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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准备签下的第一个‘艺人’(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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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闪,似乎想说什么,不由问道,“怎么了?”

    “张哥,您之前说的教我写小说,还给我三千块工资?”想到三千块钱,刘波壮着胆子终于把别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没错!”

    张少宇飒然一笑,“这事儿目前我的确是准备找你,不过合同并没有带,待会咱们边吃边谈,把细节确定下来,比如分成的比例,以后的版权归属等等,这些都要提前说好!你也是大学生,应该知道,有些东西还是提前确定好比较稳妥,免得以后咱哥俩闹红脸,这不好!”

    刘波连连点头,“这倒也是,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进了火锅店,哥俩找了个靠窗周围又没人的位置,点了口红汤锅底和一些毛肚、鸭肠什么的,外加两瓶冰镇啤酒,张少宇就开始和刘波商谈了起来。

    这一谈就是足足一下午,首先是合同部分。

    合同议定,小说版权完全归张少宇一个人所有,但不论是什么版权,只要获得收益,那么刘波就将获得百分之十的提成,除此以外,刘波每月还会拿到三千块的固定稿费,这笔稿费由张少宇私人承担。

    版权的支配权归属于张少宇,刘波没权利过问,他只需要按照张少宇的要求去完成这部作品,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出席各类活动就行。

    张少宇顺便担任刘波经纪人,专门处理以后需要面对的各种活动,至于工资,他自己发给自己。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密问题了。

    关于作品《诛仙》幕后真正出品人是张少宇这事儿,刘波不能擅自泄露给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人,父母都不行,张少宇是铁了心的要做一个小透明。

    同时,张少宇也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刘波的水平达不到张少宇的要求,解除合同是必然的。

    诛仙可是一部经典,决不能就这么轻易毁了。

    利益分配完毕,合同剩下的部分也就是常规的各类规则,没什么好商量的,只要是合作合同,几乎都一样。

    大部分的时间,张少宇其实都在给刘波上课,他可不想真的与刘波解除合同,毕竟这小子还是有点儿天赋的,稍微培养一下,就能为我所用。

    上课的内容除了则是诛仙的一些核心思想,用诛仙来改变、打破刘波原有的固定思维。

    传统文学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文学,网络文学,则是以现实为基础,又高于现实,更多的是凭借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创作的文学。

    所以,思维活跃,就是创作网络文学的一个基础。

    发散型思维,能让作者想得更多,想得更远,想得更为天马行空!

    这就是一个网络作者,尤其是玄幻、仙侠作者应该具备的基础思维。

    当然,逻辑能力肯定也需要,不管是传统文学,还是网络文学,任何故事……都是建立在完整的逻辑链之上的,总不能今天主角还在与某位配角喝酒,下一章他又跑某地行侠仗义吧?

    东拉西扯的小说,难以成为经典。

    就连无限流,也需要一个核心主线走向不是?

    故事逻辑,就是大楼的设计图,这栋楼最后会不会盖成四不像,完全取决于故事逻辑是否严谨。至于大楼能盖多高,那就完全取决于作者的掌控能力和思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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