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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静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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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算你对我冷言冷语,爱理不理,我还是觉得你就是个,迷人有脾气的光芒万丈小可爱。我大概是没救了。(那天进厂,静确实是有找阿新说话,但是阿新没有理睬她。)

    PS:因为静下面的这个日记也没有写日期,阿新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但是一定是阿新和“芳”交往了,因为他在这篇日记上,看见了一些涂涂改改的痕迹。依稀能辨认出来“交往”这样子的字样:

    阿新你知道吗?我那些没由来的情绪低落,闷闷不乐,沉默,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什么时候会走,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走。

    有时候我就像神经病,冷言冷语提不起兴趣,你如果也喜欢我,就请你别离开我,虽然我不一定能让你很开心,我不一定完美,可是你在我会很安心。

    阿新你知道吗?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个唯一,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还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

    我唯一能确定的只有,我喜欢你,很喜欢你,想你时会不自觉扬上了嘴角,听到你的名字会突然变得沉默,独自一人在夜里时,会想你想到失眠。

    2005年9月8日,星期四。下雨天(这是“芳”的生日那天的日记):

    我的阿新,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总在问自己为什么还在坚持,可能没有答案,但我只知道,放下你,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也许,你不是最好的那一个,也许并不是最适合我的那一个,但我知道遇见你,我便不想再和任何人聊天了。

    这也许是我能给予你的,最认真最固执的坚持,你不需要给我任何答案。

    2005年9月10日,星期六,下雨天:

    阿新你知道吗?我说这些话,只是想让你知道。我还坚持着喜欢你,这个习惯,只是想让你知道,在你身上,我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只想让你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你,很喜欢你。

    2005年10月2日,星期天,晴:

    阿新你个混蛋。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要是不喜欢我呢!以后看见我,就当没有看见我,但是千万别不理我,好么!因为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好,就很安心。

    要是喜欢我的话,就做我男朋友,好不好啊!我特别特别特别,喜欢你,甚至是爱你。(这是国庆节那天晚上,准备出去玩的那天晚上了。静确实开玩笑的说过,喜欢他,当时以为是酒喝多了,就没有在意)

    阿新在这篇日记页面上发现了一些,像是泪痕的水印。

    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阴:

    我最爱的阿新!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爱上的你,可能是在不经意间,不知不觉中,就爱上你了吧!

    爱上一个人,真的不需要理由的,爱就是爱,我不会掩饰自己对你的爱,做不到的啊!

    就要过年了,可是我还是没有向阿新表露我对他的爱意。一个是自己的闺蜜,一个是我爱的人。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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