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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上年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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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老槐路,王哲和母亲来到通往菊花城外城的主路。

    就在这个岔路口,张虎还曾提议过:躲在后面朝孙大个扔石头。

    孙大个本名叫孙迹,然而王哲早就为他想好了诨号,就叫小迹……吧。再怎么说王吉和他也也算是本家人,老王八已经够坑的了,这个更坑的外号还是留给仇人适合。

    因为李二赖子对母亲有过严重冒犯,所以他才是王哲最恨的一人,与一名临村的野汉一样,令王哲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

    除却这二人,王哲最恨的便是孙大个了。

    或许还是因为太年轻,有些仇恨容易记在心里。

    待过个十年二十年的再看,孙大个和他之间的矛盾真算不了什么,大概只能归集到同窗争执打架斗殴罢了。

    虽说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王哲会轻易原谅他。

    在学堂里,欺负和被欺负这种事,向来无法避免。既然非要在二者之中扮演一个角色,那为何不选择欺负别人呢?

    王哲早就想好了报复方式,不打不骂,也不扎小人。

    他决定采取一种相对文明却又非常不文明的方法,昨天刚做好铺垫,具体实施人已经暂定,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张虎。

    天已经大亮,但太阳仍未升起。

    王哲对母亲说,他希望太阳永远这样。因为太阳一旦出来,温度就会迅速上升,晒的人很不舒服。

    王母笑笑,并不认同。

    “太阳不止关乎你一人,离了谁?太阳依旧升起落下。有些地方就等着雨过天晴,晒被捣浆,收粮打场呢。你瞧,路边田里的麦子再过些天就能收了,太阳不出来,还坏了呢。”

    “弟妹就是通书达礼,说的条条是道,我这个老粗都能听的懂。”

    “李大牛,知道自己是老粗就行,癞蛤蟆咱就别老想吃天鹅肉。”

    “王大根,你少说风凉话,人家孩子跟着呢,少说一句憋不死你。”

    “大牛啊,你看嫂子怎么样?王家媳妇不稀罕你,嫂子稀罕呀。”

    王母听着他们说的这些荤话,很不好意思,平时倒也没什么,但关键今天儿子可还在身旁站着。

    王哲在旁边听的也委实尴尬,但他心里明白,这些人没什么恶意。

    这些人是在主道上遇到的,来早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岔路口等一会。同样是去城里讨生活的忙碌人,结伴而行,不仅安全,还能和人说说话。平时他们荤话不忌,所以此时也是口歉遮拦。

    村中有些八婆,在谈闲话时,曾被王哲偷听过几句,其中就有关于母亲的绯闻。

    她们说,上年秋天,母亲差点被野汉拉进玉米地了。幸好被两个同样天不亮就要去城里讨生活的人发现,把野汉打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有人认出那个野汉是邻近村一个有名的老光棍,偷奸耍滑,无恶不作,已经盯上王母好几天了。

    秋天太阳出来的晚,路边田里种的又都是高高的玉米,趁着天黑,突然从旁边窜出来,将一个妇人拉进玉米地还是很容易的。

    幸好李大牛和王大根听到了母亲的求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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