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个瞬间,不用颍秀再开口,我就知道他陷入了什么境地,他深陷自我的迷宫,难以走出,也不会有人把他带出来。我深有所感,我自以为世事难料,所有的东西都会随着时间和位置的变化而逐渐消失。伴随着那场叫“琳琳”的飓风,我想起了很多事情,但飓风过后,我也觉得飓风挂走了一切,但最终证明完全是自欺欺人。
我再也没问他借钱的原因,我知道他会像我对他隐瞒一切一样,隐瞒自己的事情。但他却不知道我比他更早经历了难言之痛,如小偷般发现了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我问他借多少,他说借五千。五千是我所有积蓄的一半,但我丝毫没有犹豫。我知道有些事情不能问,更不能劝,只能支持,直到对方苦果进肚,感到年华空负,故事方可结束,烟消云散。
我借给了他五千块钱,我们一同从银行里出来,他向我致谢。我再次看到他发着呜咽之音的眼神,才深深明白,我之所以答应借钱给他,并非出于理解,而是出于对他同情——还有对我自己的同情。
而后我得知事情真相,非常后悔借钱给紫颍秀,深责自己出于对自己的同情而未进到朋友责任,让他跳进万劫不复的深渊。事情过程与结果出人意外,颍秀喜欢上了一个服装店的导购,这种以生意为基础的萍水相逢,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段畸形的恋爱,颍秀永远充当着最终的受害者。那个导购我只见过一面,颍秀和她谈了一场秘密恋爱,所有的情感都是出于两点:颍秀是出于爱,那个女孩儿出于物质。两人认识的第一天,颍秀就给女孩儿买了一支价值四百元的口红,当天晚上颍秀的脖子上就留下了这个口红唇形的印痕,但其实他们什么都没做。往后日复一日,女孩儿一直在买东西,颍秀一直在付账。并且,女孩儿亲口对颍秀说:“爱我,用钱证明。”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颍秀聪明而富有理智,所有事情隐藏在表面之下的万物之理都会被他看透。在他那儿住的那段时间,我就知道他在男女之事上的玩世不恭,更加深信他不会陷入男女之间那块儿禁忌的沼泽。在我的记忆中,他至少带过四张不同脸面的女人回住的地方,第一次,我作为一个借宿的客人颇感尴尬,借口出去。两个小时候之后我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他卧室的声音依然阵阵不息。
“你没必要回避。”有一次在他的相好离开之后说:“人人都要为之的事情没必要回避,只要看不到就行。”
他觉得爱情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临时好感,男女之间的吸引只发生在一瞬间,也结束在一瞬间。并且声称,为爱而痛苦的人都太幼稚,如果真觉得爱情重要,那么就请为爱而死,才显得伟大。他总是喜欢露水情缘,一切随感觉,从来没有哪个女人为他痛苦,他也从来没有为任何一个女人痛苦,直到那个导购出现。一天个暴雨倾盆的晚上,两人待在颍秀的住处,导购脱光衣服躺在颍秀的床上。
“来吧,靓仔。”她说:“你花了那么多钱,可以爬上来了。”
那张床上躺过好多个女人,有些躺过好几夜,有些只躺过一夜,也有些只躺过不到一个小时。所有的东西看起来都轻车熟路,但颍秀却无动于衷。从那晚开始颍秀逐渐颓废,他自己也深知此情难以长久,他的钱终有花完的一天,但却越陷越深。一天,导购给颍秀下最后通牒,不给她买台单发相机她就弃颍秀而去,颍秀来我的住处问我借五千块钱。那台单反相机花了一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