轻轻地摇晃,大有绝处逢生之意。

    按规矩,还是停车扎寨,这次扎在了公路旁边的水泥空地上,为了防止冷气上渗,油门帮我们多铺了一层垫子。

    至于晚饭,我们在休息站买了足够的馍,配上从老乡那里买来的羊肉和杂碎,还有油门买的辣酱,应该是一顿极好的肉夹馍盛宴。饮食上,精致的南方菜固然是我的日常饮食,但并不妨碍我对面条馍馍的热爱,特别是这次旅行,让我感觉到一种别样的美,豪放、洒脱,胡吃海塞,吃下去胃舒坦。

    味淋对于我的豪情,非常不屑地下评论:“你好,女汉子。”

    我:“……”

    我并不喜欢味淋给我下的定义,女汉子本身就是个带有性别歧视的词语,不过我承认这几天我的确活得像一个女汉子。

    我穿着一双cross凉鞋,也就是前几年网上盛行的懒人拖鞋,所以我每走几步就必须停下来抖抖脚,姿势极其不雅(好像消防栓旁留下标记后抖脚的哈士奇)。在草原的时候也碰到过类似的窘境,草地里的蟋蟀蚂蚱只要一踏下去就会纷纷蹦起来,像黑暗的洞口里飞出一群蝙蝠一般,可怖而有趣。我的脚趾时不时会感受到虫子坚硬的壳,我还乐此不疲地往草垛深处蹦哒。从这点来看,我的确是条好汉。

    男生们的体力比我们好得太多,他们围着头巾,租了骆驼在沙漠里拉着跑,仿佛在模仿丝绸之路上的商人,比起我来,他们才更像一只撒了欢儿到处玩的大狗狗。

    在沙上走路跑步都有些费劲,更别提爬沙丘了。你往上走一步,都如同有双手抓住你脚踝往下拉半步。即使如此,我和酱油在沙丘上半走半跑,最后一屁股倒在沙子中,仰天躺着,互相嘲笑。

    灰头土脸的我们,单纯地快乐着,即使不绞尽脑汁地自拍,这一幕也永恒地留下来了。我和酱油说着自己以前旅行的经历,不知怎么就打开了话匣子,一个话题接着一个话题得聊下去,等我们想起时间,已是傍晚。

    日落的时候,我和酱油都沉默了,我仰天躺在沙丘上,手垫在头发和沙子中间,怀想我的过去,担忧摸不到的未来。火烧云像动态的火焰,烧尽了白云,唯留下黑色的灰烬。整个世界在奇幻的红色中,有些迷离。我是在敦煌飞天的戈壁,还是在三毛魂牵梦绕的撒哈拉,或者,我是在寸草不生的火星?我离太阳这么近,我离星星这么近,我一定不在地球上,我不是付皓月,我是平行世界的另一个女孩——我留着大光明,扎个马尾辫,在路边的香樟树下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我抬头看到寂寞的天空中只有一颗星星,但我已经知足了,开始噼噼啪啪地在老旧的电脑上写着一个也许不会有人看的小说。或者,我是平行世界的一个男孩,洗干净了累积了一周的袜子,在阳台上点燃一支熊猫,打火机暗下来的同时,眼神也如寂灭了的红尘。也许我就是沙漠中的一株草,风沙吹不倒我,干渴杀不死我,阳光灼伤不了我。我只不过是一株草。

    作为一株草,我看到了骆驼厚实的脚掌,看到了骆驼黄色的牙齿,看到了骆驼长长的睫毛,仿佛看到一个穿着淡粉色长裙的女子翻身下地。千百年前的女子,是不是也如此,裙摆飘飘,长发旖旎。骆驼慢悠悠地蠕动着嘴唇,滴下一滴唾液,我立马坐了起来,摇晃着脑袋,梦幻的场景如吹散的沙子般飞灰湮灭。骆驼长长地喷了一口气。

    刹车和风铃来找我们,“天黑了,回营地吧。”

    酱油用手肘戳了我一下,我向她做了个鬼脸,拍拍身上的沙子站了起来,再弯腰把酱油拉起来。刹车说什么也要我和酱油骑着骆驼,我们觉得过意不去,索性四个人徒步回营地,四人之间便多聊了几句。

    经过风铃介绍,原来刹车家住西湖旁,到魔都来,是为了自己的理想拼搏,虽然为人话少,但完成的事儿可不少,三年来拿了不少学院奖项,难怪油门喜欢这个话少的学长。

    回到营地,见空地中间多了个大坑,风铃笑笑说:“油门和大熊在沙里挖了一个大坑,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就是想挖一个惊天动地的坑,仅此而已。”

    我看到了那个孤零零的大坑,像月球表面被陨石击中而产生的创伤。晚饭时候,大家围坐在篝火旁,开心地享用着美食,仿佛那个大坑不存在一般。

    离开沙漠的时候,下了一阵雨,让我回忆起了毕业典礼时,窗外那场大雨,我一直往礼堂右边看,看那窗外的雨。幸好,我们已经毕业,没有老师再来指正,“不要在开大会的时候四处张望!”

    由此,我们的草原之行也将进入尾声,虽然归途上绕行了几个城市,品尝了地方菜肴,但我知道,我这次的旅行已经结束了,那种蒙着绿色薄纱的奇妙世界已经远离了我。

    有花堪折尽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当我们回到城市,被钢筋水泥包围,当我们失去了说走就走的勇气,当我们失去了健康的身体和青春芳华,我们就再也没有了这种机会。大概如此。

    出飞机场时,迎面而来的热浪让我怀疑我是从城市回到了沙漠,而不是从沙漠回到了城市。下了车,那种炙热的气息——绝对不是青春时期温和的太阳余温,而是在热气腾腾的厨房里再费力地打开烤箱的那一刻——扑面而来。

    我们之间挥手告别,仿佛过去几天的旅行就是一场梦而已。

    等计程车时,味淋低着头看着手机。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选修课下课的时候,下了一场雨,我们一起撑伞回了宿舍。”我本来要冒雨跑回宿舍的,谁知头顶突然被黄色的雨伞笼罩,味淋他对我笑着,我想,就是那一刻起,喜欢上的他,非常恶俗,也非常真实。

    “啊,好像是有这件事哦?”味淋礼貌地笑笑。

    男人心系的,永远不是离自己最近的狗尾巴草,而是长满荆棘的红玫瑰,那朵红玫瑰,是他的朱砂痣,也是他的明月光。

    远方的沙漠里,有个沙坑在哭,呜呜的声音,像极了离家出走的风孩子在茫茫田野中不停地奔跑。我知道风铃犹豫着不和油门在一起的原因,可是,她却无法真正放下那个坦白直率又勇往直前的孩子,最终作茧自缚,就像我。

    我笑笑,没有将原本打算的告白继续下去。

    我想,我是放过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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